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省消委会2020年耳机比较试验结果出炉 20款试验产品指标全部合格

2020-12-22 16:47:49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东南网12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2020年9月中旬,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消委会)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在福州市部分大型综合商贸体、校园周边地区、以及线上销售平台购买了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20款耳机产品,围绕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安全和感观体验进行了比较试验,目前,本次比较试验的结果出炉。

本次耳机产品比较试验对样品的最大声压级、仿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总谐波失真、恒定湿热、听音检验、音质感受、降噪效果、佩戴使用感受等进行了测评。采样对象基本涵盖市面上主流品牌,品牌涉及Baseus、铁三角ATH、JVC/杰伟世、森海塞尔、1MORE万魔、EDIFIER漫步者、苹果、韶音、SONY、Tuddrom、HUAWEI、品创亿族、小米、品高PINGΛ0、OPPO、JBL、vivo、名创优品。耳机类型包含头梁式、悬挂式和耳塞式等,其中电商平台7款,线下实体店13款,共计20款产品,价格在25元-2499元之间。

从本次耳机产品比较试验情况来看,20款样品最大声压级、模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总谐波失真、恒定湿热、听音检验等测试项目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据介绍,耳机听音检验试验中为20款耳机播放从20Hz-20000Hz标准正弦扫频信号,采用主观监听的方法进行判定,均未出现影响耳机正常使用的垃圾声、碰圈声和异常声。

耳机的听力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蓝牙耳机适用的项目为最大声压级,针对模拟耳机适用的项目为模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两个指标均是为了保证耳机声压不能过大。试验结果显示:12副耳机进行了最大声压级测试(蓝牙模式),8副耳机进行了模拟节目信号特性电压项目测试,全部满足标准CLASS 2类限值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发现,森海塞尔有线耳机、品创亿族蓝牙耳机外包装无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标注;名创优品IPX7级防水TWS蓝牙耳机、品创亿族蓝牙耳机、小米真无线蓝牙耳机、小魔鸭R1时尚音乐耳机、倍思Encok TWS真无线蓝牙耳机、品高PINGΛ0耳机、JVC/杰伟世HIFI耳机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书中均无听力警示标注;除苹果无线耳机、HUAWEI FreeBuds3无线耳机外,其他蓝牙耳机均未对耳机电池外包装信息(厂家、型号)进行标注。

消费者应该如何选购和使用耳机产品呢?福建省消委会温馨提示:

1、消费者需认真观察外包装信息,外包装信息宜包含:样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产品性能指标、听力警示等信息。

2、蓝牙耳机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属于危险品,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蓝牙耳机时应注意包装上的厂家、型号等信息,勿购买“三无”产品。

结合本次比较试验结果,福建省消委会咨询了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福建省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分会主任委员,福建省耳鼻咽喉研究所所长林昶,对耳机的使用作了专家解读。

1、建议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消费者适度控制耳机音量,减少收听时间,降低听力损伤风险。耳机使用如果长时间超过80分贝,容易造成神经性耳聋。建议使用耳机单次不超过60分钟,音量不超过最大音量的60%。

2、建议尽量避免在室外、吵闹场合使用耳机,会不自主开大音量。为保证人身安全,应尽量避免在公共交通区域使用耳机。

3、建议消费者尽量使用音箱听音乐,其次是用头戴式耳机。耳机听力安全指数:音箱>头戴>普通耳塞>耳挂>入耳耳塞。

4、常做耳朵保健操如轻拉耳垂,轻抚耳廓。

5、如果耳部有任何不适,应及时就诊,不应自己处理,不要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

6、建议不要经常自己挖耳朵,以免伤及耳道及鼓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