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12个县(市、区)获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

2021-05-03 07:35:53 作者:谢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有关部署,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12个县(市、区)获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

《方案》提出,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对口支援单位包括63个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受援地包括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所辖共43个县(市、区),工作期限为2021年至2030年。

我省12个县(市、区)获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在龙岩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口支援新罗区,文化和旅游部对口支援永定区,国务院台办对口支援漳平市,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长汀县,退役军人事务部对口支援上杭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口支援连城县;在三明市,国家中医药局对口支援明溪县,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清流县,应急部对口支援宁化县,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泰宁县,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建宁县。

根据《方案》安排,各对口支援单位将加强与受援地沟通协商,健全领导有力、联系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省份和受援地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衔接,参照《方案》推进省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援革命老区,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