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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吴家琼抄本窥林纾自寿诗“全豹”

2022-07-26 08:41:57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作者:谢海潮
话说林纾某位世交,陆续向友人借一千银圆做生意,因经营不善,不到一年便亏空殆尽,债主索债急如星火,向官府控诉他存心拖欠。《畏庐诗辑佚》“七十自寿诗”所加按语,也引述朱羲冑的注文,故“朱羲胄所录者,依之;其余几首,依胡孟玺抄本”。

  林纾像

  吴家琼抄本

今年初,记者从“孔网”购得一份旧卷宗,内有吴家琼、梁寿荣、胡孟玺三人有关林纾轶事的文稿,应为投向“福建文史资料”的手抄件。其中,梁寿荣《记林纾轶事》未见公开,胡孟玺《林琴南轶事(原题“林琴南传记轶事”,未署名)》则载于《福建文史资料》第五辑(1981年),同期还刊有吴家琼《林琴南生平及其思想》。

胡孟玺一稿基本是原文全刊,这里重点要说吴家琼的稿子。三人中,他的投稿页数占了大头,计有《林琴南先生轶事(续)》(1963年3月1日)、《林琴南轶事(二续)》(1963年11月16日)、《林纾思想之转变》和《林琴南思想变迁及其轶事》(1962年10月5日初稿、1962年12月15日二稿、1963年2月20日三稿、1964年10月20日整理)四篇,内容芜杂且多有重叠。与编发见刊的删定一稿相比,故纸堆中许多内容至今仍属“道人未道”,故有“挖出”重提的必要,以免遗珠之憾。

两首集外佚诗

吴家琼原稿“冷藏”部分藏了不少逸闻轶事,弥补了一些史料空白。如林纾七十(1921年)自寿诗“略述生平”,自觉“近于搴帘自炫”,故未收入集中,零散外间流传。吴家琼称“辗转觅得全豹”,先是在《林琴南轶事(二续)》中附录“外间所没有看见或诗句完全不相同的六首”,而后在《林琴南思想变迁及其轶事》中更是集大成,一并录入全诗20首。

查《林纾诗文选》(林纾女婿李家骥等整理,1993年出版)收“畏庐七十寿辰自寿诗十八首”,《林纾集(全十册,2020年出版)》第二册《诗词联·畏庐诗辑佚》收“七十自寿诗”19首,比李家骥版多出“少年里社目狂生,被酒时时带剑行”一首,即朱羲胄《贞文先生年谱》卷二“秋九月撰七十自寿诗十五首”之“其二”。

比对之后,记者发现吴家琼附录的其中两首仍属集外佚诗——

一曰:“万竹环棲宅水隈,有人止命向余来(自注:某生,余旧世交也,负人债千金,债家将得而甘心,某挈其妻子四人于余,余报之二年)。书(一作‘画’)轩忽展流民卷,子舍将成避债台(自注:老母尚在养,亦善侍之)。推食二年共藜糗,解围回出贷钱财(自注:余终为摒挡四百金了其事)。一毛不拔当时事,恩怨浑忘笑口开(自注:余七岁时,先大父挈余买履,向某贷百钱足之,某峻拒且出丑语,余历历心头,然万万不修怨也)。”

一曰:“半生知己老和轩(自注:丁姓名凤翔,余曾为作传),临命从余托幼孙。历岁输金为买醉(自注:余岁以百金为和轩杖头之费,前后凡十二年),遗书索画代酬息(自注:和轩负张姓义债五十金,遗书嘱余作画抵其债,余如言且媵之以诗)。名山随学(一作‘地’)同游履,奇语翻空烛覆盆(自注:和轩论李文贞、陈梦雷事绝精确)。生慕汨罗今已遂,空令剪帒与招魂。”

吴家琼抄以上两首,序次在“总角知交两托孤”与“不留宿孽累儿孙”之间,所收未入“少年里社目狂生”,余则与李家骥等版同。

诗解林纾轶事

吴家琼之父吴畲芬字敬宸,清末曾与林纾共事于京师五城学堂。吴家琼以上述两诗为据,在原稿中作林纾轶事讲解。

话说林纾某位世交,陆续向友人借一千银圆做生意,因经营不善,不到一年便亏空殆尽,债主索债急如星火,向官府控诉他存心拖欠。他走投无路,带着家人躲避到林纾家中。林纾当即收留,不事声张地供给他们生活达两年之久,最后又筹措四百元,并亲自出面向债主说情,打折归还了事。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窘迫,林纾童年时是“寒天吃冷水,点点在心头”。七岁那年,祖父带林纾上街买鞋,身上存的钱与鞋价还差一百文铜钱,特向某友人借贷,约明次日奉还,谁料老友非但不借,反出轻薄语揶揄。林纾终生不忘这件事,每每触景生情,谈及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常常以此为话题。“一毛不拔当时事,恩怨浑忘笑口开”即是自警。

丁凤翔(字和轩)有名士气,吴家琼谓其“投洪山桥自杀”。林纾《丁凤翔传》详述始末:丁巳(1917年)正月,君以绝命诗寓余,言将赴湖南自沉于湘江……越三月,晨起挈壶酒,赁舆至洪山桥,饮于江上小亭,酣置杯,徐步入水,众趋救已不及。明日,尸浮于马江,面如生……年七十有三。

在《祭丁和轩文》中,林纾追忆20岁那年的初识:“破屋阴沉,饶蚤与蚊。君方独酌,意态嶙峋。通名甫竟,抗声论文,指斥牧斋,亟赏刘蕡,高吟杜诗,飘飘凌云。”“名山随学同游履,奇语翻空烛覆盆”一句,指李光地(谥“文贞”)、陈梦雷因“蜡丸案”而绝交这桩历史公案,时人还在左袒李光地之际,丁凤翔却独具只眼,为陈梦雷打抱不平,林纾谓之有识。

丁家贫但嗜酒如命,林纾每年赠予一百银圆,前后共计十二年。《丁凤翔传》则记为“岁或百金或六十金,积十三年矣”。丁在极其困厄时,有张姓者典质五十元给他济急,丁甚为感激,遗嘱林纾以画代还钱款。丁死后,林纾精绘四幅山水画送给张姓,并题诗说明赠画缘由。

吴家琼诗后加按:“张姓即南台巨商张筱梅。林题诗:手握遗笺泪满襟,故人觉遂汨罗心。谆谆恐负张生债,索画债将五十金。”

自寿诗二十首

《林纾诗文选》“畏庐七十寿辰自寿诗十八首”按语写道:另据朱牺(羲)胄先生注云:“《诗存》卷下有题目,‘余去年七十,作自寿诗廿首,略述生平,近于搴帘自炫,屏去不录’,但先生书以示我者,仅十五首耳。诗墨藏敝笥。”今福建图书馆收藏十八首,余三首不知抄自何处,待查。

照此看,李家骥版似仅以福建省图书馆所藏为底本,否则不至遗漏“少年里社目狂生”。准确地写,待查的应是“余四首”。

《畏庐诗辑佚》“七十自寿诗”所加按语,也引述朱羲冑的注文,故“朱羲胄所录者,依之;其余几首,依胡孟玺抄本”。

胡孟玺谓:“先生讲学数十年,入门弟子近千人。朱羲胄所撰《林氏弟子录》一书所记颇详,余亦得列名其间。”查朱羲胄(朱心佛字羲胄号悟园)《林畏庐先生学行谱记四种》之《林氏弟子表》,内云:“胡尔瑛,字孟玺,福建闽侯人,挽词自署受业。”

查《畏庐诗存》卷下(据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影印),林纾起句“模糊度过少年场,长物惟余书满床”一诗,长题标为“余去年七十,作自寿诗二十首,略述生平,近于搴帘自炫,屏去不录。今年大病新愈,又届贱辰,率成一首,用自解嘲”。则七十自寿诗20首似为确数,《林纾诗文选》及《畏庐诗辑佚》所收均未竟全璧之功。

成诗经过,吴家琼作了大致陈述:林自壬寅年(1902年)至甲子年(1924年)在北京任大中学教员外,还从事译书、卖文、卖画,收入颇丰,声望亦隆。他虽处优渥的环境,仍不忘记年少的苦趣,至于知遇之感、笔墨之缘,每于茗余酒后,掀髯快谈,娓娓不倦,观其七十自寿诗,略知梗概。该自寿诗起初只作15首示其友好,嗣陈宝琛将为他作寿序,他再补充5首,成为20首送给陈宝琛,作为他的寿略。林去世后,朱羲胄编他的年谱,也只载15首,并且内中诗句,也与他最后实稿大不相同。

吴家琼誊抄七十自寿诗20首,称“按他(林纾)所自定的次序”录下:“畏庐身世出寒微”“柴门临水白蘋开”“半世牛衣悼老妻”“总角知交两托孤”“万竹环棲宅水隈”“半生知己老和轩”“不留宿孽累儿孙”“金台讲席就神京”“怜才孰似郭公贤”“卅年倾心沧趣楼”“文章宁复见为人”“子衡营葬郑先生”“崇陵九度哭先皇”“烟云供养御书鲜”“渐台未败焰恢张”“宦情早淡岂无因”“谁拥皋比扇丑图”“能排元美惟熙甫”“作客长安二十年”“迩日曾为雁宕行”(末尾结语诸版未见,云:“语多率易,不中诗律,谓为纾之日记可也。”应为林纾自注自谦)。

各版自寿诗合计21首,疑点较大的倒是“渐台未败焰恢张”。《畏庐诗辑佚》“七十自寿诗”注云,此首亦见《畏庐诗存》卷上之《追忆》。《林纾诗文选》指此诗“作于1916年春,时年六十五岁”,拟题“拒袁世凯召聘诗”单列,却又再见于“畏庐七十寿辰自寿诗十八首”。鉴于吴家琼等人确也录有此诗,或又说明“二十首”是个“动态”“不可拘泥”的数量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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