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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司法厅专场)答记者问

2022-09-23 20:59:07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9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9月23日下午,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为福建省司法厅专场,聚焦“踔厉奋发开新局 司法为民谋新篇”。

会上,福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林玫瑰,介绍福建“踔厉奋发开新局 司法为民谋新篇”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林安泰,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的现场答记者问。

记者: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出台了法治福建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八五普法规划等一系列法治实施方案,把法治建设摆在发展的重要位置,请介绍这些方案对我省打造“法治强省”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在推动法治强省、展示福建法治形象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林安泰: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2021年11月,省委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实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的重要部署,提出打造法治强省的新目标新要求。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法治福建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人才培养等系列规划方案,标志着我省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这些规划方案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是统筹推进法治强省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对新时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要求新期待,着力打造法治强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确保法治强省的正确方向。规划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穿规划方案制定和实施的主题主线,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强省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明确法治强省的建设目标。省委印发的法治福建建设规划提出法治强省建设目标:即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东南沿海法治高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高水平法治基本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三是聚焦法治强省的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强省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方案提出,要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四是夯实法治强省的基层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推进法治强省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方案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社会主体权利保护,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让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福建发展的重要竞争力,促进人人参与法治建设、人人信仰法治权威、人人共享法治成果。

五是凝聚法治强省的精神动力。法治文化建设是推进法治强省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法治文化建设方案提出,提升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法治文化成为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和基础工程,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六是强化法治强省的人才支撑。法治人才培养是推进法治强省的重要保障。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建立适应职业特点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涉外、涉台港澳、涉侨等法治人才交流合作模式,构建凸显时代特征、体现福建特色、适应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需求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我回答完毕,谢谢。

记者: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承保护等问题受到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那么,在这些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福建省司法厅发挥行政立法职能,在服务大局方面做了哪些立法工作?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开展行政立法初审是省司法厅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省司法厅始终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取得较好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指示精神,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近年来,省司法厅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承保护等重点领域、新型领域立法项目。

一是在促进重大改革发展方面,重点审核《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规规章,落实落稳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审核《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助力“放管服”改革,加大市场主体权益保障力度,致力服务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在推动生态文明方面,重点审核《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织严筑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网,促进生态省建设顺利推进。

四是在守护文化发展方面,重点审核《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守护八闽历史文脉。

五是在保护社会民生方面,重点审核《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规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立法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难点问题。

东南网记者:

据悉,福建省司法厅目前正在全力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为什么要开展这项行动?具体实施步骤?目前成效如何?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林玫瑰: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148”,谐音“要司法”,其寓意就是群众遇到法律困难,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寻求帮助。1998年,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我省启动“148”试点工作,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开启了法律服务便民之门。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对“148”作出批示,提出要切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办实办好,使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守护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148”品牌创建行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这项行动主要分为三步走:2022年是“启动推进年”。重点是组织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主题调研,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2023年为“拓展深化年”。重点是解决需要政策支持的关键性问题,确保省级示范项目“新、优、特”。2024年为“总结提升年”。重点是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化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打造有较大影响力的新时代福建“148”品牌。

目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落深落细落实。一是突出项目带动。以“148+蒲公英普法”创新项目为抓手,加强与在榕高校、法律职业协会合作,共建“青年148”法治志愿服务平台,先后出台制度11项,孵化省级青年法律志愿者组织10个,招募青年志愿者2500名。二是发挥特色优势。全力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方位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事法院共建“拥军148”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方位、多层次涉军法律服务合力,进一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为民宗旨。持续开展“百所联百会”活动和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全覆盖,扎实开展“148+法律援助”等系列品牌创建,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房屋租赁和环境污染确认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温度。

记者: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福建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在社会上取得了较好的反响,请问,该联盟主要组织或参与了哪些重要活动或工作,目前达到一个什么样的规模,具体成效如何?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0年以来,省司法厅率先在全国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截至目前,已发展7万多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共开展服务活动9180余场次,服务对象超1500万人。联盟获评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项目大赛优秀项目并入围决赛,多项做法被法治日报、司法部刊登推广。原创《我是一朵蒲公英》微视频,获得首届“新时代全国机关基层党建新成就”短视频大赛“百优作品奖”。“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在人民日报、央广网、法治日报、福建法治报等50多家媒体平台刊载。

“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有“一个核心目标”:就是推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引导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种子播撒到社会各个角落,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有“两个抓手”:一手抓志愿者队伍普法能力,对内培育法治人才;一手抓普法方式改革,对外创新普法为民的新举措。有“三个特点”:一是推进“社会化”普法。我们针对法治人才薄弱、普法力量不足等问题,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二是实现“品牌化”普法。举办志愿者联盟成立仪式,邀请奥运金牌获得者李发彬等担任形象代言人,创作“蒲公英”法治文化系列产品,动员社会力量打造公益普法品牌。三是创新“精准化”普法。建设“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依靠新媒体新技术的力量,让普法志愿者和群众需求相联动,化“被动输入性”普法为“受众需求型”普法。联盟发展出了如:“大学生蒲公英”“巾帼蒲公英”“狱警蒲公英”等普法队伍。

“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成立以来,响应时代号召,聚焦法治强省宣传、平安福建建设和基层民生事业,推动普法宣传走向八闽大地。一是播撒法治种子。联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法治强省宣传工作要求,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国家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携手喜迎二十大、学法用典向未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军营、网络等,开展“蒲公英三下乡”“蒲公英在行动”等主题普法活动。二是推进普法与治理并举。为服务平安福建建设,“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与法律服务30余万件次、法律援助6万多件、化解矛盾纠纷20余万件。比如,漳州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空中送法、广播到村”,用方言讲述化解纠纷的故事得到群众好评。三是创新普法模式。省“蒲公英”联盟总队与各高校支队联合,组成十支志愿者队伍赴9市1区开展志愿送法下乡活动。省司法厅等单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登上列车为旅客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禁毒法》等。平潭综合实验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为台胞普法,促进两岸一家亲。我们还不断推送《守护少年的你》《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蒲公英”系列普法视频。

点点微光,汇聚力量。相信我们的联盟将成为建设法治强省的重要力量,成为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的一张靓丽名片!谢谢!

记者: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厅为助力福建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请介绍下有关情况和成效?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林安泰: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忠实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使命,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在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们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具有推广复制价值的省级“148”品牌示范项目,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省市区三级联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聚涉外、涉港澳台、金融、知识产权以及海商事等高端法律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境内外企业水平。实现省、市、县(区)、乡镇、村居(社区)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是服务保障民生,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落实《法律援助法》,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项目,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予以办理。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实现法援案件申请网上办、实体平台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畅通热线咨询、网络咨询、材料预审等绿色工作通道,对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讨薪、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法援案件的申请,建立快速受案办理机制,优先办结。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省司法厅重新制定了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清理了公证服务收费项目,降低了涉企和民生公证项目收费标准。落实国务院关于“跨省通办”工作部署,对学历、学位、驾驶证、个人纳税状况证明等4类公证实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积极指导各地开设利企便民绿色服务通道,提供预约办证和上门办证服务,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推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和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等。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仲裁机构配合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2022年,厦门仲裁委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第二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和调解机构名单。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记者:我省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解决老百姓关切的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林玫瑰: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调解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5%以上,有力维护全省社会安定稳定。

一是拓宽调解领域。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卫生、金融、交通、劳动、国土、物价、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197个。如,与省工商联联合在全省各类商会设立134个调解委员会,为广大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服务;与省总工会联合在50个省级工业园区建立“园区枫桥”机制,推进劳动争议和涉企纠纷调解;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支行联合推动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省、市两级全覆盖,助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注重典型引路,在全省培育以优秀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等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调解室847个,其中柘荣县“草根和事佬”调解室、平潭台胞薛清德调解室、莆田“庆元”调解室等一大批金牌调解室,入乡俗、暖乡亲、接地气,成为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的中坚力量。积极开展“调解148”品牌培育和创建,“边界枫桥”“海上枫桥”“社区枫桥”等系列枫桥品牌效应充分释放,有力促进队伍能力提升。

三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化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通过建立派驻调解室、聘用调解员、案件委托调解机制等形式,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2019年以来,省司法厅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机制,对接受理公安“110”转接的医患、邻里、家庭、婚恋等四类非警务警情纠纷近10万件,为群众在报警后提供一揽子法律咨询、调解服务。

四是创新调解方式。为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2014年12月,省司法厅与省广播影视集团综合频道合作创办《调解有一套》栏目,年播出现场调解案件300多起,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良好社会效果。特别是“为民讨薪,冬日暖心”系列节目,累计帮助70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款817万余元,成为农民工维权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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