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11-30 08:43: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记者获悉,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健全“8+8+7”制度体系(8项平台提供者食安管理制度、8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安管理制度、7项督促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我省网络餐饮服务整体规范提升。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资质审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监测抽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制止报告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和协助监管制度。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并落实资质资格自查制度、证照公示制度、原料控制制度、加工制作制度、备餐操作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护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