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奋进的2023】福建2023年打造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十大专项活动品牌

2023-01-16 22:04:24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东南网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汇集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合力,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招聘等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为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全力确保福建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通知》对202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行了统筹安排,着力打造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十大专项活动品牌,分别是: 

(一)抢开局“八闽春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1-3月,由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加力组织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对接,加大直播带岗力度,服务企业用工和毕业生求职,助力一季度“开门稳”。

(二)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招聘季专项活动。2-7月,以国有企业和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开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领示范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搭建起国有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平台。

(三)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3-5月和9-11月,由福建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暨送岗留才进校园专项活动。3-6月,由福建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推进政策宣传进校园、招聘服务进校园、就业指导进校园、创业服务进校园、职业培训进校园、困难帮扶进校园等举措,积极推动人社服务提前介入、向校园延伸。

(五)民营企业招聘月。4月,以民营企业和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福建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会同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5-8月,以高校毕业生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对象,由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搭建统一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

(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7-8月,由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将有就业意愿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对象范围,做到服务对象清、就业意向清、服务需求清。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帮助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免费技能职业培训;对困难毕业生,开展就业“红娘”结对帮扶;宣传推介就业创业政策,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9-12月,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针对未就业毕业生求职需求,开展政策落实、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系列服务,由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九)职引未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4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组织发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

(十)困难毕业生就业兜底帮扶专项活动。12月,以2023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由福建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深化就业红娘帮扶专项行动,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各类困难毕业生,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中。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