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四大经济”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出炉
2023-08-01 07:50: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8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省委人才办、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文旅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明确了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和3个方面23项政策支持。 根据此次出炉的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我省对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的,采取“工作和生活待遇+晋级和荣誉奖励+重点计划支持”的方式给予支持。其中,对引进的特级和A类、B类、C类人才: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外籍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相应上浮30%。 我省还同时设置了晋级奖励和荣誉奖励,对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给予10万~300万元晋级奖励,对新取得有关荣誉称号或奖项的给予3万~80万元荣誉奖励,并明确安家补助不列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适用于在闽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闽就业创业的人才),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除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申报认定,其他都可以申报。 此外,各设区市每年还可以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的行业企业、新引进的重点企业或项目中各选出10家企业,每家企业推荐2名技术骨干进行自主认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