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高铁推出月票、计次票业务
2023-11-11 08:39: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11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 为进一步方便旅客出行,11月10日起南铁将开通福厦高铁30日定期票和20次计次票业务。作为新型票制产品,30日定期票指在30天有效期内,最多乘坐60次;20次计次票指在90天有效期内,乘坐20次。 用户购买后,需在30天内(含当天,下同)启用乘车,30天内未乘车的,产品自动失效并全额退款。旅客可通过席位预约和直接刷证两种使用方式,乘坐在福厦高铁线路开行的、购买产品时指定发到站和指定席别的列车。据悉,此次新产品可购买福厦高铁间运行的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一等座、二等座,其中厦门(厦门北)至漳州区间单独适用于运行的各等级动车组列车。开通车站涉及福厦高铁沿线的福州(福州南)、福清西、莆田、泉港、泉州东、泉州南、厦门(厦门北)、漳州站,其中福州和福州南、厦门和厦门北设为同城站。 旅客可以通过12306网站和“铁路12306”手机APP进行实名购买使用,注册用户可为本人和本人账户下已通过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核验的乘车人购买。购买时,同一乘车人最多只能同时购买两个相同发到站的产品,但可以同时购买多个不同发到站的产品。产品一经启用乘车,票款不予退还。产品未启用乘车的,由购买人通过原购买渠道申请退款,退款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支付方式全额退还。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