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 福建如何先行?

2024-02-28 11:19:24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微信图片_20240228101743.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旭东表示,福建省委省政府不懈探索、着力创新,大胆开拓、接续奋斗,不断深化林改,破除瓶颈制约,有力促进了林业绿色发展、林农增收致富和林区繁荣稳定。全省森林覆盖率常年保持全国首位,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首位,林业产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

十大举措建设先行区

据介绍,2023年9月17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充分吸收我省林改经验,将我省列为全国建设的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首。近日,省政府制定印发的《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我省建设全国深化林改先行区步伐,大力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林旭东介绍,《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全国林改先行区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十大举措:

一是在推进“三权分置”上先行。重点是在林地延包、林地流转等方面先行。

二是在优化林权管理上先行。

三是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上先行。重点是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经营等方面先行。

四是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上先行。重点是在优化公益林布局、开展非重点区域天然林抚育和复合生态修复、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探索林业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

五是在创新采伐制度上先行。重点是在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人工商品林等方面先行。

六是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重点是在扶持培育绿色富民产业、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机械补贴力度等方面先行。

七是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制度等方面先行。

八是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监测体系,引导参与碳中和,稳步推进开发与交易等方面先行。

九是在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上先行。重点是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支持、财政加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等方面先行。

十是在推进提升管理服务上先行。重点是在健全林长制、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快智慧林业建设等方面先行。

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三多”改革试点

据介绍,《实施方案》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内容丰富,干货很多,提出了一系列“利民惠企”政策措施。在放宽采伐限制方面,立足于放宽放活,对人工商品林采伐,取消主伐年龄限制,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对林农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在支持规模经营方面,完善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鼓励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补助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整合林地资源。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示范带动规模经营。鼓励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加强与村集体、林农的合作经营。

在推动科学经营方面,科学保护利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提升经营效益。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促进林地增绿增彩,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在扶持绿色发展方面,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竹产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从用林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完善林长制建设,加强林业金融服务、科技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大力实施智慧林业“123”工程,提升林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广大林农提供全面快捷的优质服务。

林旭东表示, 下一步,将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试点,努力推动全省林改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进一步构建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更好发挥我省在全国林改中“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的作用,为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