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不正当竞争案件呈纠纷交织明显、新型网络纠纷多发等特点
| 2024-04-18 12:20: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
东南网4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实习生 官梦婷 涂依婷)“伴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电商仿冒他人企业字号、网络广告虚假宣传、直播‘带货’商业诋毁、利用技术非法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涉互联网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日前,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记者从福州鼓楼法院了解到,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反不正当竞争已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一环,该院对近两年来审理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梳理归纳,分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发现该类案件呈现数量大幅攀升、侵权纠纷交织明显、新型网络纠纷多发等特点,近两年来共审结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244件,同比增长340%。 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审理结果直接影响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了解到,仿冒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混合侵权纠纷占比最大。 鼓楼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李振云说,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对典型仿冒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害商业秘密行为以及商业诋毁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但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不仅限于此。他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保护公平竞争秩序,并不限制竞争本身。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经营者采取真抓实干的方法来建立商誉,切勿采取侥幸心理实施不正当竞争手段,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鼓楼法院还发布一系列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司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存在部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淡薄、企业竞争资源保护管理不足、参诉应诉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线上线下多个领域,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仿冒行为、侵害商业秘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创新主体依法有效保护创新成果提供行为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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