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红利释放 助力对外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

2024-09-05 20:30:00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东南网9月5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陶诗婷 康婷 刘虹)2024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福建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4月,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发布实施细则,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区实施5项经常项目试点政策,在全省实施3项资本项目试点政策,向更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外汇服务。截至7月末,福州、厦门、泉州等试点地区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累计为企业办理贸易项下5项高水平开放试点和优质企业便利化试点业务5.1万笔、126.5亿美元,助力外贸促稳提质。全省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等外汇试点政策,累计(不含厦门)办理业务13.2亿美元,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优质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更便利

“单笔业务节省15分钟,多笔业务半天之内即可完成,比原先便捷太多了!”近日,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一名业务员表示。该公司主要进口标签、纽扣等服装配件,需要对外支付服装配件款项以及出口货代运费等服务贸易费用,每月发起约40笔汇款,以前需逐笔提供贸易合同等交易单证,手续较为繁琐,今年4月被纳入高水平开放试点以来,在银行无需提供繁杂的背景材料,仅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即可办理贸易外汇支出业务,大幅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据了解,此前外贸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时通常需要向银行提供关单、合同等真实性审核材料,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出台后,审慎合规银行可自主决定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单证,并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可大幅缩短企业办理业务时长。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还将此前已参加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和企业纳入高水平开放试点范围,指导试点银行以日常监测评估优质企业,避免重复提交材料,为企业减负降压。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优化升效率

“现在当日提交、当日结算,比以往效率高得多!”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经营原料转口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地区,存在大量单据交叉,之前从准备真实性审核材料到审核完成通常需要花费几天时间”。企业申请成为高水平开放试点企业后,经办银行结合内部便利化业务核查系统简化真实性审核流程,便利企业办理新型国际贸易结算。

据了解,新出台的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措施不需要以往繁杂的单据审核手续,审慎合规银行可依据区域战略定位和行业特色,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同时,外汇局福建省分局持续加强日常试点业务监管,对优质企业经常项下外汇收支开展专项监测分析,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稳步扩大

“一笔业务节省近2小时,同时减少了汇兑损失。”福建和诚鞋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与香港母公司常有跨境资金往来,过去与母公司收支单独核算汇款,不仅占用大量时间,还需付多笔汇款手续费。参与高水平开放试点后,直接与母公司轧差净额结算,不仅节省时间,而且只需付一笔汇款手续费。

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的实施,便利优质企业在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办理轧差净额结算。为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外汇局福建省分局根据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特征,摸排出具有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需求的潜在企业200余家供银行选择,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外债签约登记银行“一站式”办理

“过去我们需要先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再到你们银行开立外债专户,现在一趟就办好了,借用外债不用来回跑,大大节约了时间和精力!”在银行刚办理完外债签约登记的某台资企业财务人员赞叹道。该企业主要生产苯乙烯单体,为开拓境外融资渠道,借入短期外债以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开销支出。

据介绍,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若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无需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后续还可在银行完成提款、还本付息、注销“一站式”的外汇服务,极大提升了企业的跨境投融资效率。

下阶段,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继续聚焦区域对外开放大局,因地制宜找准发力点,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金融外汇政策供给,服务福建省对外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