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
2024-09-25 21:50: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
东南网9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激励等措施,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培养一批能够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照顾需求的养老护理员队伍。 在技能培训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取得我省养老护理培训项目办学资质的院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及具有养老服务培训相关条件的养老机构等。培训对象包括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有培训意愿的社会从业人员。 在技能评价方面,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可申报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享受见证补贴。基础补贴标准根据证书等级分为五档: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向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在技能激励方面,依托技能带头人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按照规定给予资助,发挥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的标杆效应。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向人社部门申报“技术能手”。同时,推动各地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和在职补贴政策,提高养老护理职业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