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伙在闽留下“生命礼物”
2024-12-11 08:56: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2月11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是你们的善举和无私的爱,给我的父亲带来了重生的机会。我们会格外珍惜你们送来的这份‘生命礼物’,好好地活着。我们也会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爱心、有善心的人,为人间带来更多温暖……”这是一封器官受捐者家属送给“天使”的感谢信。 这位“天使”,就是四川小伙欧鑫(化名)。 11月16日上午,欧鑫遭遇车祸,虽被紧急送医,但因伤重,不幸身亡。 “他是一个积极阳光、孝顺懂事的孩子。”欧鑫的父亲回忆说,这些年他和妻子在石狮务工,欧鑫跟随外公外婆在四川老家学习生活。“10岁起,欧鑫每个周末都会带着妹妹去看望年迈的爷爷奶奶。这两年他工作后,过年过节还会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买礼物。” 今年4月,欧鑫来到父母工作的城市,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汽车美容师,开始学习汽车贴膜改色。“他挺有天分,也很刻苦,才学半年就可以独立完成一辆车的贴膜改色了。”欧鑫的父亲哽咽着说。 欧鑫的父亲坦言,自己在思考了三天后,主动向家人提出了捐献器官的想法。“我想让他的生命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为社会作出贡献。” 11月20日,在泉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欧鑫家属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确认登记表。 “突遭丧子之痛,还想着去帮助更多的人,确实令人敬佩。”器官捐献协调员周德浩说。 12月10日7时许,欧鑫在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完成了器官捐献。他捐献的心脏、肝脏、肾脏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TORS)匹配到了合适的受者,可为5位病重的患者带去新生机。 据省红十字会统计,截至11月底,我省累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962例。“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敖志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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