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地最新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5-06-25 22:01:24 来源:新福建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6月25日 福州、龙岩、三明 发布通知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起来看—— 福州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通知 调整2025年度 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5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024年度的29961元调整为31053元。 目前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为此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95元。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其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单位缴存职工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职工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5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规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统计、申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并以此为基础核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月缴存额,严格执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限高保低”政策。 业务办理渠道和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缴存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也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银行网点柜面申请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龙岩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 调整2025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标准: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龙岩市所有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 26877元(2024年龙岩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7506元×3倍÷12个月≈26877元,以四舍五入计算)。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26877元×最高缴存比例12%≈322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6450元。 (三)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最低缴存比例为5%,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22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2195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110元,单位和个人合计220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204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2045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102元,单位和个人合计204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90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895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95元,单位和个人合计190元)。 (四)月缴存额的统一计算方法:月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再乘以2。如某职工月工资基数为2572元,缴交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12%,月缴存额应为618元(2572元×12%=308.64≈309元,309×2=618元)。 (五)灵活就业人员最高月缴存额及最低月缴存额标准参考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明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通知 公布2025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 (二)月缴存基数上限为三明市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6610元),下限参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三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相同。 (二)缴存基数调整时,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二)月缴存额上限为6386元(26610元×12%+26610元×12%),下限为190元(1895元×5%+1895元×5%)。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存额自行确定,但不得超出我市最低和最高缴存限额。 四、基数调整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选择办事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业务登录办理。 (二)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核定表》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缴存单位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应于9月底前完成,并将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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