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每年9月为弘扬教育家精神主题活动月
2025-08-22 22:33: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
东南网8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等十部门制定了《福建省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并发布。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快速处置和报告机制。 扩大硕士、博士老师培养规模 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供给。调整优化师范类专业布局结构,压缩师范教育专科层次培养规模,提高本科层次培养质量,加大研究生层次培养力度。加大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支持力度,统筹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 推进高水平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加强高素质教师培养培育,依托“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科学类教师;继续开展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推动师范院校普遍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实施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推动高校将博士后作为教师的重要来源。 学科培训学时占比不少于50% 成立全省基础教育学科联盟,促进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融合衔接。依托国家和省级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师常态化开展学科知识更新。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强化学科素养提升,学科培训学时(分)占总培训学时(分)不少于50%。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计划,培育一批引领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改革的骨干。 提升在职教师学历 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鼓励承担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的省内高校对乡村教师在职提升学历给予一定学费减免。建立在职中小学教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激励机制,支持设置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的高校与各级教师发展机构面向在职教师联合培养教育硕士。 开展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探索教师培训课程与学历教育课程有效衔接、教师培训学分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鼓励各地出台在职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政策。提高高校教师博士学位比例。 实施“省培计划” 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以上骨干教师 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方式变革,组织实施“省培计划”,示范引领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完善新任教师规范化培训,省级组织非师范类新教师示范培训。推进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加大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育力度,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以上骨干教师。 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促进乡村骨干教师专业成长。优化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高水平大学与职业院校、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教师一体化培养培训。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双能”培育工程,大力培养工匠之师。 这些学科教师占比不低于30% 优化教师补充和岗位管理,建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需求及配置预警机制,超前谋划教师培养和补充,确保教师队伍规模峰谷应对有序。加强科学、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各市、县(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30%。鼓励银龄教师讲学,从事紧缺学科教学工作,发挥“传帮带”作用。 逐步降低生师比和班师比 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逐步降低生师比和班师比,适应小班化、个性化教学需要。强化教师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对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校同类人员任课标准的教师,及时调整岗位,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深化“总校制”管理改革,立足学区内、集团内和城乡间,有序推进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按需轮岗,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并逐步提高交流轮岗比例。建立健全省市县名师名校长和学科教学带头人、高级职称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服务期制度,推进县域内师资优质均衡。 支持台湾优秀人才到福建任教 支持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到我省任教,加大在闽职业学校招聘台湾教师力度,在闽台湾教师可参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 在职称聘任、专业发展、职业荣誉等方面落实台湾教师同等待遇,对台湾教师申报课题、发表学术成果、加入学术团体等给予支持、协助,让台湾教师在福建留得住、融得入、发展好。 职称评价多元化 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构建多元评价标准体系,幼儿园教师突出保教实践,中小学教师突出教学实绩,“双师型”教师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高校教师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改革教师职称评价方式,推进发展性评价。持续举办全省教师教学大赛。 绩效分配向三类教师倾斜 加大教师待遇保障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合理待遇,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教师减负松绑,保障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维护师道尊严,坚决打击造谣和污名化教师的行为,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年9月为弘扬教育家精神主题活动月 完善省杰出教师和特级教师等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将每年9月定为弘扬教育家精神主题活动月,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健全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颁发荣誉证书,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按有关规定对教师出资奖励。 鼓励医院为教师提供绿色通道 加强教师礼遇优待。关心关爱教师,鼓励医院为教师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各地教育部门应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建立教师心理咨询服务平台,为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组织开展教师疗休养活动。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等旅游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各地要因地制宜落实社会公共服务教师优先政策,不断增强教师获得感、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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