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25-09-27 08:17: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以“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东南网9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朱子微) 26日,《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制定,对于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服务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强化基础测绘工作方面,条例规定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规模化应用,创新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提升自主可控测绘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为让测绘成果紧贴时代发展,条例明确,经济建设等领域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条例还规定加强对全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的统筹获取、处理和共享,加强对基础测绘重大项目的统筹建设。 为进一步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条例明确将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设备相关的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纳入法律法规规范范围,规定制作智能驾驶导航电子地图应当由具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针对地理信息系统保密安全,条例明确地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使用地理信息时,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密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条例还强化了对外国和港澳台的组织和个人在本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监督管理。 此外,条例还新设“地理信息服务和应用”专章,从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广使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地理信息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地理信息资源与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统筹推进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发展、促进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共享和应用。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