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评论 | 以立法高度执法尺度司法温度护航发展
| 2026-01-08 07:53:33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以立法高度执法尺度司法温度护航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谈之二 □潘抒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提出着力解决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问题,体现立法高度、把握执法尺度、彰显司法温度,以法治之力最大程度激发发展活力。 一个地方发展快或慢,关键看人和财的汇聚程度。人往何处去、财向何处流,归根结底在于两个字:法治。诸如资产安全和长期收益有无保障等问题,各类经营主体天生敏锐也天生谨慎。他们往往在评估判断后“用脚投票”,选择那些讲信用、守规矩的地区。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一直以来,福建始终重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作用,不断健全营商环境建设法规体系,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商安商。会上,有民营企业家发出感慨:在福建,“三项率先”令人印象深刻——在全国率先提出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率先出台省级营商环境五年建设规划、率先以立法形式出台《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关切,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高水平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我们要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协同发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努力成为吸引人才、资本、技术、资源等生产要素的“洼地”。 立法是最高层次的制度设计,立法科学让权益保护有法可依。在法律出台前要充分征求意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社会信用、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法规修订工作,持续完善涉企法规制度体系,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另外,法律实施后应当保持连续稳定,杜绝各项措施停留在文件中以及“翻烧饼”现象,让广大经营主体吃下“定心丸”,真切体会到“依法办事不求人、依法经营不怕查”。 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执法有度需兼顾合法与合理。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法治的权威与生命力在于刚性执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以规范公正的执法行为引导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同时,优化监管方式,如用好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完善“综合查一次”机制,推动多个监管部门联合检查,最大限度避免涉企检查过多过频,让所有经营主体既能感受到法律监督的威严又能安心经营守法发展。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我们要全面提升涉企司法质效,比如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法治成为福建营商环境最坚固的屏障。值得一提的是,法治的“温度”体现在条文规定的“空白”之处,在完成“法定动作”之余也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就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得以改善提升,切实增强广大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立法高度、执法尺度、司法温度护航发展,将促进人近悦远来,财汇聚如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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