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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9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为切实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充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29日,福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召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以及福建法院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有关情况,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等典型案例。 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有别于传统劳动关系,具有工作方式弹性化、组织方式平台化、就业内容多样化、管理方式数字化等特征,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审判难点主要集中在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上。对此,福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实质审查”原则,注重从个案出发,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等因素,审慎区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劳务、合作、承包、承揽等不同用工情形。2021年以来,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1796件。 福建法院加强与人社、工会等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多方智慧,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解决提供“一站式”服务。泉州中院在全省首设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司法协同基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纠纷联调、法律援助、仲裁指引、诉讼指导、普法宣传等便捷服务。积极推进最高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完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我省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对接,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总工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38家,调解员96名。共先行调解纠纷6101件,调解成功5600件,调解成功率91.78%。 不断健全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高效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增强“一函两书”落地效能,促进劳动纠纷源头化解,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法院与省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全国首个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形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院司法监督双向赋能的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新格局。各地法院多措并举落实联合培训、座谈调研、调裁对接等工作要求。省法院部署开展全省劳动争议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部分劳动争议法律适用问题予以通报,并统一裁判规则,为各级法院办理案件提供参考。福州中院发布全省首份新业态劳动争议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确认等裁判规则。 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和人民关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落实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立案环节提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捷服务,审理环节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缩短周期,执行环节对涉劳动报酬案件优先执行,及时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各地法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站点”“巡回法庭”等活动,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精准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助力构建新业态和谐稳定用工关系。及时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反馈在审理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