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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笔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业务落地
2026-06-02 20:30 作者: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东南网6月2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近日,福建自贸试验区企业福州开发区新电燃料有限公司成功办理全省首笔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业务,在区外银行办理外债外汇登记,顺利融入外债资金近1亿美元,并向非关联企业出借外债资金超10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次外汇新政对我们来说是实打实的利好。不仅外债登记办理更加自由便捷,还能够合规将资金借给非关联企业,一方面可盘活闲置的外债资金,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能依托自身资金优势,助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实现抱团发展、互利共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2026年5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政策实施首月,上述福建自贸试验区全省首笔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业务落地。

本次试点出台两项资本项目新政策,并对外汇账户管理的一项政策进行升级。

一是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更便利。突破原先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中“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限制,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规用于非关联企业借款,有效破除资金使用壁垒,实现跨境资金“能用、活用、好用”。

二是外债外汇登记办理区域更灵活。打破外债登记原有办理地区限制,由原先仅能在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办理扩展到可自主选择在全省(不含厦门)任意银行办理,大幅拓宽办理渠道。

三是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更优化。对于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如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退回的情况,为避免汇兑损失,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继续依托福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跨境贸易投融资服务体系,以更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赋能福建涉外经济稳增长、提质效,助力福建自贸试验区打造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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