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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正式落地长护险制度 各类人群参加基本医保即自动参保 东南网10月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10日,厦门市发布《厦门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标志着当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通过互助共济,为失能参保人提供生活照料与相关医疗护理保障。 厦门长护险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全覆盖,所有参加厦门基本医保的职工、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同步纳入保障,补齐失能群体长期照护短板,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 参保方面,长护险无需单独登记,参加基本医保即自动参保。筹资采取单位、个人、政府多方共担机制,统一费率0.3%。职工群体单位与个人各承担0.15%,单位部分从现有医保费率内部调整,不新增企业负担;居民群体按年缴费,制度实施初期费率减半征收。困难群众个人保费由财政分类资助,同时支持家庭共济账户缴费。 待遇享受有明确条件,参保人正常缴费,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方可享受待遇,待遇不以现金发放。保障分为机构护理、居家护理、社区护理三类,不设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并设置年度支付上限。居家、社区护理报销比例更高,引导家庭照护。保障项目包含20项生活照护、16项医疗护理,普通家政劳务不在报销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