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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医疗腐败链条需用法律“快刀斩乱麻”

药价虚高,原来一多半都变成了公关费,市直区县73家医院百分之百涉案,全军覆没――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内幕惊人。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玲认为,这是全国普遍现象,漳州只是冰山一角。(7月24日新华网)

近年来,药价虚高、医疗价格畸高问题日益严重。很多人买不起药、治不起病,因病返贫、治病致贫屡见不鲜。那么,是谁让药价翻起了筋斗?是谁让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看了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的报道,笔者找到了答案。

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事件在依然看病难、看病贵的今天,让人感慨万千,这其实只是全国普遍性的药价虚高问题的一个缩影。其实,类似漳州医院这样的腐败案仅揭开了医疗腐败黑幕中的一环,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背后有着长长的医疗“腐败链”;“腐败链”不除,群众看病贵问题就无法解决。医疗费用居高不下,与医疗腐败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因为腐败所衍生出来的所有成本都悉数甚至加倍转嫁到了患者身上。医疗领域的反腐败工作搞了这么多年,为何迟迟不见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以行政手段而不是以法律手段去反腐。相当一部分医疗腐败行为都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不用法律武器而靠行政力量去治理,纯属药不对症。

药品经过腐败分子的重重盘剥、层层加价,到患者手中时已是出产价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可以说医疗腐败链条不破,群众看病贵问题便难解。曾几何时,政府投入不足一直被人诟病,同时也是中国医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然而种种难以遏制的医疗腐败表明,中国的医改所面临的绝非仅限于投入问题那样简单,如果法律跟不上,那么政府投入再多,只会让少数既得利益者得利,国家和人民将则均可能成为输家。

医疗腐败导致医疗费用高涨,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要让群众看得起病,就得破除医疗“腐败链”。面对医疗领域的腐败,我们需要纪检、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全面介入,严厉打击腐败行为,让腐败者付出令其足够高的成本,那么,医疗领域的腐败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愈演愈烈。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大对医疗领域的财政投入,并对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进行改革,多管齐下,以此来破除医疗领域重重黑幕和腐败,来维护在患者和医院间早已失去平衡的天平。

药价虚高,原来一多半都变成了公关费,市直区县73家医院百分之百涉案,全军覆没——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内幕惊人。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玲认为,这是全国普遍现象,漳州只是冰山一角。(7月24日央视)

古人说,“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一个地区所有的医院全军覆没,全国的情况也大体如此,根本原因是制度这个大“巢”倾覆了。可是,貌似严密,层层监管的制度体系,何以倾覆到如此地步?我认为,这个问题比药价虚高、医疗腐败更值得研究。

实际上,医疗腐败与其他领域的腐败不会有本质的不同,都是监管失灵所致。药品从出厂到医院,要经过多层审查;但现在的问题却是,监管把关层次多并不意味着审查的严密,而是各级各种权力参与利益瓜分主体的多与少;参与监管者愈多,瓜分者也愈多,最终到患者那里的药价不高才怪。


设立监管以监督制度执行的有效,实际上存在一种假设:监管者都是正直可靠的。然而这种假设又从来都被认为是不科学的,于是我们将有些领域的监管设置得比较密集。然而,医院百分之百涉案这一严酷事实再次证明,监管的有效非但不与监管的密集度有关,反会因此而使得腐败链被拉长——收黑钱的手增多了。监管者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避免发生违规违法行为,但是谁来监管监管者?因为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很好的答案,所以监管不灵的问题也就一直无解。增加监管者并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大家如果存在公共利益,且分赃合理,结果就是互不监督。

问题出在制度体系上,现行监督体制与机制,主要是自我监督亦称同体监督;纵向监督体制下,因为利益的高度一致,以及受到更高权力的掣肘,那么一是监管本身存在严重的激励不足,二是监管者自己也处在监管失灵的链条中。这种情况下,再多的制度、文件、禁令等等,都很容易因为层层执行的不力而无效。医改运作多年后,反而“使得腐败更厉害了”,应该是一个生动的注脚。

政府采购、政府工程容易出现腐败问题,于是诞生了招投标制度,然而,貌似严密的政府采购招标之下,“只买贵的不买对的”情况依然遍地都是;工程招标制度既没能摘掉“腐败高发领域”的帽子,也挡不住豆腐渣工程的遍地开花。问题在于,同体监督体制如果是不科学的,所谓完善监督手段只能徒增监管成本——就像药品领域,把关的越多,瓜分者越多,所以中间成本越多,结果药价越高。“设计上本是层层把关,现实中却是层层吃手”,这句话堪称经典,适用于解释任何领域中监管严密下的腐败高发。

最大的问题出在体制机制上,只有从这方面拯救沦陷的制度体系,才可能最终解决监管无效的问题。而药价虚高也好,医疗腐败严重致全军覆没也罢,不过是一个枝节问题罢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马涤明)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22日播发的《成本仅占药价20%,回扣药玷污“白衣天使”?》稿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24日,漳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新华视点”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下半年以来,该市开展“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年”活动,查处了一些医疗购销领域的腐败案件。

据介绍,药品回扣是药价虚高的直接推手,是医疗购销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必须坚决查处。

据悉,查办医疗窝案以来,全市公立医院同病种次均门诊费用下降约3%,平和县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下降5.53%。(记者 郑良)

原标题:《漳73家医院涉腐败窝案》追踪 权色交易 女医代揭惊人内幕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东南网7月24日讯(海峡导报) 漳州市近期查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漳州73家医院涉案,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昨日导报报道此事后引发热议。昨日,导报记者了解到,不少被抓的医药代表都只是下线业务员,在其上方还有上一级的医代,个别女医代靠权色交易,搞定医院领导和医生,除医生收受20%回扣外,医院负责人也有“好处费”。

一个女医代的权色交易

40岁的周某既是一名“资深”医代,又是一名下线业务员,而在早些年,她是个坐台小姐,靠着权色交易,搞定了不少医院领导及医生。2006年底开始,她在漳浦县等地一些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销售额达到375万元,涉嫌行贿金额达73万余元。

经查,2006年11月开始,周某多次到漳浦县某医院与多名医生接触,经双方商定,医生若开具周某所代理的安络痛等药品,可从中得到20%的回扣。而周某的上级代理李某会通过银行卡转账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周某30%药品回扣。截至2012年12月,周某累计给该医院医生回扣87946元,所得回扣由周某根据医生每月开药情况,将现金装入信封直接支付给各个医生。

2007年3月,周某又开始将目标瞄准漳浦县另一家医院,与该医院多名医生接触,以同样的方式对医生进行行贿。截至2012年12月,周某累计给该医院医生回扣144090元。

2012年3月起,周某又先后将自己的业务拓展到该县另外两家医院,其中一家二级医院40多名医生收受周某的药品回扣,截至2012年12月,药品回扣累计达30万余元。而另一家乡镇卫生院16名医生收受周某医药回扣也达20多万元。

一种药品要闯的四道关

据了解,为了计算各个医生的“工作量”,周某还买通了医院的统方员,每月按各科室医生开具的药品计算提成,统方员按每盒或每瓶0.5元收取好处费。另外,周某还要给医院负责人相应的“好处费”。

“药厂生产的某一药品到患者手中要经过4关:通过招投标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再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然后,医院采购该药品,科室医生在诊疗时使用该药品。”而“为确保药品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些厂家或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对组织招投标人员行贿,并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确保中标;之后,为了入围地市一级确标的药品目录以及医院采购该药品,地区一级的医药代表又要负责‘搞定’卫生、药监和医院相关负责人”。

知情人士透露,药品到患者手中要层层过关,每过一关都要被“雁过拔毛”,以至于药品中标价中的50%或者更多要被用于这部分的“营销”。而医药公司本身也要赚取一定的利润,因此,药品的售价和成本价相差基本都在十几倍以上。而药品价格越高,各方从中赚取的利润也就越高。“譬如同样是头孢类的药品,只要厂家能和医院挂上钩,同样疗效的情况下也倾向利润空间大的药品,至于低价药就不在考虑范畴中了。”


一场“医疗廉政风暴”的最终掀起

知情人士告诉导报记者,今年年初漳州市个别县掀起了“医疗廉政风暴”,对医药代表进行秘密侦查,随着一个个医药代表的落网,从而揭开医疗回扣的惊人内幕。而这一“风暴”也很快“席卷”漳州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医院,从而引出了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

据透露,漳州全市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乡镇医院也是“重灾区”,在个别县,几乎所有乡镇医院都涉案。全市涉案人员达1000多人,在平和、漳浦都有90%的医生涉案。

据了解,漳州此次抓获的医药代表中,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的已被检察机关批捕,主要罪名是“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而涉案的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除了退赃以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的被纪委立案查处,给予纪律处分,有的被检察机关立案,面临刑罚。

延伸阅读

愿医疗界风暴从漳州开始

药品的售价和成本价相差基本都在十几倍以上;采购要过N道关,药价的50%竟然都是“公关费”。在福建漳州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详见昨日与今日《海峡导报》) □张剑虹 赵艳生 长萍

一则让人既震惊又愤怒的新闻,药品的售价和成本价相差竟然十几倍以上,而且漳州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染病”涉案。笔者在想,其它地方的医院能“洁身自爱”吗?

我们都在抱怨看病太难,都在抱怨药价太高,都在抱怨住不起院,而一群蛀虫就这样趴在患者身上蛀食着,高额的“公关费”就是这样如魔鬼附身一般附在药价上吸着血。而且还不是一家医院的举动、一个医生的战斗,是一个地级市100%的二级医院涉案、大批医生染指。

可以想见,这么多的坎,这么多的“公关费”加到药价里,怎么不推高药价?患者怎么会不成冤大头?在这种腐败推高的高药价阴影下,有很多贫困百姓不到病得起不了床就不上医院,许多刚过温饱的家庭看一次病就几乎倾家荡产。即使是进入了中产的居民,住一次院也有可能被打回原形,变得一贫如洗。

这种情况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一个感冒就需数百上千,一住进医院动辄万元以上,让患者一肚子怨气,恶化了医患关系。一旦出了医疗事故,患者就不依不饶地和医院扯皮。医患关系在一些地方紧张到彼此为仇的地步。可以说,腐败一日不除,医患关系一日不能缓和。

漳州医疗采购领域腐败窝案应该只是冰山一角。希望各地尤其是同在福建的各个地区,借着漳州腐败窝案被查处的东风,刮起医疗界的廉政风暴,斩妖除魔,直捣医疗采购领域腐败的黄龙,为民撑起医疗卫生的一方晴空。


若为提成开药 恐成谋财害命

□隋冲 常育晶

以药养医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虚高的药价让国家投入的大量医疗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也让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雪上加霜。

更可怕的是,某些不良的医务人员为了多赚回扣,可能不以患者的身体需求开药出方,而是以哪种药品的回扣更高作为出具处方的标准,不但加重了患者的负担,更可怕的是会影响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没有一滴雨水觉得自己造成了洪灾”,如果知道自己开的药会吃死人,相信极少有医生为了提成而去开那种药,对此我们还是应该相信。但是这个医生开一些不太准确的药,那个医生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检查,第三个医生再打一些副作用偏大的点滴,病人本已虚弱,如果经不起折腾,那岂不成了谋财害命?事实上天价医药费医死人的丑闻在一些地方也确曾发生。这比加重经济负担更让人担心!

以药养医已经明显不符合当前医疗改革需要,成了呵护生命航船的羁绊。挤去药品中的水分,还医疗部门以洁净,还患者以尊严的就医,让医生从药品之外得到应有的收入,已经刻不容缓!

制度不到位 医德难独守

□孙维国

千余医务人员涉案,令人痛心,更令人深思。究其原因,除了个体贪婪外,与监督不力、制度缺失密切相关。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仅仅寄望医务人员道德自觉显然不现实,也不可能。因为,如果缺失监督和制度约束,面对利益诱惑,医务人员在不在处方中多开医药代表销售的药品,就完全取决于自身道德自觉。在利益诱惑与道德自觉的博弈中,谁胜谁败?千余医务人员收受医药代表回扣,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

显然,只有监督到位,制度健全,才能管住医药代表的黑手,倒逼医务人员道德血液回流。这就需要从药品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医生诊疗用药的整个过程,落实监督,完善制度。预防惩治腐败,监督是关键,制度是根本。预防惩治医疗购销领域腐败,也不例外。当医药代表和医务人员的一切职务行为,均受制于监督和制度,当两者的双手均被戴上监督和制度的“手铐”,送回扣与收回扣的黑手才难以再“相握”。

原标题:漳73家医院涉腐败窝案 千余医务人员收受医药代表回扣,退赃2049万元

东南网7月23日讯 近日,漳州市查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漳州73家医院涉案,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昨日傍晚,新华网对此事进行报道。

昨晚,记者从漳州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处获证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拓展。

据新华网报道,今年40岁的周某是一名“资深”医药代表,2006年底开始在福建漳浦县等地一些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销售额达到375万元,涉嫌行贿金额近百万元。

而在今年5月份,导报也曾报道漳州某医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郑某瑞,自2009年3月份开始负责诏安各个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配送,从2012年1月份开始,他私下联系医生,以给回扣的方式,利诱医生在处方中多开其销售的药品。至2012年12月,郑某瑞共送给诏安县多个乡镇卫生院多名医生等人员药品回扣累计达11万余元。今年5月,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其批捕。

在漳州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

据报道,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滋生于药品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医生诊疗用药等各个环节,漳州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和133名行政管理人员涉案。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涉案,主要是这些医院用药量大,是药企、医药代表“公关”的主要对象。

原标题:漳州查处医疗腐败窝案 平和县九成医生均涉案

成本不足1元的“克林霉素膦酸酯注射液”,零售价却为11.5元。采购要过好几道关,药价的50%竟然都是“公关费”。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全部22家二级以上医院100%涉案,漳州近期查处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医生退赃金额达2049万元。

涉案医院

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133名行政管理人员、22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涉案

医生退赃

总金额达2049万元

50%

采购要过N道坎 药价一半用于公关

今年40岁的周某是一名“资深”医药代表,2006年底开始在福建漳浦县等地一些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销售额达到375万元,涉嫌行贿金额近百万元。

“每一关都需要‘公关’”。为计算各个医生的“工作量”,周某买通了医院的统方员,每月按各科室医生开具的药品计算提成,统方员按每盒或每瓶0.5元收取好处费。为此,医生开高价药、大剂量药的积极性很高。

据被查处的医药代表交代:“药厂生产的某一药品到患者手中要经过4关:通过招投标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再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然后,医院采购该药品,科室医生在诊疗时使用该药品。”

医药销售区域经理卓某等人表示:“要确保药品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些厂家或药品经营企业负责对组织招投标人员行贿,并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确保中标;进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后,为了入围地市一级确标的药品目录以及医院采购该药品,地区一级的医药代表要负责‘搞定’卫生、药监和医院相关负责人。”

然而,进入中标目录仅是第一步,一些被查处医药代表交代:“药厂之间竞争很激烈,即使中标,医生在诊疗时仍可开不同的药品,这就还需要‘再公关’。”

调查显示,药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营销”费用一般是药品中标价的50%左右,区域经理一般将其中15%左右用于“公关”当地卫生、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将其中30%左右给予二级代理及下线业务员,这些下线人员负责“公关”各家医院,给医院负责人及科室医生的“好处费”占其中25%左右。


20%

定价缺陷大 成本仅占药价1/5

据医药代表供述:“药品价格构成比例中,成本价往往不到20%。”

漳州市卫生局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药品的成本主要是由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自行报价,只要其报价不高于该企业在其他省份的中标价就行。”

蔡某是一名医药代表,他介绍说,其推销的“克林霉素膦酸酯注射液”(2ml×0.3克),每支成本价不足1元,医院采购价为10元,零售价却为11.5元。

漳州市纪委提出,医药代表送回扣,腐蚀拉拢卫生、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医院医护人员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近年来,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案件呈现多发态势,暴露出这一领域诸多问题,光靠案件查处难以治本。

漳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提出,案件反映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存在重大缺陷,药品定价是由药厂说了算,而药厂为了使自己生产的药品能较好地销售,往往给商家在药品流通环节留下较高的利润空间,导致药价虚高。

当前,尽管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采用公开招投标程序,但由于药厂、药品经营企业、医药代表和个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围标、串标等行为时有发生,招投标在一些地区不但没有降低药价,反而多了权力寻租空间。

该负责人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公关’成本最终由患者和国家医疗投入资金‘买单’。”

100%

22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涉案

从漳州查获的案件看,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滋生于药品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医生诊疗用药各个环节,漳州市1088名医务人员、133名行政管理人员、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涉案。

“整治回扣药老百姓能得实惠,过度诊疗也能有效控制。”漳州平和县纪委书记张娇兴说,“全县九成医生涉案,而查处医疗购销领域腐败后,县里医院诊疗费用一个月就下降300多万元。”

一些专家指出,如果不能建立起一种科学、合理的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仅仅通过行政命令手段,包括药品集中招标来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即使取得一些成效,也只是暂时的。

有关部门应在科学合理地评估药品生产、销售、研制等成本基础上,按“药品差比定价规则”,挤干药品定价中的水分。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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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清单明码标价

据新华社福州7月22日新媒体专电 药价虚高尽人皆知,但里边的“猫腻”究竟有多大?

今年40岁的周某是一名“资深”医药代表,2006年底开始在福建漳浦县等地一些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推销药品,至去年年底,她的销售额达到375万元,涉嫌行贿金额近百万元。在周某看来,生产企业、医药代表、代理商、医院、医生,环环相扣,很难说清谁是医药腐败之源。药价虚高,是各方合力“推”上去的。

2011年12月,周某在漳浦县中医院内科、外科、骨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及门诊联系“医药业务”,她代理销售28种药品,每一种药品的回扣都是“明码标价”,例如:

奥拉西坦粉针:2011年12月起在漳浦县中医院销售,神经用药,每支价格56.8元,平均每月销售1000支左右,至2012年12月,共销售13000支,营业额73.84万元,医生每支提成12元,从中可以得到15.6万元回扣,周某赚了5.8万元。

前列地尔注射液:每支68元,2012年3月至12月,平均每个月用300支,营业额20.4万元,一支回扣14元,医生可以拿4.2万元回扣,统方员可以拿1500元好处费,周某拿了1.8万元。

胸腺五肽粉针剂:每支65元,2012年3月至12月,平均每月用量200支,营业额约13万元,一支回扣14元,医生从中可以拿到2.8万元回扣,统方员可以拿到1000元好处费,周某赚了1万元……

药品回扣在医院零售价中所占的比重过大,表明医院的经营价值取向发生严重错位。专家表示,公立医院本来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由于政府的补偿机制不到位,医院已经习惯靠药品支撑经营和开销。有的医院药品收入几乎占到业务总收入的一半甚至更多。以药养医,依然是不少医院的畸形生存的“生命线”。(来源: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