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披上的垃圾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郭航 摄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高空抛物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本报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100名市民,从采集到的数据来看,有74人曾遭遇过高空抛物。
根据调查的100份样本,其中高空抛物的受害者有13人,还有34人侥幸躲过;自己就是高空抛物“肇事者”的有31人,其中5人是故意扔东西的,理由是懒得找垃圾桶,抛出去的以纸巾、果壳、烟头为主。
74名遭遇过高空抛物的市民中,选择“骂两句算了”的有37人,28人则选择“自认倒霉”,愿意追究到底的仅9人。接受采访的黄小姐说,有一次参加培训时,住在楼上的一个学员扔了一瓶水下来,她差点被砸到。虽然当时找不到肇事者,但黄小姐还是去找了老师,要求老师对这种行为提出批评。
各种抛物奇葩
最高调:
情侣吵架从跳楼秀到“空袭”看客
记者曾亲历过一次高空抛物事件。当时,有个女子站在文灶一栋高层住宅楼顶要跳楼,楼下是她的男友。经过民警耐心劝告,女子离开了楼顶。
原以为没事了,没想到这对情侣回到房间又吵了起来,突然有东西飞出窗外,先是书本、鼠标垫、零食等小物品,随后就是塑料盆、炒锅、饭勺、锅盖等。围观的人群还没散去,被这些高空抛下的物品吓坏了,赶快各自找地方躲避。
等到楼上的吵闹消停后,大家以为不会有东西掉下来时,一床棉被又飞了出来,挂在树上。 (记者 朱俊博)
最疯狂:
集体扔东西像得了传染病一样
“大学毕业前的晚上,整栋宿舍都疯了。”小刘对两年前的那场集体高空抛物印象特别深。他说,那天晚上,不知道哪间宿舍开的头,有人往外扔东西,说要来场特别的“告别秀”。开始是饭盒,掉到楼下哐哐响,还伴随着男生的叫喊。接着热水瓶也扔下去了,响起爆裂声。
小刘说,所有的宿舍都被传染似的,每个窗口都在往外扔东西,吓得学弟学妹们都不敢靠近这栋楼。隔壁宿舍有个同学甚至要把大家凑钱买的电视机也扔下去,还好被其他人制止。
“现在想想,这算是一种发泄吧,都是故意扔的,根本没考虑后果。”小刘说,如果楼下有人肯定会受伤,学校没有追究这件事,不过第二天男生们都很后悔。 (记者 朱俊博)
最惊心:
一失手把窗户“抛”了下去
张小姐说,自己曾无意中当过一次高空抛物的“肇事者”,可把她吓惨了。
她家住在高层,防盗窗装在室内。塑钢窗是双层的,比较重,拉来拉去,时间长了,下面的滑轮压坏了,每次拉窗子都很费劲。
一天清晨,张小姐起了床就去开窗户,一使劲,窗子竟然“脱轨”飞出去,哐一声掉到楼下。她吓坏了,呆了十几秒才飞奔下楼。万幸的是,窗子没有砸到人,不过已经有不少邻居被惊动了,都围在楼下,看到“肇事者”现身,纷纷批评教训。 (记者 吴笛)
最伤心:
花盆当头砸下女孩“变傻”了
王先生的同事有件伤心事,就是因为高空抛物。
王先生说,同事家在集美,有个漂亮女儿,有一天走在路上被楼上掉下来花盆砸在头上,当场就晕了。后来,女孩清醒了,自己爬起来看看身上没有流血,就回了家。当时家人没发现有伤,都以为没什么事,也就没把孩子送去医院检查。但是,后来发现女孩的智力受到了影响,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而且脸上的神情也变得“有点傻傻的”。她的母亲忍受不了女儿的这种变化,精神受了刺激。
王先生说,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给这一家带来了不幸。 (记者 谢雨真)
案例
被砸了找谁赔还得看运气
高空抛物侵权有法可依,但实际操作时困难重重
天降大理石把人砸偏瘫
28户居民赔了36万元
2009年6月21日晚上8点左右,陈女士下班回家,途经江头北路路口的一棵大树下时,突然被空中落下的一块大理石砸中,顿时失去了知觉。
经抢救,陈女士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颅脑损伤导致偏瘫,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走路。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陈女士的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依赖程度属部分护理依赖,护理期限为20年,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事发当天正是台风“莲花”来袭,厦门最大风力8级,最大阵风11级。高空抛物嫌疑最大的是东方威尼斯C幢位于江头北路路口的一侧,共有住户28户。
2009年11月9日,陈女士将东方威尼斯C幢的所有住户及大楼的物业公司都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业主各有理由,但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排除自己侵权的可能性。
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前7小时,相关部门已发布了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陈女士此时出门应注意安全,因此酌情认定其承担自身损失的50%,各住户承担40%,物业承担10%。陈女士实际损失共计90余万元,28户共同分摊了36万元的赔偿责任。
宝马被玻璃瓶砸伤
想打官司太费劲自认倒霉
今年4月,陈先生的宝马车停在滨北中信广场附近,不知从哪飞来的一个玻璃瓶砸中了车子的前盖又弹到挡风玻璃上,整片玻璃碎裂。
报警之后,民警只能开具一张证明,很难查到肇事者。陈先生的挡风玻璃没有投保,维修费就花了9000多元,于是他把楼上的72户业主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维修费。
没多久,陈先生就主动撤诉了。他发现,真要打这场官司实在太费劲了。因为,虽然可能涉嫌高空抛物的是72户业主,但实际调查时才知道,不少房子都被租出去了,有的一套租给多人,单单查清实际住户列清楚被告名单就得费一番功夫。
另外,送达相关文书时,只有十几户家里有人签收,其他的得另找时间挨家挨户敲门。再说,突然成了被告谁也不愿意积极应诉,只有一家住户提供了上班的打卡记录作为证据,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中,其他的收了材料就不理不睬了。
陈先生觉得,为了追讨9000多元损失,不知道要赔进多少时间和精力,只好自认倒霉。
(记者 彭菲)
说法
遭遇“空袭”要保护好现场
《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是,在具体实施时,并不是每个受害人都能获得赔偿的。
法官说,高空抛物发生在瞬间,受害人往往难以查明具体的侵权行为人。即使要确定“可能加害人”也不容易,由于房屋出租情况复杂,要取得实际居住人的身份信息颇费周折。
如果不幸遇到高空抛物,首先要及时报警并注意保护现场,确定在场证人证言,收集必要的证据。 (记者 彭菲)
经历
地点:都市港湾
楼上扔东西太吓人
物业装监控也没用
家住都市港湾的尤先生和陈女士两家的露台相连,各有十几平方米,但他们对这个令人羡慕的大露台却都“敬而远之”。陈女士说,不敢随便走到露台上,因为很怕会突然被什么东西砸了,“要是砸出个三长两短,都不知道找谁去”。
尤先生说,自从搬进来,就没一天安心过,露台上什么东西都可能出现,鱼骨头、破布、枕头还算好,最怕的是玻璃瓶、竹扫帚、木棍。“都是楼上邻居扔下来的,每天打扫两次都不够。”尤先生说,每次清扫露台,一边打扫一边还得保持警惕,就怕上面又扔个什么可怕的东西下来。
自家露台被“蹂躏”也就算了,连停在楼下的小车也难逃劫难。尤先生说,去年小区有三辆小车被高空抛物砸坏,其中就有他的车。这几辆小车被砸中时,都是停在同一个位置上。
陈女士遇到的事比较“衰”。她说,刚住进来没多久,露台就遭到一坨大便的空袭,“现在只要听到很大声的‘啪’一声响,就知道又有大便扔下来了”。
陈女士专门准备了一个垃圾桶,用来装露台上打扫下来的垃圾。有一次,她刚清扫好露台回到房间,突然闻到一股焦味,冲到露台上一看,不知道从哪里扔下来一个没熄灭的烟头,正好掉在垃圾桶里,烧起来了。
小区物业曾贴过告示,提醒楼上住户不要乱扔东西,但如同一纸空文。无奈之下,物业在尤先生和陈女士两家的露台上安装了对着高空拍摄的监控。刚装上几天,高空抛物确实少了,但没几天又恢复原样。
“耗不起啊。”尤先生说,一开始还会去仔细看监控,后来觉得实在没有时间调监控查找肇事者,就放弃了。(记者 汪燕妮)
声音
高楼扔东西
阿婆被砸血流满面
一先生:今天早上九点半经过美仁宫大厦,不知道谁从高楼上扔东西下来,砸到一个阿婆的头,血流得满脸都是,围了很多人在那里看。那个场面非常血腥,我看得心里非常害怕。我想劝说楼上的业主,你们要有点社会公德心,不要再扔东西下来了,这样会害死很多人。说实在话,这种事报警了也不好调查,楼上这么多户人家,要调查谁啊?没有公德心的人,太可恶了!
没喝完的铁罐饮料
差点砸到我脑袋
陈先生:刚刚裕成大厦的楼上又扔下了一瓶没喝完的铁罐饮料,就在距离我一米左右的地方炸开。听旁边酒店的保安领班说,裕成大厦经常高空抛物。今天还好我命大,要是这罐饮料再偏点,砸开的可能就是我的脑袋了。
我上楼说倒水很危险
他说“你再讲我揍你”
何女士:高空抛物我们是深受其害,真的是太苦了。我住在太平洋广场,楼上天天往下倒水、扔垃圾。他们洗窗户,都是用水一桶一桶地泼。他们家有人站在窗口抽烟,然后把烟头往底下扔。底下是路啊,要是谁被扔到了,真是不得了。有一次我站在阳台上,楼上就倒一盆水倒下来,吓了我一大跳。倒下来的水是黑黑的,洗窗台的水。我就上去敲门,说这样很危险。他说,你再讲,我揍你。
我洗完头才出门
楼上的脏水就滴到头上
王女士:金尚小区有些楼下是店面,二楼的住户有一块露台。楼上有些人习惯把会滴水的东西挂在外面,以前我留长发,经常洗完头才走出门,楼上的脏水就滴在头上,后来就不留了。刚刚我走到露台,楼上又泼水下来,我抬头一看就知道水是从五楼泼下来的。上楼去敲门,这家人一开始还不开,敲了很久门开了,我就跟他们说了。住在同一幢楼,无论是对门,还是楼上楼下,大家都是邻居,应该好好相处。
楼上住户什么都扔
连女士的卫生巾也有
陈先生:我住育秀中心六楼,是住宅第一层,有一个侧露台。楼上住户经常往下扔烟头、杂物、剩菜剩饭,女士的卫生巾也有。楼高33层,也不知道哪一户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