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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2辆车超速50%,不少在成功大道被扣光分数

截至20时,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6119起,记8283分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昨日起,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开始恢复记分了,一天下来截至20时,厦门警方通过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就有6119起,共记分8283分。其中,有13部车辆在恢复记分首日,就因超速一次或两次,致12分全部扣光,第一起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恢复记分的4分钟后就已经发生。

“但从早上的情况来看,相比以往,违法行为有降低的趋势。”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比上周一的数据来看,昨日的违法数量有降幅。而从昨日凌晨0点至早上10点,安全事故同比上周一也有所减少。

警方提醒,此次恢复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意味着对驾驶员的处罚力度加大了,但其根本目的不在处罚本身,而在警醒驾驶员行驶途中要注意依法行驶,不要知法违法。

扣分“排行榜”前三名出炉

记分第一天,“扣分王”和“扣分大户”也应声而出——从昨日0点至晚上8点,诞生了13个“扣分王”,他们中,12辆车因出现超速50%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2分被一次性扣光,其中,出现的最高超速百分比,为80%;另外一辆车因昨日两次在不同时段超过规定限速20%-50%,而被分别扣去6分,12分也将全部“打水漂”。这13人经48小时复议后,可能需要重考驾照。

记分数位居第二位的,是被扣掉了九分,全市仅有一位,驾驶员先于成功大道超速20-50%而被抓拍,被扣去6分,之后,驾驶员又在厦禾路上违规调头,被扣去3分。

“扣分大户”第三名,扣去分值为6分,全市一共有六位。其违法行为基本都为一日内于不同路段连续跨线行驶两次,而被分别扣去3分,合计6分。

违法行为前三名依然没变

截至昨晚8点,位居前三的违法行为依旧是违章停车、违反禁止标线和违反禁令标识、超速。

不记分的违法停放行为共计3421起,成为首位热点。违法发生地主要集中在镇海路、江头西路、港区道路、金尚路等,交警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

第二位为违反禁止标线和违反禁令标识,昨日共查处此类交通违法1941起,其中违反禁止标线1699起,主要集中在枋钟路、厦禾路、仙岳路、湖滨北路、莲前西路;违反禁令标识242起,主要集中在枋钟路、天马路、西厦线、西堤东路、东浦路。交警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款150元,记3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这一块当中,还记入了部分违法停放行为。

此外,超速也进入“前三名”之中,昨日共查处超速违法298起。


制图/张平原


【短评】

“管好”与“好管”

韩笑

昨日,厦门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开始恢复记分。原先的只罚款不扣分,对“土豪”驾乘人员作用不大,此前曾有辆豪车身背137张罚单仍在违停!不难看出,交通违法单单罚款的威慑力正在降低。

现在,恢复扣分了,一年只有12分,每个司乘人员在违法前都会有所顾虑。此举对于促进守法行驶、文明开车很有助益,绝大多数司机、车主都能理解支持,广大市民更是举双手拥护。

不过,话说回来,不少司乘人员也担心,依靠电子监控抓拍,是否会减少交警路面执法?还有,电子监控是否也有缺失的时候?再者,有些交通标识设置不尽合理,有的路段标线不够醒目清晰,电子监控抓拍“一刀切”,是否会“不公平”?从昨日的反馈情况看,意见主要集中在第三条。

无风不起浪。司乘人员的“吐槽”,并非没有道理,它反映出城市交通“管好”与“好管”的问题。“管好”是必须的。“好管”则耐人寻味。以往有些部门出台一些简单“好管”的措施办法,以为就能“管好”。其实不然。所以,万万不能单纯从管理者“方便管”、“轻松管”的角度出发,把不便和麻烦丢给司机和车主。更不能只顾自己“方便管”、“轻松管”,对司机、车主的实际困难就不闻不问、不理不睬。

在拥有大量私家车的城市,交通管理自然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排堵保畅,说易行难,但通则不痛。交管部门在理直气壮地使用电子监控的同时,要从民生需求和问题导向出发,多一些发现问题的眼光,把更多的警力下沉到一线,加强路面巡查和及时疏导,进一步提高现场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这样,才可能换来路畅人欢。

【解惑】

儿童坐副驾会被记分?

警官辟谣“网上记分新规”

记分首日之后,不少车主对于相关规定及执行,依旧存在不少疑惑。因此,本报特别连线市交警支队法制处陈继洪警官,前来答疑解惑。

网上“记分新规”不靠谱

问:“副驾驶位有不满14周岁的人乘坐,记6分,罚3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近日,这些“记分新规”在网上盛传,真的有“记分新规”一说吗?

答:只要写明“记分新规”的,都是谣言。因为在12月1日前后,改变的只有重启非营运车交通违法后记分的形式,所有依据的法规都没有变化。

副驾驶位不论是坐不满14周岁的孩子,或是不系安全带,不会被记分。不过,这样的谣言不会有负面影响,毕竟本意是提醒副驾座上的乘客注意安全,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此外需要提醒的是,驾驶员的一些“小动作”,已经构成违法行为,有的还构成记分,比如,驾驶员在行驶中打电话被抓拍,记2分,罚50元。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抽烟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不系带安全带的,记2分,罚100元。

罚乱打灯 现在只能靠现场执法

问:总是遇见对向来车乱打灯,甚至打远光灯,妨碍驾驶,有没有处罚标准?怎么罚?

答:有,根据法规,对向有来车时,乱打灯或滥打远光灯,将记1分,罚100元。由于目前执法条件限制,这类的执法只能通过现场执法进行处罚,但是,需要严正提醒广大车主,向对向来车乱打灯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为了行车安全,应该杜绝。驾驶员若要对来车进行示意,可用轻微闪灯代替。

禁停范围内 临时停车也算违停

问:人在车内,车子打双闪也被判作违停,违停如今究竟怎么界定?

答:违停的标准,在于只要车子停在禁停范围内,则都属于违停,与停多久、人在不在车上完全无关。只要被判断为违停,不论违停时长多久,都不会被重复记录,不过,已被“开罚单”后,车主依旧不将违停车辆开走,交警可能就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将违停车子拖走。

此外,要特别提醒车主,违法停车并未全部不记分只罚款,若停于禁停标识和标线旁,以违反禁止标线和违反禁令标识处罚,扣3分,罚款150元,嘉禾路、厦禾路、湖滨北路、湖滨南路是此情况极可能被认定的四大路段,车主要违停在这几条路上,就要三思了。

问:跨越实线就算变道压线吗?若遇上前方车辆故障的情况怎么办?

答:只要看见路面有画上实线,车子进行超车或变道就算变道压线。若是前方车辆故障必须变道才能继续行驶,但又被记录为违法行为,在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前提下,可对违法行为进行复议。另外,也有市民反映,在驶近多方向的路口时,由于标识配套不够完善,导致驾驶员在驶入实线道后才发现驶错方向道,这样的路口一般不会设置抓拍违法记录的监控设备,市民发现此情况也可向交警部门反映,由部门进行标识的完善。

扣分扣的是驾驶人的分数

问:闯黄灯记分吗?

答:闯黄灯被记分的记录目前很少,但是不可以忽略的是,闯黄灯对车辆行驶危险系数更高,虽然不处罚,但建议车主还是不要贪图一时之快。此外,闯红灯一定扣分,记6分,罚200元。

问:若要扣分,扣的是车子的分数还是驾驶人的分数?还能不能把车借给别人开呢?

答:依照谁违法谁被处罚的原则,若借用别人的车子有了交通违法行为,可自行带着驾驶证到车管所窗口或网上进行违法记录处理。(本报记者袁舒琪)


【链接】

本报征集意见引起重视

读者反映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路面标识不清导致违章,交通设施受损,担心因这些问题被交警处罚?上个月,本报就已经向读者征集过意见,记者立即到场查看,并将情况反映给交警部门。

经过本报关注,这些问题已得到整改。昨日,记者重返现场走访。故宫路(建设大厦旁)中间的白色实线已被擦除,靠故宫裕景一侧的车辆,不用再担心骑着马路中间实线行驶被监控抓拍的问题。

卧龙西路(普光寺旁),上坡路段几根损坏的立柱已经修好。吕岭路金泰路口至金尚路口段,原本藏在绿化树木间的调头标识,改到了调头区域位置,没有了树木的遮挡,从驾驶员的位置能清晰地看到。

据了解,本报向交警部门反映这些问题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在12月1日前解决问题,消除读者的担心。

【征集令】

欢迎读者继续互动建言 本报将持续关注

亲爱的读者朋友,如果您有遇到不合理的交通设置、标识不清、交通设施受损等问题,可以拨打本报热线968820反映,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微博、微信、APP与本报进行互动,我们将会反映给交警部门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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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调头后容易压实线。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程午鹏)昨日厦门恢复监控抓拍交通违法记分,严厉的执法引来网友和读者关注。大多数网友认为,严厉执法有利于让城市道路通畅,减少行车过程中不规范的“小动作”。不过,也有网友“吐槽”,交通设施不完善、设置不合理等等原因造成“行路难”,驾车时被监控拍下,“其实身不由己”。

【吐槽一】

变道没有提前预警 一秒直行变左拐

嘉禾路与莲花南路交界处往吕厝方向,记者注意到,从莲坂跨线桥下来皆为虚线,地面标示最左侧车道为左拐,另外两个车道为直行;而即将到路口的实线位置,突然左侧两个车道为左转;左起第二条车道的“直行”和“左拐”标识相距不过4辆车的距离。

“上一秒直行、下一秒左拐!”网友吐槽,遇到交通高峰期,“左拐”的标识被车辆压着看不到,根本来不及反应。原本直行的车子开到红绿灯路口,只能按照路口指示左拐,否则将会被监控拍下。

这种“上一秒直行下一秒左拐”的交通标识,在岛内的其他主要干道也有。网友认为,按照监控抓拍计分,就应该将标识提前,给驾驶员足够的反应时间,或是设置悬空的道路指示牌,让驾驶员提前知道该走哪条车道。


【吐槽二】

一条车道不够调头 smart都会压线

昨日上午8时许,一名网友在嘉禾路京华酒店附近拍下照片,称BRT桥下的调头区,车辆调头后,基本都没法在内侧第一条车道完成,两分钟内有20多辆车压实线。

记者在现场看到,不仅是车体较长的车型调头时会压线,连身材娇小的smart也会压线,驾驶技术娴熟的的士司机还是压线。

这一问题并非京华酒店附近的调头区“独享”,沿着嘉禾路一路往轮渡方向,调头区的车辆基本都无法在最内侧车道完成调头。

网友“吐槽”,严格按照监控抓拍计分,这些压实线的行为,是不是都会被记分?

【吐槽三】

遇到事故占道 停车拍了照片再走?

压实线变道,有时候真的身不由己。一名网友说,当遇到前方车辆发生事故,无法继续直行,必须变道避让,被监控抓拍记分怎么办?

根据交警部门的说法,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必须自行出示证据,否则还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网友认为,该怎么自行出示证据?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在这种状况下,录像可以提供最有力的证据,但是,大多数车主没装行车记录仪,难道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停下车,先拍了照片再走?

【吐槽四】

隧道限速太低 浪费公路资源

部分道路限速过低,也是网友“吐槽”的重点。“成功大道的隧道里限速才60!”网友“小橘子zz”说,成功大道上并不总是车辆很多,看前面没有车,稍不注意车辆就会超速,特别是从植物园入口往吕岭路方向一段下坡路段,脚都不知道该放在油门还是刹车上。

除了成功大道外,还有文兴隧道也是网友“吐槽”限速低的一条路,几乎没有弯道,限速却只有40公里/小时,“浪费了公路资源”。而监控抓拍记分后,稍不注意超速的后果更加严重。

网友建议,能否在夜间或车流较少时,适当提高隧道内限速。

厦门日报讯(文/通讯员 蒋佑慧 记者 苏丽娜)今天是我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是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加强市民的活动参与度,扩大交通安全知识的传播度,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相关单位于11月初推出了“我最讨厌的十大陋习”微信评选活动,吸引了16256人次参与留言投票。截至11月29日活动结束,滥用远光灯、随意加塞、边开车边打电话、变道不打转向灯、行驶中乱扔垃圾、随意鸣喇叭、慢车占用快车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超车、直行车占用右转车道等红灯等十大陋习“光荣”获选。市公安交管部门携手本报深度解读,提醒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1、滥用远光灯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夜间行车,灯光是车辆的“眼睛”。驾驶人如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往往会给别的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轻者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重则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来自交警部门的统计,夜间行车事故当中,约有3成事故与滥用远光灯有关。

在有照明条件的情况下,驾驶人应尽量避免使用远光灯。即使在一些照明情况不好的路段,相对方向有来车时,应在150米外改用近光灯;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要是遇到对方违规使用远光灯,切忌“以亮治亮”,可使用变换灯光的方式以提醒来车,并减速慢行,以免发生意外。

[处罚标准]

1、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记1分;

2、夜间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会车,不按规定改用近光灯,罚款300元。


2、随意加塞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随意加塞在车流量较大的早晚高峰时段、有红绿灯控的路口前尤其常见。不少驾驶人一见旁边的车辆与前车有缝隙,就加塞进来,贪图一时之快,希望早点通过拥挤路段或红绿灯路口。其实一旦有车变道加塞,后方车辆势必踩刹车减速,起码会造成路口5—10秒的通行延缓。如此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依次传递下去,甚至可以影响后面两三公里远的车辆通行,造成后面4—5辆车延至下一个绿灯通行。由此不仅没有变快,反而使车流速度变得更加缓慢了。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或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罚款300元。

3、边开车边打电话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注意力不集中是导致多种交通事故高发的最大原因,而开车打电话是造成注意力不集中的主要原因之一。不论驾龄有多长,驾驶技术有多熟练,每个人在驾车的过程中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倘若此时驾驶人正分神接打电话,临危处置能力就会有所下降,无法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开危险,增大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处罚标准]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记2分。

4、变道不打转向灯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变道之前打开转向灯,就是为了提醒后方车辆“我车要变道了,请注意避让。”但不少驾驶人认为,这样打开转向灯做提示,后车可能会为了避免被“插队”而加速“堵路”,为此就出现了“打了转向灯反而难变道”的思维定式,所以越来越多的驾驶人宁愿选择不开转向灯直接变道。其实,车辆应遵守规定按道行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变道,避免加塞。倘若必须变道,比如在可直行也可拐弯的路口前,就要提前规划行车线路,打开转向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变更进入自己所要行驶的车道内。

[处罚标准]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记1分。


5、行驶中乱扔垃圾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行车时向车外扔垃圾犹如扔定时炸弹,尤其在正常跟车距离下,后车被砸中的几率很高,即使没有砸中,后车看见不明物体飞来,驾驶人也会下意识地躲避,可能猛踩刹车或打方向盘,极易发生事故。

据相关实验分析,如果扔硬物,容易损坏车漆、打坏车灯;如果是纸巾、报纸,容易贴在前挡风玻璃上,影响光线和视线;如果是玻璃制品,摔碎后容易扎破后车轮胎;如果扔烟头,不仅容易点燃周边的易燃物,更可能受气流影响砸在同一侧后窗上。倘若此时后车窗打开,烟头就会被卷入车内,后果不堪设想。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散物品,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记2分。

6、随意鸣喇叭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早在多年前,厦门就明令禁止机动车在岛内鸣喇叭,但喇叭声仍不绝于耳。尤其在车流量大的主干道上,沿街居民对此深恶痛绝。还有不少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人或行人,会被身后行驶的机动车喇叭声吓到,甚至从自行车上跌落下来。

其实,喇叭并不是想鸣就能鸣。根据规定,喇叭的主要功能是避险,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在超车或遇有紧急情况等紧急避险情节时,应减速慢行,并可鸣笛示意。而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使用喇叭时,也应符合要求——连续按鸣不超过3次,每次按鸣不超过半秒,喇叭音量不准超过105分贝。

[处罚标准]

1、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7、慢车占用快车道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高速公路、主干道上的快车道主要供快速行驶的车辆通行。然而开慢车霸占快车道的行为不在少数,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后面的车辆积压,影响整条道路的通行效率,甚至不少后车驾驶人不堪等待,绕开前车从右侧超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然而,根据日常经验可见,慢车霸占快车道主要由驾驶人在行驶中打手机、新手随意开上快车道及部分驾驶人对道路不熟等原因造成。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记3分。


8、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非紧急情况下,不能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这本应是每个驾驶人都要遵守的常识,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总有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出现。据观察,占用应急车道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节假日或发生事故堵车时,驾驶人图一时方便,占用应急车道通行;二是在应急车道上停车休息。

根据法律规定,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专业施救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应急车道内通行。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不能及时移至主路外不妨碍交通地点的,准许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但车后应按规定设置故障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记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9、违法超车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在一条车道上正常行驶,如果前面车辆行驶速度较慢,刚好相邻车道又有空闲,就变到相邻车道上,超越前车;若感觉这条车道又慢了,就再变一条……交警部门表示,短短几百米的路程,如此蛇行般的来回变道超车,看似加快了速度,其实并不能提高通行效率。而且很多驾驶人变道加塞时没有打转向灯的习惯,更容易因为抢时间,发生剐蹭、追尾等事故。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借道或变更车道,罚款300元。

10、占用右转道等红灯

讨厌指数:★★

[交警解读]

在没有设置右转红绿灯的路口,右转车辆经过路口时,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不受信号灯的管制适时通行。这样设计本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然而一些直行车辆却占用右转车道等候红绿灯,企图率先通过路口,给后方本应顺利右转的车辆造成拥堵。这样做除了驾驶人为一己私利,还有不少是由于对路况不熟。其实在每个路口前,交管部门都设立了醒目的车道行驶标志,驾驶人应注意观察,提前变更到正确的车道,避免占道行驶。

[处罚标准]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记2分。

海西晨报讯 昨日,晨报盘点了岛内7个限速较低的路段,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天,一些读者打进晨报新闻热线报料,称前埔南路、文兴东路和文兴隧道的部分路段,限速也较低,在40公里/小时。晨报记者昨日前往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情况的确如此。

文兴东路的限速牌“隐藏”在树丛中。记者 司徒泠摄

文兴东路与文兴西路链接路段限速30公里/小时。记者 司徒泠 摄

记者还了解到,此前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厦门部分道路限速取值大多采用设计规范下限值的设定,不够科学。而目前,厦门相关部门已形成“厦门市道路管理速度取值办法研究报告”,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针对少数限速过低的路段和隧道,有望推出新的限速标准。

【记者走访】

前埔南路

限速:40公里/小时

路况好,突然限速

根据读者报料,昨天上午,记者乘坐罗师傅的出租车沿莲前西路前行,从莲前东路拐进前埔南路。刚拐进前埔南路时,记者就看到一个6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司机随即将车速提高了一些,继续前行。

过了文兴东路和前埔南路交会的路口后,前面的前埔南路道路比刚才的路面更宽敞,路况也更好些,可是前方却突然出现一个限速40公里/小时的标识牌,有些出人意料。司机下意识地踩刹车,将车速降下来。

文兴东路

限速:40公里/小时

限速牌“藏”树丛中

随后,记者从前埔南路右拐进入文兴东路,车行100米左右,看到一个4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这个限速牌设置在两棵树之间,限速牌一部分被树的枝干遮掩,不太醒目。罗师傅快开到限速牌下方时,才发现头顶上有这个限速牌,于是赶紧踩刹车减速。

过了这个限速牌,车子继续往前开,到了文兴东路与文兴西路链接路段,记者又看到一个3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

文兴隧道

限速:40公里/小时

超速车呼啸而过

出租车沿着文兴路来到文兴隧道,在距隧道入口处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记者看到一个4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罗师傅于是减速将车开进隧道。

进入隧道后,罗师傅一直将车速控制在40公里/小时,可是,后面许多车辆都从记者所乘的出租车旁呼啸而过,这些车辆的速度应该都超过了文兴隧道的限定车速。

“在这种路段,一些司机超速是常有的事。”罗师傅说。


设定限速标准前应多听社会意见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27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厦门市人大各专委会对62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张玉生等10位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合理规范城市道路限速标准的议案”颇受关注。

该议案指出,长期以来,厦门新(改)建道路限速取值多以道路设计规范来标定,简单地把设计时速、安全时速、管理时速笼统用一个限速值管理,这一做法虽然符合国标设置规范要求,但缺乏统筹考虑道路实际通行需求与道路通行条件间的有机结合。而且,为了强调道路通行安全,限速取值大多采用设计规范下限值设定,不够科学。目前,厦门城市道路限速标准总体上偏低。像文兴路、云顶南路等一些道路,路况好、车辆少,但由于限速较低,不仅影响车辆通行,也不利于道路效能发挥。

当时,厦门市人大内司委在审议后说:“这件议案呼应了市民的要求,也符合保障交通安全与效率的现实需要”,建议将该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程,交由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内司委还建议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及时清查不科学、不合理的道路限速。在设定限速标准前,应委托第三方交通工程技术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并举行听证会,多方听取社会意见。

市人大内司委还建议分类限速。限速设置应取得车流、人流及通行状况、公路技术资料和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要区分不同车型、不同时段、不同路段进行限速,避免“一刀切”。

晨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厦门相关部门形成了“厦门市道路管理速度取值办法研究报告”,针对少数限速过低的路段和隧道,有望推出新的限速标准。

满足条件路段可考虑“提速”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厦门道路限速是由道路设计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依据道路等级、路况、周围环境来设定的。

交通专家吴亚章表示,厦门有很多路段限速在40公里/小时—50公里/小时,而广州、重庆等一些城市道路,限速大多比厦门高。总体上,厦门城市道路限速标准有点偏低。

“有些有条件的路段,还是可以把限速值稍微提高一些。比如,云顶隧道和湖滨北路,并不是道路只能以40公里/小时通行,而是更多地考虑安全通行因素才限速,但这样有时会降低道路资源利用率。”

“云顶隧道是有条件提高限速的,但前提是,要把云顶隧道出口处路口和转弯处的配套设施做好,这样对提高车速更有利。”吴亚章说,“虽然有些限低速路段没有拍摄超速,但挂有限速标志,大部分驾驶员看到限速标志就不敢超过限速值,更何况现在又恢复监控抓拍记分,大家就更不敢了。”

在吴亚章看来,有条件的路段,可以把限速值提高一些,这样能提高道路使用率;如果未达到提速条件,就应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达到条件后,再考虑“提速”。

 

昨日,监控拍到许多车辆违法变道、超速行驶,司机面临罚款和被记分处罚。(监控截图)

海西晨报讯 昨天是厦门正式恢复对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分处罚的第一天,昨天0时至20时,厦门市警方通过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119起,共记分8283分,其中有12起因超速被记12分。

恢复记分4分钟就有人挨罚

晨报记者了解到,昨日第一起被记分的交通违法发生在昨天0时4分,也就是正式恢复违法记分仅4分钟,一部厦门牌照的奥迪小轿车,在湖滨中路山水芳邻附近违法变道。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对司机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昨日10点不到,就有4个人的12分被扣光。到20时,有12起因超速被记12分。据了解,第一辆被扣12分的车辆,是一辆厦门牌照的奥迪越野车,在昨天1时20分,这部车在成功大道区间测速达到93公里/小时,超速55%。按规定,超速50%—80%将被处以罚款500元、记12分的处罚。

警方透露,通过在11月底的密集宣传,不少车主们对恢复记分的消息已经熟知,通过对比昨天上午和上周一上午的违法量,警方发现,很多车主已经对“恢复记分”有所忌惮,行车时更加遵守交通法规。


20小时共抓拍违法6119起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昨天0时至20时,厦门市警方通过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119起,共记分8283分;通过现场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86起,共记分415分。

在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违法行为298起,其中,超速20%—50%的286起(罚100元、记6分),超速50%—80%的11起(罚500元、记12分),超速80%以上的1起(罚1500元、记12分)。超速违法主要集中在翔安大道(县道418线)、演武桥、成功大道、环岛路、滨海西大道等路段。

共查处违反禁止标线和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1941起,其中,违反禁止标线1699起,主要集中在枋钟路、厦禾路、仙岳路、湖滨北路、莲前西路;违反禁令标志242起,主要集中在枋钟路、天马路、西厦线、西堤东路、东浦路。交警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款150元、记3分。

共查处违法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3421起,主要集中在镇海路、江头西路、港区道路、金尚路。交警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东南网1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陈巧思/图)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设施,是否合理,是否清晰,是否完善,欢迎你拨打导报热线提建议。交警表示,将对市民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研究。

交警表示,对于交通违法被扣分的情况,市民如果有异议,可到各交警大队窗口处理时,当面向交警工作人员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行政复核。

建议仙岳隧道云顶隧道提速?

仙岳隧道和云顶隧道,都是限速最低的隧道之一:40公里/小时。

其中,对于云顶隧道,导报曾专门做过报道。由于限速过低,造成限速效果不好,司机往往在到达探头前开到50公里以上,到了探头后降速,过了探头提速。

早在几年前的一波提速中,环岛干道隧道群中,有多个隧道提速,但云顶隧道和仙岳隧道能否提速,并没有对外告知。

建议公园西路增设单行标志

公园西路是单行道,市民陈先生反映,从斗西路往公园西路时,有一个标志牌为禁止左转牌,只能右转,证明公园西路是单向道。但要是不了解路况的人,从厦门艺术剧院停车场出来,却看不到禁止右转的标志牌。

陈先生告诉导报记者,从公园西路一直走到公园南路,地上有一个标线,显示是“右转”,但能不能左转,路口没有标志牌,也会让不熟悉的司机产生疑惑。


记者手记

规则的力量

昨天,厦门的“道路”,显示出规则的力量。

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恢复记分机制,昨天就有6000多部车被扣分,其中13部车被扣光12分!这是规则之力。

其实,记分制恢复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了解道路交通法规,改变陋习,被扣分的次数和罚款就能减少。这也是规则之力。

交通标志、标线、设施,都依规则而设。交警部门表示,市民发现有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等不合理、不清晰的地方,可向交警部门反映;对于交通处罚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要求行政复核。

这同样是规则之力。

从3日起,厦门将推出首批夜间免费限时停车位。这是厦门首次,其独有的“蓝色停车线”也是首次出现。蓝色表示免费,在交通标志、标线的“国标”里已有规定。

虽然只是一个试点,但却很好地回答了收费与不收费的区别问题,在停车这一老大难问题上,做出全新的尝试。这是规则之力。

莲前西路与成功大道交叉口,交通改善两个星期过去,改的情况如何,好还是不好,交警昨天拿出数据比对,显示改善取得了成功。成功的原因,也是规则之力。 (吕寒伟)

闽DLL688莲前西路成功大道路口跨线违法

东南网1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实习生 何裕恒)昨日零时至20时,厦门警方通过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119起,共扣8283分。

昨零时至20时,厦门警方通过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6119起,共记8283分;通过现场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86起,共记415分。

这些消息乍听起来有些吓人:监控记分原来这么可怕。

但其实,了解规则之后,不用太担心,被扣光12分的毕竟只是少数,而常见的交通违法能否避免,就在于你是否有心。

超速

成功大道7部车被扣12分

昨天,共查处超速违法298起,其中超速20%-50%的286起 (100元,6分),超速50%-80%的11起(500元,12分),超速 80%以上的 1起(1500元,12分);主要集中在翔安大道(县道418线)、演武桥、成功大道、环岛路、滨海西大道。

110指挥中心曝光,有7部车辆在成功大道上被扣光12分。

1时20分,闽D37K78的奥迪小型越野车,在成功大道上的平均速度达到93公里/小时,超速55%。这也是昨天第一部被扣光12分的车辆。

1时56分,闽D0555M的福特小型越野车,平均速度飙到98公里/小时,超速63%。这是当天车速最高的。

3时39分,闽D56Z60凌派小轿车,平均速度开到91公里/小时。

才隔5分钟,3时44分,闽D6603F悍霸小型越野车94公里/小时。

12时49分,闽D550C6的SRX跨界车,同样以94公里/小时超速。

13时05分,粤B969TT车辆也是锁定在94公里/小时。

上述车辆,都将被罚500元、记12分。

一部闽DXY210的MINI小轿车,昨天在成功大道超速两次。6时08分,以81公里/小时速度超速35%,罚100元、记6分;一次是13时25分,以86公里/小时速度超速43%,罚100元、记6分。


提醒

岛内外20个易超速点

有些人觉得,夜里开快车,可能不会被处罚,但在成功大道抓到的超速中,有5部均在凌晨或清晨超速,警方采用的是“区间测速”查处,均是在成功大道的隧道内超速。

岛内外易超速点有20个。

演武桥:演武路-轮渡和轮渡-演武路,双向

翔安大道:区间测速,双向

成功大道:吕岭-文屏、文屏-吕岭、文屏-轮渡、轮渡-文屏

环岛路:区间测速,海韵台-椰风寨,双向

环岛干道:塔埔路口至高林路口段

滨海西大道:BRT蔡店站、BRT蔡店站-东垵站有区间测速、潘涂路段、BRT东垵站至蔡店站区间、BRT东垵站

海沧大道:1#海闸口双向、往海沧大桥、往嵩屿码头

翔安大道:南往北方向、11KM+250M    同集路星海湾小区门口

324国道(海沧至集美)凤山村、324国道深青路段(往泉州)

国道319沈海高速桥下:往灌口和往厦门双向

414县道:汀溪镇坂头村至高时石材厂路段(往同安方向)

福昆线247KM+200M

变道

首部被扣分车因乱变道

昨天第一部被监控扣分的车辆,是因为乱变道。凌晨零时4分,车牌为闽D831R0的奥迪轿车,在湖滨中路山水芳邻附近违法变道。

值得一提的是,莲前西路与成功大道开放左转以后,路口增设了监控探头,不少司机在路口违规变道。昨天凌晨0:14,一辆奔驰轿车从莲坂开往前埔方向,跨线被查。

违法变道属于“违反禁止标线”范畴。昨天违反禁止标线的共查处1699起,主要在枋钟路、厦禾路、仙岳路、湖滨北路、莲前西路。


提醒

变道请在路口前100米

违法变道、跨线,往往都是因为“临门一脚”。路上的白色实线,往往设置在距离路口、缺口、调头区不远的地方。

交警提醒,白色实线往往设置在距离路口50米左右,根据道路的特点、车辆交织的密度、车道和路口的宽度,有的白色实线的长度会达到60米、70米。

为此,变道最好在靠近路口100米的范围外便做好选择。

违停

136部车乱停被记3分

昨天共查处各类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车辆3421起,主要集中在镇海路、江头西路、港区道路、金尚路,交警对以上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特别提醒,在违法停放里,有的停车是属于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的车辆,将罚款150元、记3分,这类车共有136部。

比如,湖滨南路中山医院的急救部门口,设有禁停标志牌,昨天10:57,一辆黑色轿车却偏偏停在那里。

禁停标志属于“禁令标志”。据悉,昨天共查处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242起,主要集中在枋钟路、天马路、西厦线、西堤东路、东浦路,将处罚款150元、记3分。

提醒

禁停路段莫停车

警方此前表示,在设有禁停标志牌和禁止停车线(路边设的黄线)路段,违法停车将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处罚。

从10月30日起,12条路被列为重点整治乱停车路段:厦禾路、禾祥西路、湖滨南路、湖滨东路、湖明路、凤屿路、金尚路(吕岭路口至枋钟路口段)、仙岳路东段(金尚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段)、湖里大道、枋湖东路、枋钟路、枋湖北二路等。

最前面这部小轿车随意跨线、加塞。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俊鸿 通讯员陈勤勤)截至昨日,莲前西路成功大道路口开放左转刚好半个月。昨天,厦门110指挥中心统计显示,安装交通违法抓拍探头一个星期来,单单跨线违法车辆,就有1218部被查处。换句话说,这个路段已成一个新的交通违法“雷区”。

【现象】

左拐开放,方便!违法跨线,变多!

据了解,莲前西路成功大道路口开放左转以来,厦门110指挥中心密切关注这个路段交通警情新趋势。统计显示,开放左转后,莲前西路交通环境的畅通率得到很大提高,不过,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车主在这个路口违法跨线变道的现象突出,导致刮擦事故增多,成为路段堵点的主要原因之一。

11月17日至11月23日,这个路口双向共发生刮擦事故13起,导致不同程度的道路拥堵。其中,11月20日傍晚的1起两车相刮事故和11月21日傍晚的4起刮擦事故,导致这个路口交通堵塞持续了近1个小时。

【数据】

监控抓拍违法跨线 一个星期1218部

分析这些事故原因,警方发现一个共同点:大都是违法跨线引起。

为了有序引导车主按照导向行车,厦门110指挥中心于11月24日,在这个路口加装并启用2套无线高清视频监控查处各类违法跨线车辆。

数据统计,11月24日至11月30日一周时间,110视频抓拍监控共在莲前西路成功大道路口查处跨线违法车辆1218部,其中东向西方向(往莲坂)587部,西向东方向(往前埔)631部。车辆归属地情况,在这1218部跨线违法车辆中,本地车辆1080部,占88.7%;本省外地车辆116部,占9.5%;外省车辆22部,占1.8%。

如果将跨线违法再细分,主要有直行车辆违法跨线到左转(或右转)车道上,或是从左转、右转车道上跨线到直行车道。还有少数车辆是直行车道违法跨线到直行车道。

【提醒】

“罚150元、记3分” 今日起执行

一周1218起,或许这些在莲前西路成功大道路口违法跨线的车主会疑惑,之前的交通违法,会不会被扣分?

对此,110指挥中心表示,在12月1日0时前交通违法被监控抓拍,仍是只罚款、不计分。不过特别提醒的是,12月1日0时开始,也就是从今天开始,这类违法跨线的车辆将被处以“150元、记3分”的处罚。

“一个在莲前附近上班的上班族,如果按照新规扣3分算,上下班、中午回家都违法跨线,一天12分就扣完,要回炉再学习了。”警方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标志标线行车,车辆变道要提前做好准备,按照导向标志进入车道。另外,需要直行不慎进入转弯车道或需要转弯不慎进入直行车道的车辆,驾驶人也要严格按照标志标线行进,后再根据相应的标志标线作规范绕行。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今日起,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开始恢复记分了。近日,厦门日报邀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施灿做客厦门日报,解答市民针对“新规”产生的各种疑问。

“新规”事关每一位驾驶者的切身利益,当天拨打热线或通过微博、微信向交警部门提问的读者可不少。有个有趣的现象——打进电话来的清一色是男读者,这也说明“常在路上跑”的男司机更关心政策变化后该怎么开车,而且对厦门的路况也更熟悉一些。另一个比较集中的现象是,很多打电话的读者都发现,自己对交规很不熟悉,什么情况要记分?记多少分?这是昨日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针对监控恢复记分,施灿再次强调,一年的记分必须在一年内处理完毕,如果逾期没有处理,即便事后再补交罚款,上一年的记分也无法消除了。

12月1日,除了网上处理入口将开通外,4台自助处理机也将率先进驻市车管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思明交警大队和湖里交警大队。

交警:边上有禁停标志,违停就会扣分

2012年,公安部颁布的123号令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由38项增加到52项,其实,除了违停、超速、闯红灯等常见违法行为会被警方记分,还有一些诸如随意开远光灯、不开转向灯等驾驶人常犯的“小错误”也属于记分项目,“只要被发现,都是可以扣一分的。”

本报曾为读者梳理过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关记分值,其中关于违停可以扣分,也可以不扣分的信息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关注。昨日,施灿更详细地解读了相关条款,违停扣不扣分取决于违停现场有没有明显的标志标线,如果停车现场有禁停标志或是路边有黄色实线,就意味着该路段不能停车,“简单点说,其实市区的所有主次干道都有这些标志,所以如果在车行道路上停车的话,警方就可以执行罚款150元,扣3分处罚。”

读者:建议部分道路应提高限速

一些读者打进电话来提意见,比如有人认为文兴隧道限速40公里很不合理。施灿表示,市区桥隧和道路的限速主要由设计单位设定,当然,交警部门和一些单位目前也正在研究,部分市区道路能不能适当提速的问题。不过,现阶段还请驾驶人自觉遵守限速规定,勿超速驾车。对于超速行为,我市的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非营运超速低于20%,记3分,超速超过20%低于50%,就扣6分。

也有不少读者提出,有些车辆的仪表盘难以显示出详细具体的时速,所以超速记分不应“一刀切”,而要考虑到客观的实际情况。对此,施灿坦言,实际上警方在筛查超速记录时会留出一定余量,假设监控设备检测司机只超速3%或5%,不属于明显的超速行为,一般不会给予处罚。需要强调的是,国、省道的相关超速处罚规定等同于市区一般道路。


【热点问题】

Q:对处罚有异议怎么办?

答:处理窗口有复核岗,如果有异议可以先跟处理窗口的复核岗确认相关情况,如果确实不行再到法制处(科)复议。若选择复议,打印裁决书到分局法制科复议,如是直属大队的处罚则到交警支队法制处复议。

Q:违章可否等到年检时再一起处理?

答:不妥。建议一定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完,否则记分会顺延到下一周期,到时再补交罚款也消不了违法记录了。

建议最好在记分周期到来前提前一两天处理,不要卡在最后一天,不然有可能出现缴罚款时碰上银行对账延期,导致计分未能及时消除被顺延至下个周期,这种状况尤其经常出现在营运车司机身上。

Q:因紧急情况变线加塞被拍可否复议?

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复核,核准后会撤销计分。

Q:近来道路施工较多,路面标线会不会有遗漏?

答:限制施工时被施工单位挖掉的标线,我们会要求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另外也有公路局等其他部门一同补齐缺失的路面标线,近期正在集中清理。今后,车主若发现有不规范或是遗漏的标线,也可及时反映给交警部门。(记者黄晓波 整理)


【非营运车哪些行为会扣分?】

扣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扣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扣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扣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扣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本报记者 林雯整理)

海西晨报讯 今日起,全省同步加强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电子眼抓拍的违章行为将恢复扣分。

【扣哪些】

接听电话扣2分

记分的具体项目、扣分的标准等与以往相比没太大变化,例如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罚款200元、扣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扣2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扣6分等等。

【咋处理】

闽D车可网上办理

处理违章的方式有三种: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通过网上处理、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业务自助服务机处理。

其中,窗口的受理范围最大,可以受理全国范围内车辆的违法记录;自助服务机可受理福建省内的违法车辆的记录;互联网则只能受理闽D籍车辆的违法记录。

此外,车主想一次性处理9分到12分之间的违法记录,受条件所限不能在自助服务机和网络上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只能最多处理完9分,剩余的违法记录得到窗口去处理。

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仍按旧规定执行,只罚款、不扣分,车主不必扎堆到交警窗口处理违章。

海西晨报讯 从今天起,厦门将正式恢复对电子监控拍到的52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记分处罚,超速行驶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武汉、重庆和广州等一些城市道路限速大多在60公里/小时以上,而厦门部分城市道路限速标准有点低,为40公里/小时。不少厦门市民抱怨:“踩一脚油门就可能被记分,多踩几脚就要回后溪‘回炉’。”

那么,厦门有哪些限低速路段?晨报记者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在以下7个路段行车时特别容易因超速被扣分,提醒市民,经过这些路段时要控制车速。

黄劲超 图

路段一

文曾路文屏段 限速:40公里/小时

许多司机无视限速标志

的士司机侯师傅是一名老驾驶员,在厦门开出租车9年了。记者坐他的车上成功大道,经梧村隧道来到文曾路,发现梧村隧道内限速60公里/小时,可车子一进文曾路,迎面就出现一个4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侯师傅猛点了一下刹车,才将车速降到限速范围内。车子继续前行,到上李时,记者发现限速牌变为50公里/小时。

侯师傅对记者说:“对这个路段限速我比较了解,每次都会提前减速。可能是因为文曾路附近小区人流量比较大,周边还有梅海岭、万石植物园等旅游景区,游客比较多,所以,限速40公里/小时以保护路人安全。不过,希望降速的缓冲区能设置得长一点。”

侯师傅的车子按规定减速了,可记者发现,后面不少车子却没有及时减速,轻松地超越侯师傅的车,很明显,这些车都无视限速标志,开到40公里/小时以上。

“这边的路况和视线都不错,弯道和下坡影响也不大,我觉得可以把限速提高一些。”对于这一限速,车主张小姐说。

路段二

仙岳山隧道 限速:40公里/小时

路况较好,建议提速

随后,侯师傅又载着记者来到仙岳山隧道,在进入隧道前的南山路目前正在施工,限速50公里/小时。进入隧道后,限速变为40公里/小时。

“仙岳山隧道整体通行条件还不错,我认为只能开40公里/小时,确实偏低。”侯师傅说。

出了隧道后,进入仙岳路,但记者并未看到限速解除的标识,因此侯师傅将车子慢悠悠地开到海洋学院附近,才发现一个限速60公里/小时的标识,他这才敢多踩了一点油门,沿湖滨东路继续行驶。“遇到这种情况,出了隧道很多人就会马上踩油门,结果就超速了。”侯师傅说。


路段三

湖滨东路 限速:40公里/小时

限速牌被绿化树挡住

车子继续前行,刚过体育路与湖滨东路的交会处,在湖滨东路宏泰音乐厅旁,又出现一个限速40公里/小时牌子。因为这个限速牌挂得比较高,其上半部分被绿化树挡住,车子开到限速牌下方侯师傅才看到,于是赶紧踩刹车。

“吓死人了!这个限速牌不明显,一不小心就会被记分。”侯师傅说。

晨报记者跟着侯师傅的车继续沿湖滨东路往前行,到湖滨东路与湖滨北路交会处,又出现一个限速40公里/小时的牌子。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湖滨东路福联大饭店附近。直到开到湖滨东路与厦禾路交会处,依然没有看到限速取消的标识牌。

云顶隧道环岛干道入口处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标识牌。记者 司徒泠 摄

路段四

云顶隧道 限速:40公里/小时

路况好却只能龟速行驶

随后,记者来到云顶南路会计学院附近路段,看到该处有一个6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到了靠近云顶隧道入口处时,指示牌要求将车速降到40公里/小时。

对此,侯师傅说:“云顶隧道里面路况好,过往车辆不多,如果把限速提到50公里/小时更合理,否则,在这样好的路段却龟速前进,很浪费道路资源。”

记者曾多次乘车从这里经过,发现不少出租车车速飙到60公里/小时以上,直到要出隧道时才减速。

出云顶隧道后,记者却没有看到取消限速的标牌,侯师傅只好将车速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下,而一些私家车却从我们旁边呼啸而过。车行至洪山柄北区时,才出现一个50公里/小事的限速牌。侯师傅这才开始加速。

不少市民抱怨,云顶隧道限速过低,建议提高限速。

路段五

演武大桥 限速:60公里/小时

10个月2万多辆车超速

记者了解到,演武大桥上大部分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但许多车主却无视这一限速规定。今年前10个月,有2万多辆车在演武大桥上超速。

记者昨日在演武大桥体验,发现超速的车辆的确很多。记者乘坐的车子在大桥上以近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却被后面多辆车子轻松赶超,有的司机还在后面按喇叭,催促记者所乘的车让路。

“桥上路况好,也不会有行人横穿,不会有障碍物,很多司机在这里开到80公里/小时。”侯师傅说。


路段六

湖滨北路 限速:40公里/小时

限速路段长,很容易超速

在湖滨北路开车,也很容易因超速被处罚。记者昨日从嘉禾路进入湖滨北路,在靠近吕厝西公交站处看到一个40公里/小时的限速牌。车子一直开到湖滨北路与湖滨东路交会处,记者都没有看到取消限速的标牌。

对此,市民白先生说:“每到下班高峰期,湖滨北路和嘉禾路交会处都会堵车。人们被堵在这里本来就很急躁,一过路口到了湖滨北路,路况好了,自然就想猛踩油门,却不知道这边限速40公里/小时,这样一不小心就会超速!”

路段七

新阳大桥 限速:40公里/小时

常有车飙到60公里/小时

经常开车经过新阳大桥的谢先生告诉记者,新阳大桥全桥限速40公里/小时,“每天高峰期这边的车流量非常大,其中有不少大货车,有人经常把车速飙到60公里/小时左右”。

“明天开始恢复记分,谁还敢这样超速行车?大家车速一降低,会不会给新阳大桥进一步添堵?”谢先生对此很担心。

一年记满12分要“回炉”重考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普通机动车超速未达20%的记3分,超速20%—50%的记6分,超速50%以上的记12分。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记分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12分以上但没有超过24分,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清除其违法记分并发还驾照。若被记分达24分以上,除了要被扣留驾照,参加科目一考试,还要参加科目三考试(即“路考”),考试合格的,才能清除违法记录,并发还驾照。

对于限速较低路段,交警表示,限低速的路段通常是一些特殊路段,有一些因素会影响行车安全,限速多少是根据道路特定条件和设置来设定的,具有科学性。所以,大家一定要根据限速规定行驶,否则不仅自身可能会被处罚,还会影响交通安全。

【编者按】

明日是我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相关数据显示,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交通违法,是导致我国交通肇事的“罪魁祸首”。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可以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线——市民交通意识增强了,相应的悲剧将大幅减少,交通秩序也将更为井然。基于此,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市交警支队通过本报,对七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逐一梳理,以期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努力构建文明交通,共同缔造美丽厦门。

交警劝导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帽。(张天骄摄)

厦门日报讯(文/通讯员 蒋佑慧 记者 林露虹)从近年交通违法查处情况看,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占用应急车道等常见多发,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值得社会高度关注。

【超速】

[案例]

2014年7月12日12时30分许,王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途经G56杭瑞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临安出口匝道时,由于车辆超速,速度过快,车辆冲破道路左侧护栏并翻下路基,造成6人死亡、36人受伤、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严重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数字]

在公安部查处的交通违法中,全国20%以上是超速交通违法。目前,客运车辆超速已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

[处罚]


【超载】

[案例]

2013年9月15日,四川省达州市驾驶人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67吨,实载46.8吨)装载石膏,由达州市渠县聚力兴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开往渠县卷硐华新水泥厂,在左转弯过程中因严重超载、质心升高、长下坡制动效能降低,致车辆失控向右侧翻,将右侧正常行驶的另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挤撞翻坠至5.4米高的桥下河沟内,造成21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数字]

据公安部统计,全国2013年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涉及货车超载的近20%。货车肇事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中,70%存在货车超载的违法行为。

[处罚]

【酒驾】

[案例]

2011年3月6日晚,厦门市厦禾路公园小学门口,一辆黑色尼桑轿车撞上桥墩后变身一堆废铁,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鉴定报告显示,出事轿车的驾驶员酒测数据显示,血液样本中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90毫克,也就是说,涉嫌醉酒驾驶。

[数字]

自2011年醉驾正式入刑以来,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广泛宣传,三年来,全国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

[处罚]


【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据统计,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驾驶人达62万余名,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以下简称“毒驾”)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

[案例]

2012年4月22日,上海客车司机王振伟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处罚]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警告或罚款150元,应当注销驾驶证。

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作出明确规定: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要主动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对发现属于三年内有吸毒记录或者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

【闯红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据统计,2013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中,约6%是闯红灯违法行为,

[案例]

2013年8月25日5时10分,驾驶人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行驶时,遇路口红灯亮时继续直行通过,导致5辆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

[数字]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闯红灯违法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2951起,造成600人死亡、3675人受伤。

[处罚]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予以300元处罚。


【占用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主要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使用,被称为“生命通道”。

[案例]

2012年12月24日,广东东莞广深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严重车祸,4辆救护车赶赴现场,但其中3辆救护车被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堵住,医护人员只得在离事故现场近3公里处的地方下车跑步前往,车上有2名乘客因救援时间延误而死亡。

[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予以200元处罚。

【不礼让斑马线】

斑马线,即人行横道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避让。

[案例]

2014年11月14日上午,两名女子在湖滨北路育秀里过斑马线时被一部小车撞倒。一部银灰色小轿车停在斑马线上,驾驶室正对的车前挡风玻璃凹下一个坑,离车头3米左右,留下一摊血,两名女子一人伤势严重,所幸无生命危险。

[数字]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

[处罚]

不礼让斑马线:


【提醒】

厦门明日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

12月2日上午,厦门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东广场举行厦门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广场宣传活动。活动由厦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厦门保监局、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主办,由市保险协会、广电集团节目中心、海西晨报、厦门晚报、腾讯大闽网协办,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交通广播承办。

此外,市教育局将于明日开展“交通安全校园剧”决赛,厦门各区也将结合主题,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翔安区体育场,学生们将和热心人士一道奉上一台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在集美区的万达广场、新华都广场等多个人流聚集处,市民朋友可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知多少”的现场问答;在思明区育秀广场,将发出关爱中老年交通安全的倡议;在海沧东孚镇商业街广场,企业负责人代表将宣读《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摩托车驾驶员列队,发放安全头盔;在同安区同新路榕树下,将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咨询台,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在湖里区,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将利用短信、公众微信平台,向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发送主题宣传。

据了解,为配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截至目前,厦门已部署开展了“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志愿服务我参与”、“文明交通我践行”、“安全行车我承诺”、“平安交通进校园”等10项系列活动。

【链接】

12月2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始于2012年,选择12月2日这一天,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122”从1994年开始便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二是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东南网12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从今天起,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正式恢复记分制。一本驾照12分,请厦门70多万小轿车、百万驾驶员好好守住。

今年1-10月份,厦门的道路交通违法总数达264万次,其中五种最常见的违法是:车辆在道路上违规停放,罚100元记0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150元记3分;超速20%-50%,罚100元记6分;违反禁令标志,罚150元记3分;过红绿灯路口不按车道行驶,罚100元记2分。

以往,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只罚款不扣分,从今天起,记分制全部恢复。

五个最容易发生交通违法的路口为:厦禾路火车站路口、湖滨中路体育路口、海沧大桥桥段、成功大道(吕岭—文屏)梧村隧道(嘉莲口)和莲景二路莲兴路口。

有市民疑惑,没有在停车位上停车,被监控拍到以后怎么罚?交警解释,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普通的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罚100元不记分;一种是在禁止停车的路段上停车,比如有禁停标志牌、道路边沿划有黄色禁停线的路段,罚150元记3分。

导报记者发现,路上开车的“动态”交通违法,最常发生在靠近路口的红绿灯前,不小心压了白色实线;或在靠近掉头区路段,路上的线也是实线,压线会被拍;过路口时直行,却占用左转的车道等。

交警提醒,2012年公安部颁布的123号令,把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由过去的38项增加到52项,并提高和细化了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信号灯通行、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的记分值。

【交通】

[严厉打击“买卖分”]

高清图像辨识:“谁在开车”能通过高清图像辨识,“买卖分”者被查实,将被依法行政处罚。

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仍按旧规定执行,只罚款、不扣分,车主不必扎堆到交警窗口处理违章。

三种“消罚单”方式:上网处理、窗口处理、自助服务机处理。

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扣3分

从12月1日开始,全省同步加强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电子眼抓拍的违章行为将恢复扣分,同时打击“买卖分”的行为。

按照省交警总队的部署,从今年12月1日起,全省警方对属于规定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或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来固定证据。在此基础上,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处罚和记分。如果警方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将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12月1日开始,记分的具体项目、扣分的标准等与以往相比没太大变化,举例来说:依据现行标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罚款200元、扣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扣6分;高速公路上超速10%-20%的依然不罚款,但是要扣分。

需要提醒的是,随着高清摄像头的全面使用,“罚得冤枉”不太容易出现,同时,“谁在开车”也能通过高清图像辨识——这意味着,“买卖分”的违法行为将更容易被抓住。同时,即便没拍到违法者是谁,交警部门也会增加询问的环节,加大对违章细节的询问力度,并会将嫌疑者的驾照纳入重点监控范畴。一旦查实查证其存在“买卖分”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预售期逐步延长]

12月1日:预售期延长至30天。

12月2日-6日:预售期每天再比上一日延长6天。

12月6日起:预售期延长至60天。

12月7日:发售2015年铁路春运首日火车票。

车站窗口、代售点售票:仍错后两天。


买火车票可提前60天

12月7日发售明年春运首日火车票。(资料图)

自2014年12月1日起,铁路部门计划用一周时间,逐步将铁路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的预售期,由目前的20天延长至60天。

具体的实施方案是:12月1日,预售期由现行20天延长至30天;12月2日至12月6日,预售期每天再比上一日延长6天;12月6日起,预售期延长至60天。12月7日,提前60天开始发售2015年铁路春运第一天的火车票。

铁路部门计划春运结束后,火车票的预售期仍保持60天。车站窗口等其他售票方式仍按错后两天的原则同步执行。

此外,自11月28日起,铁路部门对互联网、电话订票的起售时间进行调整。放票时间点从16个调整为21个,即8:00至18:00期间,每个整点和半点均有新票起售,同时C、D、G字头列车不再单独起售,起售时间与车站保持一致。根据全国站点新的放票时间安排,厦门、厦门北、厦门高崎15点起放票。

【安全】

[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元

较大事故:罚款50万至100万元

重大事故:罚款100万至500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罚款500万至1000万元

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

罚款1000万至2000万元。

安全事故最高可罚2000万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将大幅度提高。

新《安法》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同时,新《安法》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元,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元,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元;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民生】

[提高准入门槛]

●流浪儿童纳入家庭寄养范围。

●每个家庭寄养儿童不超过2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岁的儿童。

●目前全国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中,约有3万名儿童实行家庭寄养。

流浪儿童纳入家庭寄养

寄养,有别于收养,是一种并不建立正式亲子关系的养育方式。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寄养儿童的范围扩大,提出“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家庭寄养”。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指出,按照管理办法,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继续查找的同时,要通过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

寄养家庭的准入门槛也提高了。管理办法明确了寄养家庭在居住条件、收入水平、健康状况、道德品行、主要照料人年龄等方面应当具备的条件。每个家庭寄养儿童不超过2人,且该家庭无未满六岁的儿童。寄养残疾儿童,应当优先在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的社区中为其选择寄养家庭。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对寄养关系确立和解除程序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目前全国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中,大约有3万名儿童实行了家庭寄养。


【新规点击】

虚假司法鉴定 将被吊销资格

《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虚假鉴定采取“零容忍”。

《条例》规定“司法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由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指使鉴定人作虚假鉴定的,由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其负责人不得再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负责人本身具有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的,吊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儿童牙刷国标 限制有害元素

  12月1日起,我国将告别没有专门适应于儿童牙刷生产标准的时代。

国标对儿童牙刷中有害元素要求更加严格。有害元素限量在以前砷、镉、铬、铅、汞5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锑、钡、硒3种。平形毛型牙刷刷毛单丝顶端轮廓合格率在原有大于等于50%的基础上提高到大于等于70%,这意味着执行此项标准的儿童牙刷刷毛更柔和,不太容易损伤到儿童的口腔和牙齿。(据新华社电)

卖假药毒害孕产妇 将从重处罚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从重处罚的包括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等情形。(据新华社电)

闯红灯记6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记3分、开车打电话记2分……广大车主们请注意,从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车主消除违章也有新变化。

黄劲超 图

昨日上午,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细则,52种违法行为被拍到将记分。

据悉,处理违章的方式有三种: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通过网上处理、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业务自助服务机处理。三种不同渠道的受理方式,因为机器设备和互联网资源的限制,各自受理的范围也不同。其中窗口的受理范围最大,可以受理全国范围内车辆的违法记录;自助服务机可受理福建省内的违法车辆的记录;互联网则只能受理闽D籍车辆的违法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处理和自助服务机处理违章,罚款金额要小于等于200元,违法记录记分分值为0、1、2、3分,运营车辆和校车等不能使用这两种方式受理。

通过自助服务机和网络处理违法时,警方限定其中一项条件是“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也就是说,车主想一次性处理9分到12分之间的违法记录,受条件所限不能在自助服务机和网络上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只能最多处理完9分,剩余的违法记录得到窗口去处理。


温馨提醒

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建议驾驶员检查驾驶证登记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方便及时有效接收公安机关发送的违法行为通知。”交警提醒,驾驶员联系方式应该及时向车管所备案,尤其是一些单位公车,登记的电话多为座机,建议最好改为手机号码。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备案,须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驾驶员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到车管所备案时须提交: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件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及时清理违法记分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计算,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车主应至少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一次监控记录,而不是像以往车辆年检时才去处理,以免出现分数被累计过多的现象。

此外,对于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记录,仍然按照旧规定执行。

服务信息处理窗口

地址及电话

思明交警大队:

思明区龙虎山路97号

电话:2512065

湖里交警大队:

湖里区祥岭路428号

电话:5288309

集美交警大队:

集美区同集南路68号

电话:6075559

海沧交警大队:

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

电话:6588207

同安交警大队:

同安区洪塘路106号

电话:7136122

翔安交警大队:

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9号

电话:7763720

机场交警大队:

湖里区埭辽路13-17号

电话:5731100、5715884

交警直属大队:

思明区东浦路26号

电话:5377160S4B28020


记分细则

开车时小心这些记分行为

这些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郑锦阳)与此同时,12月1日起,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厦门高速交警也将施行新的工作流程。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违法地为厦门高速公路的、闽D车辆违法地在省外高速公路的,违法地为我省高速公路且驾驶人经确认无异议的,以及机动车违法行为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窗口民警告知当事人前往违法地处理。

如果是法定不记分且罚款200元(含)以下或不罚款的本省籍非营运车辆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可在全市任一农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自助处理。其他违法行为、本省营运车和外省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需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