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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记者 马庆伟 通讯员 厦公宣)从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今日上午,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表示,依严重程度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一次性记12分项目: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客运车辆(公交车除外)、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性记6分项目: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项目: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项目: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一次记1分项目: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厦门网讯(记者 马庆伟 通讯员 厦公宣)从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今日上午,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其中在车主处理违法方面,警方表示,车主可通过三种渠道处理违法,若出现“卖分买分”行为将被追究。

三种渠道可处理违法

交警支队介绍,目前处理违法的方式有三种: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业务自助服务机处理、通过互联网处理。其中窗口位于各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场分局大队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自助服务机位于以上8个大队、思明湖里两区派出所和车管所内,互联网受理则需登录厦门交警网。其中,互联网则只能受理来自厦门本地车辆的违法记录。

记分周期内须清理扣分

交警部门表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从机动车驾证初次领取之日计算,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车主应至少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一次监控记录,而不是像以往车辆年检时才去处理,以免出现分数被累记过多的现象。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对于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记录,仍然按照旧规定执行,车主们也不必扎堆到窗口处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卖分买分行为将被追究

对于“卖分买分”行为,交警表示在审核违法材料时,都会调出违法时的高清监控,印证违法者的身份,即使是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比如违停)的处罚时,警方也会通过其他手段,查出违法者的信息来和处理者核对。交警表示,“如果发现提供的是虚假证明,警方会对其进行处罚。”

而在自助服务机上处理时,系统则设定驾驶证必须为车主本人。

闯红灯记6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记3分、开车打电话记2分……广大车主们请注意,从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车主消除违章也有新变化。

黄劲超 图

昨日上午,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细则,52种违法行为被拍到将记分。

据悉,处理违章的方式有三种: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通过网上处理、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业务自助服务机处理。三种不同渠道的受理方式,因为机器设备和互联网资源的限制,各自受理的范围也不同。其中窗口的受理范围最大,可以受理全国范围内车辆的违法记录;自助服务机可受理福建省内的违法车辆的记录;互联网则只能受理闽D籍车辆的违法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处理和自助服务机处理违章,罚款金额要小于等于200元,违法记录记分分值为0、1、2、3分,运营车辆和校车等不能使用这两种方式受理。

通过自助服务机和网络处理违法时,警方限定其中一项条件是“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也就是说,车主想一次性处理9分到12分之间的违法记录,受条件所限不能在自助服务机和网络上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只能最多处理完9分,剩余的违法记录得到窗口去处理。

温馨提醒

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建议驾驶员检查驾驶证登记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方便及时有效接收公安机关发送的违法行为通知。”交警提醒,驾驶员联系方式应该及时向车管所备案,尤其是一些单位公车,登记的电话多为座机,建议最好改为手机号码。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备案,须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驾驶员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到车管所备案时须提交: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件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及时清理违法记分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计算,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车主应至少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一次监控记录,而不是像以往车辆年检时才去处理,以免出现分数被累计过多的现象。

此外,对于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记录,仍然按照旧规定执行。

服务信息处理窗口

地址及电话

思明交警大队:

思明区龙虎山路97号

电话:2512065

湖里交警大队:

湖里区祥岭路428号

电话:5288309

集美交警大队:

集美区同集南路68号

电话:6075559

海沧交警大队:

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

电话:6588207

同安交警大队:

同安区洪塘路106号

电话:7136122

翔安交警大队:

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9号

电话:7763720

机场交警大队:

湖里区埭辽路13-17号

电话:5731100、5715884

交警直属大队:

思明区东浦路26号

电话:5377160S4B28020


记分细则

开车时小心这些记分行为

这些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这些行为,一次记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郑锦阳)与此同时,12月1日起,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厦门高速交警也将施行新的工作流程。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违法地为厦门高速公路的、闽D车辆违法地在省外高速公路的,违法地为我省高速公路且驾驶人经确认无异议的,以及机动车违法行为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窗口民警告知当事人前往违法地处理。

如果是法定不记分且罚款200元(含)以下或不罚款的本省籍非营运车辆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可在全市任一农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自助处理。其他违法行为、本省营运车和外省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需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郑锦阳 记者林雯)在高速公路上被监控抓拍的一般违法记录如果被警方记了分,必须到厦门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处理。

12月1日后,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记录的处理渠道仍与此前相同,厦门高速交警只受理处理在省内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记录和厦门籍车辆在外省高速公路的违法记录。

厦门高速交警表示,法定不记分且罚款200元(含)以下或不罚款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本省籍非营运车辆可在全市任一农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自助处理。其他记分违法行为、本省营运车和外省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则需到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东南网11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监控抓拍交通违法,从12月1日起将正式恢复记分,处理起来会不会很麻烦?昨天,厦门警方对外介绍新的处理流程和方式。

交警介绍,对于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记录,仍然按照旧规定执行,车主们不必扎堆到窗口处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12月1日以后,按照新的方式处理。

数据显示,厦门目前已有百万驾驶员。截至今年10月,厦门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1139247人,当月新增的机动驾驶人就过万人。

警方明确,电子监控记分恢复后,将依法严格查处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通报、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地追查,依法严厉打击。


新变化

罚款逾期未缴 记分将被叠加

1.以前,偷懒的车主都是等车子年检时,才去处理交通违法。12月1日起,大家一年内至少要处理一次。

驾照的满分为12分,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如果被记了分(未扣12分),但没有及时缴纳罚款,记分将从这个记分周期,叠加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举例,市民李先生的驾照发证日期是2010年12月1日,那么,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就是一个记分周期。

假设,李先生的驾照被记了6分,罚款300元。如果在2015年11月30日前交了罚款,6分将清除。

如果没有在2015年11月30日前缴纳罚款,那从2015年12月1日起,新的记分周期产生,6分将自动叠加到这个记分周期。

2.车主应经常查看违法记录,有可能几个不小心,就被扣光了12分,自己却全然不知。所以,车主、驾驶员的联系电话若有变化,应及时向车管所报备。

3.车子借给他人,应及时查询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敦促借车者马上处理。

高速上违法如何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不记分并且罚款200元(含)以下的,是非营运车辆,可在厦门全市任一农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自助处理。

其它情况,到厦门高速交警支队的窗口处理,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1611号(后溪镇英村安置房对面),电话6216449。

●受理范围

1.违法地为厦门高速公路的。

2.闽D车辆违法地在省外高速公路的。

3.违法地为福建省高速公路且驾驶人经确认无异议的。

●提供材料

1.本人驾驶证。

2.每起罚款200元(不含)以上的,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本人签字确认)。

3.驾驶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需提供车辆单位出具的驾驶人证明。

●特殊情况

车主把车辆出借,但是找不到一条交通违法是谁造成的,怎么办?单位用车、租车行的车子,有一条交通违法也无法找到“原凶”,怎么办?


此时,必须携带的材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车辆管理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车辆管理人证明,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车辆管理人的陈述、申辩材料。

4.证人证言、行车通行记录、停车场停车证明、收费记录等其他证明材料。

各交警大队

思明交警大队,思明区龙虎山路97号,电话:2512065;

湖里交警大队,湖里区祥岭路428号,电话:5288309;

集美交警大队,集美区同集南路68号,电话:6075559;

海沧交警大队,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电话:6588207;

同安交警大队,同安区洪塘路106号,电话:7136122;

翔安交警大队,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9号,电话:7763720;

机场交警大队,湖里区埭辽路13-17号,电话:5731100、5715884,工作时间特殊,8:00-12:00/14:00-17:00;

直属交警大队,思明区东浦路26号,电话:5377160。

从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扣分),其中就包括车主们最关注的道路停车。对于车主们来说,如何处理违法也有了新办法。今日上午,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的处罚规定和处理程序。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厦公宣)

三渠道可处理违法 网络只受理本地车

交警支队介绍,目前处理违法的方式有三种: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业务自助服务机处理、通过互联网处理。其中窗口位于各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场分局大队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自助服务机位于以上8个大队、思明湖里两区派出所和车管所内,互联网受理则需登录厦门交警网。其中,互联网则只能受理来自厦门本地车辆的违法记录。

调监控审核违法者 卖分买分将被追究

对于“卖分买分”行为,交警表示在审核违法材料时,他们都会调出违法时的高清监控,可以印证违法者的身份,即使是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比如违停)的处罚时,警方也会通过其他手段,查出违法者的信息来和处理者核对,“如果发现提供的是虚假证明,警方会对其进行处罚。”

而在自助服务机上处理时,系统则设定驾驶证必须为车主本人。

设定累记9分门槛 或视运行情况调整

通过自助服务机和网络处理违法时,警方限定其中一项条件是“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

“驾照记满12分,就要由公安机关暂扣,但在自助服务机和网络上,警方无法暂扣驾照。”交警称,提出这样的条件是为了避免让车主们超分。

不过对于9分的“门槛”,警方称将随运行的情况可能会做调整。

制图/邱艺锋

【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流程】

窗口流程

本人持驾驶证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警方受理审核完材料后将开出处罚决定书→车主再持决定书,到银行缴款

备注:在此过程中,如果车主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异议成立将进入复核程序,异议不成立则将开具处罚决定书。车主若对处罚决定书有异议,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网上流程

登录厦门交警网→查询违法→选择可网上自助受理的违法记录→驾驶人确认(需输入驾驶证号、证芯编号后四位、短信校验码)→处罚前告知(记分、罚款金额确认)→处理并打印处罚决定书→银行缴款→最终消除违法记录

备注:网上处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

2.违法记录记分值为0、1、2、3分

3.闽D籍车辆

4.机动车必须为非客运车辆(含公路、公交、出租、旅游等客运车辆)、非校车车辆和非危险品运输车

5.发证人的发证机关在厦门,且必须在车管所登记有效的手机号码

6.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

7.驾驶证等级的准驾车型与所处理的车辆相符

自助服务机流程

违法查询→违法处理→打印决定书→银行缴款→消除违法记录

备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

2.违法记录记分值为0、1、2、3分

3.机动车必须为非客运车辆(含公路、公交、出租、旅游等客运车辆)、非校车车辆和非危险品运输车

4.驾驶证必须为车主本人

5.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

6.驾驶证等级的准驾车型与所处理的车辆相符


【警方提醒】

一个记分周期内,须记得清理扣分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从机动车驾证初次领取之日计算,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车主应至少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一次监控记录,而不是像以往车辆年检时才去处理,以免出现分数被累记过多的现象。

此外,对于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记录,仍然按照旧规定执行,车主们也不必扎堆到窗口处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扣分规定】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记1分

一次性记12分项目: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客运车辆(公交车除外)、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性记6分项目: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项目: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项目: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一次记1分项目: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数据】

1-10月道路交通违法264万次违法停放147.2万条排首位

发布会上,警方公布了今年1月到10月份的道路交通违法数据,总计违法数量达264万条左右,其中违法量最多的是“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总计达147.2万条,每条违法将罚款100元。

排名第二的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数量达到42万条左右,按规定每条违法将被处以15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轻微交通违法处理方式

上网处理

适用人群:持本地驾驶证、驾驶本地车的驾驶人

网址:12月1日起,网上处理入口将在厦门交警网开放。

提醒:            

1. 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2. 违法记录记分值为0、1、2、3分;3.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

自助服务机处理

适用人群: 省内驾驶人

地点: 各交警大队的业务大厅内,毗邻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

12月1日后将逐渐推广到岛内各个派出所。

提醒:            

1. 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 2. 违法记录记分值为0、1、2、3分; 3. 驾驶证必须为车主本人;4. 违法记录处理后累积记分值小于等于9分。

窗口处理

适用人群:全国驾驶人

地点:各交警大队的业务大厅内。

提醒:            

如果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记录存在异议,那就得通过窗口进行申诉处理,同时,不适用于简易程序的交通违法,也只能通过窗口处理。

厦门的113万余名驾驶员请注意,从12月1日起,厦门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正式恢复记分了。轻微交通违法有三种“消罚单”方式——上网处理、窗口处理、自助服务机处理。昨日,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的处罚规定和处理程序。

今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本报还将邀请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相关负责人做客本报热线968820,为您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详细解答。

除了开放热线,我们的新媒体也为读者敞开大门——您可以在新浪微博上@厦门日报或关注本报同名官方微信并直接通过微信提问。


厦门日报讯(本版文/记者 林雯 通讯员 厦公宣)

热点解答

1问:未及时处理有何影响?

答:未处理记分顺延记入下一周期,等于“负分出发”

交警部门昨日特别强调,交通违法记分周期是由驾驶证颁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驾驶人在一年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但如果驾驶人未及时处理违法记录,记分则将顺延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简单点说,就是让您在新的一年里“负分出发”。而且,事后补救很可能来不及了,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一定要在12个月的记分周期结束前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记录。

当然,警方也再次强调,12月1日前的交通违法记录仍适用“老办法”——只罚款,不记分,所以市民不必扎堆去处理违法记录。

2问:一次性记录分数有几种?

答:共有5种,记完12分将“回炉再造”

机动车越来越多,道路施工工程越来越多,交通违法行为也越来越多,这使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有了恢复记分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一年的有效周期内,一本驾驶证只能记12分。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介绍,2012年,公安部颁布的123号令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由38项增加到52项,并提高和细化了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信号灯通行、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的记分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次性记录分数有1分、2分、3分、6分和12分5种。12分扣光了,驾驶人就要回学习班“回炉再造”。

3问:如何打击买分卖分行为?

答:一旦发现将立即通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于政策变化后可能出现的买分卖分情况,交警部门表示,将通过高清监控等技术手段严格打击此行为,一旦发现有通过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将立即通报、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也将严格落地追查并依法打击。

4问:联系电话有误怎么办?

答:请尽快到车管所更改信息

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抓拍后,警方将第一时间向车主或驾驶员发送相关通知,短信或微信当中包含了处理事故时需要的一些重要信息,所以,联系电话登记错误或有变更的车主和驾驶员,以及只登记了固定电话的单位请尽快到市车管所窗口更改报备新的联系方式,以便能通过最便利的网上处理方式消除相关违法记录。

 

驾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而未达20%记3分。  

  

不系安全带记2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记3分。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娇轩)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随意变道加塞、闯红灯、超速……如果您有这些坏习惯,千万别再以为只要没被民警当场查获,就不会受到记分处罚。12月1日起,我省对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恢复记分机制,厦门也不例外。

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严格记分管理是大势所趋。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违法行为早已属于记分之列,但过去由于全省高清监控设备不足,无法确认驾驶机动车的人是谁。所以在2012年由省公安厅发文通知:普通社会车辆被监控抓拍到这些违法行为“只处罚、不记分”。而今,全省公安部门加大投入,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不断完善,为非现场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严格记分管理势在必行。

今日,本报携手交警部门梳理了即将恢复记分机制的违法行为,为您作出提醒和警示。


记1分

关键词:车灯、会车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交警解读:夜间滥用远光灯是不按规定使用车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之一。远光灯强光耀眼,对向驾驶人易炫目,影响判断力,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规定,夜间在灯光照明良好的城区道路上行驶或近距离跟车时不应使用远光灯。若必须使用,在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应在距对向来车150米处改用近光灯。

此外,夜间行车不开车灯是新手常犯的错误,会导致其他车主难以发现并及时避开该车而发生碰撞。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交警解读:交规对会车让行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机动车让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让行人,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转弯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路口应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一方及右方来车先行。

记2分

关键词:接电话、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警解读:接打电话、发短信等行为在驾车之中尤为常见。不仅分散驾驶人注意力,更影响正常操作和临危处置能力,突遇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增大了事故发生的风险。据统计,“开车发短信”最危险,能让事故风险增加23倍;打电话使事故风险增加6倍。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交警解读: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乘车使用安全带,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降低57%的伤害。在高速公路上,若汽车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行驶,因意外情况突然停止,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人会以每秒28米的速度飞出,若飞出车外,撞击固定物或被行驶的车辆刮擦,生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记3分

关键词:超速1%、超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而未达20%

交警解读:该条规定表明驾驶人即使开车仅超过规定时速的1%而被监控抓拍,也将被记分。许多市民纷纷表示不适应,但要谨记“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安全驾驶,一定要再法律规定的时速内行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交警解读: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高速车道低速行驶是近年来高速公路上较为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样可能造成其他车辆频繁地变更车道,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带来严重的隐患。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

交警解读:不按规定超车是发生追尾、刮蹭等交通事故的根源所在。驾驶人在变道超车时,要时刻通过后视镜观察路况,判断后车车距及车速;打开转向灯,告知道其他车辆你准备转向变道;确定安全后再超越前车。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


记6分

关键词:超速20%、闯红灯、应急车道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交警解读:超速驾驶已成为安全行车的一大杀手,尤其是超速通过路口、下坡、转弯时,危害性更为突出。首先表现在缩短了驾驶人的反应速度,进而影响驾驶人熟练准确地操控车辆,其次使车辆安全停下的制动距离增大,加大了避险难度。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交警解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也就是俗话说的“闯红灯”。不看红绿灯,只看车流量,这是多数闯红灯者的“准则”。在明知禁止通行的情况下,很多非机动车、机动车或行人因贪一时之快或抱着侥幸心理,穿越“安全线”,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最直接的危害人首先是自己。此外,还会危害他人,他车为避让你车时必然会左右躲闪,从而容易与周边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然而,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受到伤害,事故责任都由闯红灯的一方承担。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交警解读:高速路最右边的应急车道是车辆发生意外或事故后的救援通道,是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专业施救车辆救援抢险通行和故障车、事故车的唯一救援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除以上车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均禁止驶入应急车道,否则可能影响救援车辆的通行,进而影响事故救援。

记12分

关键词:超速50%、遮挡号牌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交警解读:超速行驶及高速行驶极易破坏汽车的操纵稳定性,延长制动距离,使驾驶员判断和躲避险情的时间缩短,扩大汽车的制动非安全区。同时,在高速下转弯,易发生横向侧滑甚至翻车。

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超速行驶的处罚力度并不小,但还是有不少人铤而走险超速行驶。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驾驶人没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争强好胜,开“赌气车”或“英雄车”;还有部分驾驶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车技,为显示自己的驾驶技术而高速开车。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交警解读:近年来,交警部门加大了“科技强警”的投入力度,各地主次干道及主要路口都增设了“电子警察”,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少数驾驶人会采用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方法来逃避“电子警察”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捕获和识别,以逃避处罚。而遮挡号牌后,驾驶人在超速、闯红灯、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中通常更加肆无忌惮,扰乱了正常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链接

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满意 通讯员郑锦阳)12月1日起,我省将加强对电子警察拍摄到的所有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记分工作。

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内被监控设备抓拍,将被扣3分并处以警告,但由于此前省内对非营运车辆执行的是不记分政策,所以此类超速几乎就等于被免去了行政处罚。

但下月起,无论是营运还是非营运车辆,只要超速被抓拍,就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扣分,“超速1%至20%都将按规定扣罚3分。”

此外,12月1日前监控抓拍的违章,按照原规处罚;而恢复记分之后的违章,则按照新规处罚,所以车主们最近不必扎堆到交警窗口处理违章。

目前沈海高速厦门段、厦沙高速厦门段全程均已实现区间测速。辖区布有多个高清智能卡口,驾驶人不仅要严格按限速要求谨慎行驶,也要根据车型车速选择车道。目前,限速要求是小型客车在沈海高速上不高于120公里/小时(隧道100公里/小时),厦沙高速100公里/小时(隧道80公里/小时)。

制图/陶晓峰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周永宁)12月1日起,福建省将恢复对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的记分机制,这意味着,被电子监控抓拍不再只交罚就能“了事”了。

政策的变化令许多车主有些迷茫,自己的违法记录当中到底有哪些属于要被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众多交通违法行为当中,厦门的110多万机动车驾驶员到底又有哪些最常犯的行车错误?本报携手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了统计,为您作出提醒和警示。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1月至10月,厦门共查处交通违法264万余起,警方同时统计公布了排名前五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这些厦门司机最常犯的行车错误当中,有4项涉及扣分,假设把4个错误都犯一遍,驾驶证的12分甚至不够扣,驾驶人随时可能被要求进学习班“回炉再造”。

【延伸】

5大违法行为4项将被扣分

从榜单可看出位于榜首的“违停”占全市交通违法总量的半数以上,不过,按相关规定,“违停”处罚金100元,不记分,在12月1日后也不变。而2至5位,则将处罚金并被扣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有明显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同样可能被警方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规定进行处罚,换句话说,违停也有可能被扣分,请司机切勿抱侥幸心理随意停车。


厦禾路“栽跟头”几率高

据介绍,厦禾路火车站路口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是违法变道。其实不仅是火车站路口,整条厦禾路从大同小学路口一直到凤屿路口沿路都有监控设备“盯梢”。所以,违法变道的司机在厦禾路上“栽跟头”的几率非常大。

海沧大桥桥面段,除了超速、乱变道将被查处外,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也是警方重点监控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成功大道除了有成功大道(吕岭-文屏)梧村隧道嘉莲口的4个监控和成功大道(文屏-轮渡)钟鼓山隧道植物园路口的2个监控坐镇外,还有警方流动执法车全天候“捕捉”违法变道。需特别强调的是,成功大道上全程都布有警方的“区间测速”设备,车辆的平均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同步】

厦门交警流动执法车还将增加

据悉,厦门警方主要现场执法、监控抓拍以及流动执法车执法来记录交通违法。查处单位包括市交警支队、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分局下辖各派出所。

需特别强调的是,厦门的监控抓拍手段除了有遍布岛内外的400(包括治安监控)多个各类固定监控探头外,还有目前已经到位的10部流动执法车,下一步流动执法车的数量还将增加。这也就意味着,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抓拍的几率将越来越大。

【小贴士】

这些违法会被扣分

扣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如违反标示标线违停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扣6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扣12分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12月1日起省内交通违法被监控抓拍将恢复扣分,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昨日,一条称高速公路超速被抓拍将遭扣分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内流传。记者向高速交警求证后证实,12月1日后,在高速公路上哪怕超速1%,也将接受扣分处罚。

这条在朋友圈内被频频转发的消息称“福厦高速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过去司机如果超速10%至20%内,可能只是被警告而已,但从下个月开始,当司机时速开到132公里至144公里之间,并被电子警察抓拍到,就将被记分。”

对此,厦门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郑警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内被监控设备抓拍,将被扣3分并处以警告,但由于此前省内对非营运车辆执行的是不记分政策,所以此类超速几乎就等于被免去了行政处罚。但12月1日之后,无论是营运还是非营运车辆,只要超速被抓拍,就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扣分,“超速1%至20%都将按规定被扣罚3分。”

消息还提及,车内接打电话被拍到也将被记分。高速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不仅是车内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违法停车,甚至是在国道上闯红灯,都属于扣分行为。

需要特别提醒司机的是,除了超速低于20%将被扣3分外,超速20%至50%之间将被记6分,并罚款100元,而超速50%以上,警方有权吊销司机驾照,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东南网11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郑锦阳)12月1日起,“监控扣分”恢复,既要罚款又要扣分。开车的“小伙伴”们好好看看,今年1-10月份3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排行榜出炉了——违反禁令标志(罚150元扣3分)、违反禁止标线(罚150元扣3分)和超速(扣3分、6分、12分)。

但是,导报记者采访了多位驾驶员后发现,对于哪些是禁令标志、哪些是禁止标线这种常识问题,不少司机竟然“还给”了驾校。与其扣光12分重新接受教育,不如结合榜单,先在这儿好好学习。

厦禾路

统计显示,厦禾路是违法排行榜的NO.1。今年1-10月份,总共有13.6万辆车走过厦禾路以后,因“违反禁止标线”被留下深刻记忆,乱变道就是属于此类。

成功大道

既抓乱变道,又抓超速,成功大道前10个月,“捕获”了4.3万辆不守规矩的车辆。

机场周边

以机场为中心的周边道路,管得极严。抓“违反禁止标线”的有2处,抓“违反禁令标志”的有7处,包括候机楼出发层在内,共3.4万辆车栽了。

环岛路

把演武大桥算在环岛路之内,也相当不得了。演武大桥的超速探头罚了2.2万辆车,加上椰风寨到海韵台的区间测速,总数是2.6万辆。

枋钟路

不得小看枋钟路,“隐形执法车”上个月在此抓到了9548辆车违法,其中9522辆车是乱变道。

仙岳路

自从立交工程改造以后,仙岳路堵车成为家常便饭。注意,仙岳路的祥店路口到肯德基出口、祥店里三区门口,都在抓“违反禁令标志”,已有2100多辆车被抓。“违反禁止标线”方面,仙岳路的中医院路段、台湾街路口至江头西路口段,分别有8596辆车和6105辆车被查。

翔安大道

别以为翔安大道好走就飙了。这里不仅有区间测速还有定点测速,已有2.1万辆车超速。

滨海西大道

路挺美,可却有6处测速设备,1.17万辆车“美”了。

海沧大道

风景如画,但不要因为超速成为成为难看的风景,被抓的不多,近7000辆。

隐形执法

月查1.6万辆车乱变道

目前在路上的10辆“隐形执法车”,根据导报记者了解,10月份主要出现在22条道路上。

枋钟路、成功大道、鹭江道、环岛干道、云顶北路、仙岳路、思明北路、枋湖北二路、莲前东路、海沧大桥、前埔东路、坂尾路、莲前西路、东浦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文兴东路、祥岭路、枋湖南路、翔安隧道、龙山北路和厦门大桥。

这些道路上,抓得最多的是违法变道,一个月1.6万辆车被查。

枋湖北二路,居然有305辆车违规调头被拍。

海沧大桥上,查到有212辆车占用应急车道。

有人以为,开车走隧道,只要不在探头下变道就没事。错了,环岛干道上个月抓到1057辆车,翔安隧道上个月抓到116辆车。


厦门高速

设有10大智能监控

沈海高速厦门段、厦沙高速厦门段全程均已实现区间测速。辖区布有多个高清智能卡口,请驾驶人不仅要严格按照限速要求谨慎行驶,也要根据车型、车速选择车道。

目前,限速要求是小型客车沈海高速120公里/小时(隧道100公里/小时),厦沙高速100公里/小时(隧道80公里/小时),主要智能卡口设施分布情况:1、沈海高速福州往厦门方向2279KM+400M;2、沈海高 速 厦 门 往 福 州 方 向2279KM+400M;3、沈海高速福州往厦门方向2323KM+50M;4、沈海高速 厦 门 往 福 州 方 向2314KM+100M;5、沈海高速福州往厦门方向2302KM+350M;6、沈海高 速 厦 门 往 福 州 方 向2301KM+760M;7、厦沙高速安溪往厦门方向9KM+400M;8、厦沙高速安溪往厦门方向26KM+800M;9、厦沙高速厦门往安溪方向35KM+400M;10、厦沙高速安溪往厦门方向35KM+400M。

相关新闻

成功大道莲前西路口今天12点以后可左转

昨天,莲前西路和成功大道的交叉口,工人正在紧张施工,在地面上划设白线,调试红绿灯。导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天中午12点以后,成功大道和莲前西路的交叉口,将对外开放左转。

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前天晚上,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从12月1日起,我省将对电子警察拍摄到的所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启动扣分政策。这意味着从下月起,厦门警方也将启动非现场执法罚款加扣分处罚,不过具体实施细则,厦门警方还在制定中,有望近期出炉。

执法标准近年来最严格

违法被拍马上录入系统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官方微博中提到,目前私家车被拍到的违法行为仅罚款不扣分,这对一些不够自觉的司机震慑力不强,超速、加塞、随意变道、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而恢复电子监控记分,就意味着原来被监控抓拍只需交罚款的交通违法,要扣分了。

“这将是近年来最严格的一次执法。”一位交警人士称,比如说车主在海沧大桥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桥面上的监控探头拍下后,数据马上传输到系统后台并录入,“有可能司机还没下桥,就收到了处罚短信”。该交警人士称,按照处罚规定,这样的违法行为只要两次,司机就得进学习班,重考驾照。

方案已上报省公安厅

最快下周公布操作方式

之前,记者从厦门警方的通气会上得知,厦门警方曾将一些具体实施细则提交省公安厅。关于市民比较关心的驾照和车辆捆绑等内容,是否会体现在上述实施细则当中,记者也采访了警方。昨晚,警方答复说,目前细则还在等待省厅的批复,最快下周将公布具体的操作方式。

警方也提醒司机,从下月起,司机们一定要珍惜驾照上的这12分,行车与停车时应遵纪守法,此外,当车辆外借时,也要告知借车人不要违章,对于一些租赁车辆和单位公车等,车辆所有者也要提醒驾驶人不要交通违法。

买分卖分或被行政处罚

被记分者需到窗口处理

警方还表示,会严厉打击“买分卖分”的行为。今后,在处理违法时,警方将增加询问的环节,并根据现在执法记录仪以及办事窗口的监控比对,加大对违章细节的询问力度。若发现一个人多次为多部不同车辆处理“销分”,将把其列入重点监测嫌疑人范围,进行调查。一旦查实查证其存在买卖分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依现行规定,以往“只处罚、不记分”时,车主违章网上就能处理;恢复扣分后,驾驶人需要到公共服务窗口进行处理。如果一辆车几名驾驶人都出现违法行为,那么每名驾驶人都必须自行前往公共服务窗口处理。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从12月1日起,福建将对监控拍到的私家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重新恢复执行记分制度。

记者昨日从厦门警媒热线和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厦门辖区内道路也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恢复交通监控违法记分制。而12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是按之前的规定进行处罚。

为何恢复执行

监控违法记分条件成熟

记者了解到,2008年,福建省公安厅出台相关规定:在处理“监控违法”时,无法确定驾驶人的只处罚、不记分;能确定驾驶人的,按规定处罚和记分。但在实施过程中,因为当时福建省高清监控设备数量较少,大部分情形无法确认驾驶人。所以,2012年,福建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监控违法”按规定处罚和记分,对其他车辆“监控违法”只处罚、不记分。

如今,随着福建省公安厅加大投入,各地高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不断增加,这为非现场情况下确认驾驶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实施交通监控违法记分管理的时机已经成熟,严格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势在必行。

据了解,目前厦门大部分道路和高速公路所安装的监控探头采集到的图片、图像,都能达到作为证据的要求。


警方如何取证

图片证人证言均可为证

昨日,福建省公安厅正式对外宣布,12月1日起,对监控拍到的私家车交通违法行为,重新恢复执行记分制度。随后,记者向厦门市公安局和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核实获悉,厦门也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恢复并执行“监控违法”记分制。

新规执行后,对属于按规定要记分的私家车交通违法行为,除了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外,还可以通过确认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固定证据,来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并对其依法处罚和扣分。

经调查后,仍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则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实施处罚,但不予记分。

罚单怎样处理

被记分者需到窗口处理

按照现行规定,发生“只处罚、不记分”的私家车违法行为,车主只需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就可以在线处理和缴款。新规执行后,被扣分的驾驶人需要到公共服务窗口进行处理。

部分市民担心,在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没有及时去处理会不会也要被扣分?

相关民警表示,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也就是说,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违法”,按照之前的规定处罚;恢复记分后的违章,则按新规处罚。所以,车主们不必紧张,不要听信传言,一窝蜂挤到交警窗口处理违章,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冒名顶替咋办

买分卖分将被严肃处理

此外,警方还表示,会严厉打击“买分卖分”的行为。为避免有人“冒名顶替”为他人“销分”,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在执法记录仪以及办事窗口的监控比对,发现可疑人员,查证后将移交公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若发现一个人多次为多部不同车辆处理“销分”,将把其列入重点监测嫌疑人范围,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