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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占用公共用地私设停车场,不仅设置车闸,还盖起收费亭,雇专人对外收费?近日,家住嘉禾路天宝大厦的陈先生向本报读者热线反映,他家楼下有一处疑似私自“圈地”划线的停车场,存在时间已有两三年。

物业撤出小区

停车场还在收费

陈先生说,两三年前,他家楼下突然冒出一处停车场,后来才得知,这是当时天宝大厦物业管理方的保安队队长所设,由于是物业设置的,居民也就没再追究。

然而去年起,天宝大厦不再聘用物业公司,改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这处停车场却依旧存在,且仍在对外收费。“业委会方面与他们协商,请他们将公共用地归还,但被拒绝。”陈先生说,如今,对方依然在收费亭内收费,划出的停车位至少有20个以上。

“既然大厦已经不再属于物业方面管理,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是属于私自圈用公共用地牟利?”陈先生提出质疑。

无经营资质

持虚假许可证

日前,记者来到现场,发现该停车场的设备颇为简陋,虽然有车闸系统,但车辆要从同一口进出,也没有设置物价部门的收费牌。记者联系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筼筜中队。城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要求该停车场的经营者出示经营资质,对方拿出了一张《停车场许可证》,管理单位方面,对应的是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看上去颇为正规。不过城管执法人员向交警核实后,结果却出人意料——无论查阅许可证上的哪个信息,均没有任何相应的登记信息。

记者向公交场站相关负责人核实,也确定他们并没有在此地设立任何停车场。也就是说,该经营者出示的纯属假证。

说法

停车场持假证

属非法经营

“这处停车场没有经营资质,属于非法经营,确实是私设的。”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筼筜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继续进行调查,确认停车场占用的地块是属于市政道路还是天宝大厦所有,并要求该经营者出示用地证明,若对方无法出示,就属于私自占用公共用地,不仅要被立案调查,现有的停车场也要被全部清退。

同时,针对该停车场的收费状况,物价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有关部门将加大力度清除私设停车位(资料图)

东南网5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思亲/文 梁张磊/图)道路违停,处罚将比以前更严厉,小区内乱停车,也有可能受处罚。昨日,市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蔡永和接听市长专线时介绍,市城管办将牵头多个部门和单位,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夏季行动。

与此同时,针对占道经营,下一步,市城管办将积极推进借鉴新加坡等地“引摊入市”的管理模式,从而对占道经营进行长效整治和规范管理。

小区内乱停车也可能被罚

道路违停、小区内乱停车。城管执法部门将和多个部门联合,对占道经营、违停等进行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主要对热门景点、学校附近以及重点路段进行整治,比如南普陀、厦大等地。”蔡永和说,对于违停,目前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小区乱停车治理,交警部门负责道路违停。

对此,蔡永和介绍,今后,城管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将针对违停进行联合执法,根据目前的规定,道路违停超过一定时限的,由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而部门联合执法后,道路违停的处罚力度将比以前更严厉。比如,在重点区域、路段或消防通道等部位违停的车辆,将直接拖走,停放时间过长,也将直接拖走。对于小区内乱停车,此前主要以劝导为主,两部门联合执法后,目前正在商议,乱停车可能被罚,情节严重的甚至车辆被拖走。

另外,此次集中整治还将对小区私设停车位集中行动,力争将私设车位彻底清理。

占道经营整治计划借鉴国外经验

一直以来,占道经营整治是城市管理重点,也是让多部门最头痛的问题,占道摊贩清了又来,难以有效遏制成为一大难题。针对此,蔡永和介绍,目前正在研究建立相关的长效整治机制。

据悉,市城管办目前正在推进借鉴新加坡以及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通过“引摊入市”来整治占道经营。“引摊入市”主要针对临时占道经营,通过前期调研,结合实际需求和占道情况,将占道经营摊贩集中在一些适当区域,规范经营和管理。

据蔡永和介绍,“引摊入市”是长效整治占道经营的有力手段,目前正在着手调研“引摊入市”相关工作。另外,即将开展的夏季专项整治行动,还将开展油烟噪声扰民、违规破路、文明养犬以及违规使用燃气等多项综合治理。

拆除停车锁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谢雨真 通讯员 黄谦)车位紧张,不少车主为一己之私,用停车锁、铁链等违规“圈地”霸占停车位,群众投诉不断。昨日,思明城管再度组织执法力量纠正这一违法行为。本次执法重点为莲前中队所辖片区,包括前埔不夜城、前埔前村、嘉盛豪园、金鸡亭等地。据统计,昨日执法队员共责令改正车位80个,拆除停车锁和铁柱31处,收缴反光锥16个。

嘉盛豪园靠洪莲中路一侧的道路被一排石墩分成两半,一半是市政人行道,另一半是小区范围内的道路。小区道路靠南侧几乎停满了机动车,靠北侧的道路接近店面,不少店家在门前设置了停车锁。

在8号门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前,地面设置了两个停车锁。“我怕别人的车停过来挡住店门。”店老板见执法队员到来,立即辩解。执法队员表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私设停车锁都是违规行为。

2号门附近的一家蔬果店前围着一圈链条,店老板的理由是自己店有时候需要停车卸货,怕其他车辆来停。当执法队员要收缴铁链时,店老板提了个请求:“你都拆了,链条留给我吧。”执法队员没有答应,因为担心店家再度将铁链装起。

在嘉盛豪园2号门的一家钢材店前的绿地,一条铁链锁起了5个车位大小的空间,执法队员指挥工人用电焊将铁链拆除。钢材店店员解释,这块地方是市政园林部门批给他们做养护的。执法队员反问:“既然是让你们养护,为什么在上面停车?”店员不知作何答复,想了想说:“是批给我们了,但文件在老板手上,老板今天不在。”执法队员让店员转告老板,近期带着相关批文到莲前中队,如果查明改变了绿地使用性质,将作出处罚。

昨日的执法行动中,莲前中队还顺道对一些店家占道经营物品进行了查扣,并对一些遗留在路面影响通行的铁杆进行拆除。据了解,下一步莲前中队还将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的违规侵占停车位行为进行进一步整治。

【业主声音】

期盼物业更有作为

在执法过程中,有多名店老板对物业的日常管理提出了质疑。“就知道收卫生费,其他事情没见多积极。”一名店老板说,门前的道路属于小区范围的,物业完全可以在日常多加引导,其他车子不乱停,业主们也没必要去设停车锁。

执法队员表示,拆除停车锁是非常被动的行为,物业应当更加主动介入管理,让停车秩序规范。

东南网5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吕寒伟/文 梁张磊/图)三天时间,约90名市民向导报反映停车位被占。昨天,导报记者跟随思明城管部门上路,共拆除屿后北里、前埔前村、嘉盛豪园、金鸡亭等60处停车地锁和铁柱,暂扣反光锥6个,责令80个车位改正。

混乱的抢车位局面暴露出一个问题:小区管理不足,物业缺位。其中,有的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有的是物业管理不到位的路段。

没物业的没人管

20日,导报报道屿后北里私设停车位的现象,昨日筼筜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不到一小时拆除近30个停车锁。

据屿后北里小区居民介绍,屿后北里私设车位的现象是近一年大面积出现的,由于没有设停车位,都是先到先停。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就设停车锁,导致整个小区环境很乱,且带来安全隐患。停车锁容易绊倒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十分危险。

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像屿后北里这样的老旧小区,由于缺乏物业管理,又没有业委会,停车位抢占现象容易回潮。

有物业的没管好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于管理不到位,也存在设停车锁现象。昨天上午,莲前城管中队来到嘉盛豪园8号门、7号门和2号门外,将沿街店铺设立的停车锁逐一撬挖。

圈占面积最大的在2号门外,有两个沿街商铺用铁柱和铁链,圈占了约6个车位长的距离,只停放自己或与店铺有关的车,其它车辆不让停。

导报记者注意到,这些被铁链铁锁圈占的地方,都没有划设停车位。


对策

规范合理划设车位

乱停车向城管举报

小区内的停车位,到底怎么管?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机动车时,应当在划定的车位内按照标示停放。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首先是停车位的划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厦门副主委朱奖怀指出,有小区业委会的,组织将小区内的停车位施划方案拿出来讨论、公示,没有小区业委会的,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再将方案上报。

停车位施划以后,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如果有人私自占用停车位,物业应当出面劝导、制止。

小区内乱停车,堵住店铺门口的情况,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小区内乱停车不听劝阻的,物业应当向城管部门报告,由城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处100元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可拖车。

市民举报

周先生:深田路2号楼下,店面私自用反光锥把店门口的空位围起来停车,还有百家村妇联门口尚武路也是有人用地锁把空地都占着。

刘先生:浦南路官都里小区里面的空地都被业主锁起来当停车位。

何先生:吕岭路金岭花园小区外面的公共车位被很多私人霸占。

陆先生:金秋花园一期、二期、三期周边都被私自占用为车位。

黄先生:金枫园门口的一排店面,餐馆把桌子摆在停车位上,中介把石头立在那里。

“有人用铁链把人行道上的树锁起来,占为自家的停车位,影响行人走路。”昨日,家住同安城北新村的市民林先生拨打晨报新闻热线反映,金日路城北新村的人行道和绿地被部分居民私自占为停车位。晨报将此事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居委会、城管、交警、派出所都说管不了。

【现场】

芒果树被“绑架”

昨日,记者来到同安金日路城北新村看到,人行道上的十多棵芒果树都用铁链拴着,总共被划分成10个车位,每个车位都配有锁头。一些没有停车的“车位”,用铁链围了起来,还有车主在芒果树上搭起黑色纱网遮盖车子,车子也开进了绿化带。远远看过去,芒果树像被“绑架”一般,显得相当杂乱。“拉铁链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应该有一个月左右了。”附近一名保洁员说。

“走路都不好走。”每天上学都会经过该条路的林同学告诉记者,车子占用了人行道,行走起来很不方便,“要是车主倒车时没注意,很容易出安全事故。”

【部门】

谁来管不明确

“我们早就发现居民用铁链子私设停车位了,但我们没有执法权,派出所、城管也管不了。”北门社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他们已将此事向派出所、城管反映,但没有进展。

昨日上午,记者将此事反映给110,110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应该找城管,我们也会去看下情况。”

“我们只管小区里面的违停、私设停车位。”记者拨打同安城管的投诉电话时,一名女接线员说,金日路城北新村路口人行道“是否认定为小区的范围”不好判定,“管理权限有些模糊”,但该女接线员表示,她将把此事转移给大同执法中队,让队员前去了解下情况。她还建议记者向交警反映。

随后,记者致电同安交警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处理交通事故,让记者联系大同派出所。

大同派出所民警则表示,他们已派人到现场查看。“小区建筑3米范围内的区域也是小区的公共场地,我们认定是城管的管辖范围。”该民警表示,他们已向城管部门反映此事。

这到底归谁管呢?本报将继续关注。

东南网5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吕寒伟/文 梁张磊/图)越来越多的停车位被“解放”,回到公众视线。昨天,导报将市民举报的“霸占车位”线索,向警方、城管部门反映,多处停车位受到整治。发现霸占车位的,请继续拨打本报热线举报。

小小停车位,反映了城市里停车的巨大矛盾。从前天至昨天的短短两天时间,导报共接到60多个市民举报线索,主要集中在思明和湖里,岛外各区也有。其中,既有老旧小区霸占停车位的,也有沿街店家将公共车位占为己有的现象。

槟榔 城管雨中拆车锁

前天,导报接到市民反映,槟榔东里有人私自占用绿化带,改成自家的停车位。昨日下午3点,导报记者来到筼筜城管中队,一阵暴雨过后,城管执法人员出动,记者随同前往。

有人在树木与路灯杆中间拉起了长铁链占车位,执法人员用工具将铁链两头及锁剪断,暂扣私设的铁链;有人用旧摩托车及自行车霸占车位,执法人员将摩托车和自行车与地面铁扣连接锁链剪断,并将地面私设的铁扣进行破坏。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槟榔东里私设停车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中队已多次到场进行执法,还是屡禁不止。由于槟榔东里属于开放式的小区,没有设停车位,私设车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他们接到举报都有到场执法。

江头 三天“解锁”85个

昨天上午,江头城管中队、江头交警中队来到乌石浦,取缔私设停车锁。

城管执法人员介绍,经过调查摸底,江头片区内有多个路段私设停车锁现象严重,有祥岭路、乌石浦、中港花园、国泰大厦、江头东路、江宁里、新景园及邮电局门口等。

究其原因,是部分商家、业主为了自身方便,私自用铁管和铁链将人行道、公共停车位围起,设置私人停车位,但这种行为致使人行道破损,成了居民出行障碍,埋下安全隐患。

从5月18日至20日三天,累计出动执法队员9人、协查员35人、警察6人、协警30余人,清理私设停车锁85个,专业拆除人员用大锤将铁柱锁、铁链、路障敲开,并暂扣全部拆除的停车锁。

市民举报

唐先生:嘉禾路293号宝达大厦的沿街店面霸占停车位,只有他们店面可以使用。

林女士:湖里海天路特房海景公寓出门往右侧有一排公共车位,经常被各种各样的东西占用,我们这些居民下了班都找不到车位。

江先生:长庚小区停车位都被住户私自安装了障碍物!

林先生:洪莲路龙蛇区16号有人私自占用车位!

曾先生:梅园小区新嘉园东侧通道有人占用车位!

钟先生:金尚路后埔天宇花园门口有一个赵辉烟酒店搭了一个帐篷,霸占公共停车位,出租给小吃摊点。

林小姐:前埔健身公园附近的前埔北区外面的公共停车位上停了很多“僵尸车”。

戴先生:兴隆新村到玻璃厂的小通道,一直被占用当停车位,已经被拦了两个车位了。

林先生:湖里区沧虹路宏图苑小区这里有人把绿化带填了,作为停车位。

刘先生:观日路建行后面有划停车位,但是被店家给占用了,都不能停,派出所这么近都不来管理一下。

东南网5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有没有见过一个空空的停车位上,被椅子、桌子、石头、铁链等占据?发现此类情况,可向城管部门、警方举报。

昨天上午,市交警支队联合思明城管行政执法局,对圈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进行清理。其中,在大同路上,有两个车位被店家用箱子、反光锥占用,被责令改正。

在前埔不夜城内,一家便利店用桌子占用停车位,一个停车位不知被谁放置了一个垃圾桶。不夜城的物业主任表示,专门配有一个管理人员巡查,发现有人用椅子等占用停车位,会要求收走。

根据《厦门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占用城市道路泊位拒不改正的,由交警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城管部门介绍,根据《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占道每1平方米将被处罚100元,在公共车位上设置停车锁将拆除。

用反光锥违法圈占公共停车位。

 

用纸箱违法圈占公共停车位。

用桌子违法圈占公共停车位。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反光锥、纸箱子、桌子……厦门停车位本来就紧张,但有些停车位上却放着这些东西。昨天上午,厦门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与城管部门开展违法圈占公共停车位的集中整治。

[整治现场]

看见民警店家忙搬东西

昨天上午,前埔不夜城一店门口的停车位上摆放着一张桌子,上面还架着3根拖把。店家看到执法人员,立马将桌子和拖把往店里搬。“车位刚好在我的店门口,别人家都这样做,我们就跟着做了。”店家称。

近10点时,执法人员又来到大同路。据悉,大同路上共有19个占道停车泊位,泊位点刚好在商店门口。在现场,有四五个店门口的停车位被电动自行车、反光锥、纸箱子占着。见到执法人员后,店家才将这些物品搬离。

“停车位刚好在他们店门口,他们说停车会影响他们生意。除了拿东西来占停车位外,他们还经常把东西摆在停车位上卖。这种情况存在很久了,因为要经常见面,我也不想因为这些事跟他们吵。”在大同路收停车费的人员说。

执法人员表示,现场已责令整改,如果再次违法,就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

[记者调查]

圈车位最爱10大“神器”

据民警透露,老旧小区里和附近的道路是违法圈占停车位行为的“重灾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园山公寓小区,小区内有不少停车位被各种物品占据,包括灭火器、破桌椅、垃圾桶、反光锥、竹篮、水马。有的是在两个水马之间用一条铁链连起来,有的则是用绳子将两个竹篮子连起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劝导过住户,但这种现象一直无法杜绝。”

在马垄路,人行道上锁了十来个地锁。如果不是店家的车,根本就停不进去。在马垅社门口,停车位直接被铁链围起来。“晚上从这边经过,一不注意还会被铁链绊倒。”

交通专家吴亚章表示:“灭火器、废旧木块、垃圾桶、反光锥、竹篮、水马、铁链、地锁、纸箱子、桌子,这些堪称违法圈占公共停车位的‘10大道具’。”

吕岭路

江宁里

集美盛光路

台湾街建材店

江宁里

莲花北路 停车位成了茶座?

龙山路木棍、凳子都可以用来占车位。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林珊 谢雨真 实习生 苏冬梅 图/记者 刘东华 实习生 陈嘉新)开车出门,找不到停车位很烦,而明明有空着的停车位却停不了,更令人心烦。这些空车位被人用椅子、纸箱、反光锥等各种能想到的东西占着,或干脆用铁链锁上。抢占车位的多为沿路店家,被占的大部分是路边免费停车位,有时候甚至收费的停车位也会被提前“圈订”。

厦门晚报曾多次报道了停车位被抢占的行为,记者近日再次走访岛内多处街道及小区,发现这种“圈地”行为并未有所收敛反而愈演愈烈。

调查

霸道型 拿个垃圾桶先占车位,不吃饭不许停

体育东村育秀里附近有一家饭店,门口好几个空车位,但都被反光锥占着。记者在午餐时间观察发现,如果有人开车过来,店员就会飞快地跑出来,问清是来吃饭的客人,立刻把反光锥拿走,并热情指引车主把车停好。

这些都是公共停车位,饭店凭什么私自占有呢?面对记者的询问,店员显得理直气壮:“谁家门口的车位就归谁,你来吃饭就让你停,这是大家默认的。如果我家门口的车位都被人停了,谁还来吃饭?”

同样“服务周到”的,还有前埔不夜城的大排档。记者在这里看到,公共停车位上“停”满了椅子或垃圾桶。大排档的店员站在门口大声招呼:“要吃饭吗,我们这里可以停车!”记者说,只想把车停在空车位上去附近逛逛,店员一口回绝:“如果你们不是来吃饭的,这个车位不能停!”

记者询问了沿街几家餐饮店,店员的说法相似。“我们这里一个月的房租加上给工人的工资,开销很大,如果人家来吃饭没地方停车,会直接影响营业。”一家店老板直言不讳。

野蛮型 爹妈轮流“值班”,让儿子晚上好停车

在顶澳仔一个小区门口上坡的地方,有个公共的免费停车位,但是这个车位被一家人占了,其他人谁也停不了。

据小区的居民说,这个车位白天总有一辆三轮车占着,有个女人在这里卖饼,如果她要推车出去卖饼,就用地锁把车位锁上。“她是替她的儿子占车位。”小区的居民说,她的儿子是当司机的,每天出车、回家的时间都不固定,小区停车很难,所以白天她儿子出车她就来占住这个车位,明上等儿子回来再把车位空出来让他停车。如果她白天没空,就让丈夫替她占着这个车位。

小区居民把这一家人称为“占车位大户”,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们的野蛮行为,但因为是公共车位,谁先抢占谁先停,也拿这一家人无可奈何。

在后埭溪路109号到129号小区旁边,及台湾街国联大厦对面的建材店门口,一些公共停车位被路边店当成了自家“仓库”,白天货车占着停车位装卸货物,晚上则成为他们的私人停车位。

悠闲型 拴根铁链摆把椅子,搞得像露天茶座

读者伍先生致电厦门晚报反映,在江宁里,江头电信后门往都市华庭路段,原先免费的停车位被私人圈地上锁抢占。记者前往现场时看到,这里共有13个公共停车位,其中6个安装了地锁,还有的锁着一辆自行车占位。

台湾街建材店一侧的二十多个车位,也有大半被椅子、垃圾桶或纸箱子占着,有的车位有地锁,有的干脆对车位边上的行道树下手,铁链两头分别拴在两棵树上,别说车停不进去,就是行人想从这里过,也得低头弯腰钻过去。

后埭溪路109号到129号小区旁边的十几个划线停车位,有4个被地锁锁住,还有一个既没上锁,也没摆垃圾桶,但摆了一整套桌椅,一张桌子配着4把椅子,黑白两色非常显眼。如果不认真看,还以为是露天茶座,桌上放着水壶和茶具,还有各种零食,显然有人刚刚在这里休闲聊天。

据附近居民说,经常看到有人坐在这里打牌、喝茶、聊天,挺悠闲的样子。


说法市民

不想惹麻烦

宁可多绕路

虽然沿街商家对这么抢占停车位觉得理所当然,但住在附近的居民不乐意了。“停车位这么紧张,公共车位怎么能私人占用?平时被他们占用,即使空着车位别人也停不了,利用率那么低不是浪费资源吗?”市民伍先生说。

相比附近居民的不满,一些过路车主却显得无奈。“那些垃圾桶太恶心了,我总不能下车把它搬走吧,宁可多绕点路去别的地方找车位。”一名车主面对记者询问时回答。

小店门口的停车位被椅子占用是普遍现象,但极少有车主较真,为了停车挪开这些椅子。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过路车主,他们都表示,不想因为停车惹麻烦。

城管

杂物可暂扣

不改要罚款

记者把读者投诉及记者实地调查的结果向城管热线12319反映后,湖里城管江头中队执法人员第二天就到现场查看。

执法人员说,江宁里路段属于消防通道,禁止设停车位,那些车位都是违法设置的。随后,执法人员拆除了空闲停车位上的地锁,未拆除的将跟踪处理。

思明城管政策法规科负责人黄先生说,用椅子、纸箱等霸占空地用于停车的,城管可以暂扣杂物,拒不改正的可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如果在城市道路或小区内私设停车锁,城管执法人员将统一拆除。

如果是正规的停车泊位,城管执法人员可责令店家撤回堆放在停车位上的桌椅等杂物。交警部门表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劝导商家基本都会听从。如果店家推托找不到是谁家的杂物,或是杂物堆放过多需要处理,警方也会请求城管执法人员来协助。

建议

处罚力度不足,希望与交警系统联网

对于一些车主私设地锁抢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表示,需要与街道、社区及物业联合整治才行。

思明城管筼筜中队张副队长说,私设地锁的违法成本太低,一个锁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被拆除后很快又重新安装,反复性很强。

此外,小区内乱停车虽然按规定可由城管执法人员处理,不过操作性不强。比如城管没有拖车,处罚措施对车主没有约束力,不像交警部门开具罚单后还有年检这道关,车主必须接受处理。

城管部门建议,公共停车位的管理方也应积极承担管理责任,比如物业工作人员或街道聘请的停车收费员,可以在日常加强管理和巡查。另外,处理小区乱停车现象,希望交警与城管之间建立起联网机制,比如城管开具的处罚单也可以录入交警处理系统。

街道管理无效,可请求执法力量支援

市人大代表朱奖怀表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等属于公共资源,个体不能随便占用损害公众利益。“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管理,把它们收回来为公众服务。”他说,法律对于各责任部门都有明确分工,在一个部门无力解决的情况下,应当联合执法。

比如,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弥补单部门作战的执法力量不足。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法制宣传,让更多市民知晓违规侵占停车位的严重性。

市政协委员杨行健认为,遏制侵占停车位现象需多方配合,不能仅依靠执法力量。比如,在街道负责管理的停车位,工作人员要优先进行管理,在管理无效的情况下可请求执法力量支援。而执法部门在对待侵占停车位问题上也要加强行政处罚,加大执法的威慑力。

小资料

法规:不得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不得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或者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时间持续超过四十八小时。

此外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缩小停车场使用范围或者将公共停车位改成专用停车位,确需改变的,应当公示征求意见后,征得市公安交通和市建设部门同意,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他山之石

新加坡:停车场建在大楼内,只租不售

新加坡公共住宅、私人公寓楼、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区,停车位都只租不售,除极少数有专属停车场的机构可能会设几个管理层的停车位外,其他区域都不设置单个固定的租车位,停车实行先来先停、有空可停的做法。

这种规定最大的好处是停车位的利用效率很大,不会出现有空位却不能停车的现象。为了把停车位的使用率用到极致,新加坡几乎所有停车场都实行月租、时租和择时免费的收费办法。

为减少占道停车,新加坡建设有多层(高层)停车楼,这是公共住宅区必须配套建设的,大约每3到4栋住宅楼共用一个多层(高层)停车楼。公共停车楼一般建在配套住宅楼的中间,车位足够这几栋住宅楼住户停车使用。中心商业区和办公大楼则必须在自己楼内辟出多层停车区,专供办公人员或者购物者停车。

现实短期难改变

用软资源来解决

陈进容

抢占停车位乱象,应该是国内大多数城市的普遍现象。它出现的大背景是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膨胀,直接诱因是城市道路和停车资源的紧张。而这些乱象之所以能出现,本质是我们的社会管理跟上社会变化的能力还不够。

王小波说:“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共性,可大家都追求这样一个过程,最终就会挤在低处,像蛆一样熙熙攘攘……”当某项资源出现紧张的时候,总逃不开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因为相应的规范管理跟不上节奏,人们无序抢占、竞争;随后引发各种不满和矛盾;紧接着,相应的法规和管理跟上,予以界定和规范;最后整个秩序再次回归合理与平静。

不管是非法抢占道路资源作为停车位,还是在停车位上设置障碍霸占公共资源,这类行为的发生,都是人们为了自身便利、利益而陷入的一种无序状态。

我们并不想批评哪些部门管理不到位,但我们一定要呼吁城市管理的各项职能落实到位,在新问题出现并对城市造成明显困扰的时候,要认真调研、通力协作,做到有人牵头、有法可依、有的放矢,在短时无法改变的停车资源稀缺的硬性现实状态下,用立法、执法、管理等城市软资源来解决问题。

东南网4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星源 梁张磊文/图)湖里龙腾花园小区的部分业主最近挺郁闷——小区外围原来免费的车位,现在被围起来了。

昨日,导报记者来到现场的时候,车位已经差不多“完工”。居民林先生说,这些车位原本是免费的,但3月底突然就被围起来规划,最近已经在做道闸了,“看着就是要收费的节奏”。

林先生和几位业主去问物业,物业却表示这事儿和自己没关系。林先生更郁闷了:“在小区里的事儿,怎么会和物业没关系呢?”带着林先生的疑问,导报记者找到了小区的业委会副主任吴先生,他证实了围这些车位是业委会的意思,为的就是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原来,小区有190户居民,但车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之前停车,因为没有规划,都是东一辆西一辆。”吴先生说,甚至有时候车主回来后找不到车位,随意在大门口一横,堵了别的车的路。所以出现了业主第二天要去上班,发现自家车被堵在小区里,抗议的喇叭声此起彼伏。

“这次规划,一为了更好停车,避免堵车;二来也能增加不少停车位。”吴先生说,这次规范后将增加至少50个车位,让更多业主回家之后不再为找车位而烦恼,而停车收费的标准暂时未定,但收入将全部纳入公维金。目前,小区在建停车位时,有部分商家也加紧在公共位置打地锁抢车位,对此吴先生表示,待完成后,业委会将与商家沟通,保证居民权益。

  不少店家用各式各样的物体来占用停车位。刘东华摄

  本报5月4日跨版报道霸占停车位的情况。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昨日,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警方从5月15日起至8月15日,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位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临时停车位管理。

5月14日到5月17日,警方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已先期对本报报道的体育东村育秀里、前埔不夜城、顶澳仔、后埭溪路、江头电信、江头建材城等周边路内车位开展整治,共查处擅自占用路内车位违法行为401起,没收反光锥13个、水马4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教育沿街商家708家。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祥兴在会上说,霸占停车位是违法行为,但很多市民都没有这种意识。霸占停车位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违反福建和厦门的相关交通法规。对于一些商家所谓的“门前停车位会影响生意”的说法,林祥兴认为这完全是借口。因为设置道路停车位都有社会公示期,市民或商家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而不是设置停车位后再霸占停车位。林祥兴说,公安机关会配合停车位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如果因为管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霸占停车位现象严重,管理单位应该对此负责。如果该停车位是经公安机关审批的,公安机关将考虑取消停车位。


【记者体验】

举报容易处理难 商家不听民警劝

摩托车也用来占用停车位。刘东华摄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本月以来,本报连续关注霸占停车位乱象。5月4日,《圈占车位,啥都用上了》引起交警和城管的重视。5月15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整治乱象,跟踪报道《看到执法人员,占车位者一脸茫然》。市民游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询问,如果遇上停车位被故意用障碍物霸占,要怎么办?昨天晚上,记者就此进行暗访。

【走访】

店员把守门口停车位

不进店吃饭不能停车

昨晚7点半,记者驱车来到前埔不夜城。在一家烤鱼店正对面的停车区内,有2个空车位,但被椅子和电动车占据。两名烤鱼店店员把守在车位前,见记者在车位前停车,热情招呼:“帅哥,吃烤鱼吗?我们这有停车位。”记者问:“不在你店里吃饭就不能停这个位置吗?”店员说,如果不进店吃饭,不管哪家店,都不可能让车主停车的。烤鱼店有2个店面,所以有2个车位。“我们是给物业交了钱的,具体交多少钱我也不知道,要问老板。”

在另一家大排档门口,2个车位被水马霸占。一名中年男子走上来推荐自家饭店,记者问,不在店内吃饭是否能停在车位上,男子回答不行。记者追问:“这是公共停车位,又不是你们餐厅的,我为什么不能停?”“没有为什么。”男子将脸转向一侧,不再搭理记者。


【警方】

劝导后商家仍不纠正

还声称是“固定车位”

昨晚7点52分,记者拨通110,讲述停车遭遇,质疑商家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接警员说他会通知派出所处理。随后,莲前派出所民警联系记者,记者再次讲述情况。民警询问了记者的所在位置和车牌号,并让记者先自行处理,他马上赶过来。

在记者报警19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记者问民警,霸占停车位,要如何处理。民警说:“这要找城管,他们(指商家)不能占道。”民警还说,派出所没办法处理这种问题,派出所只能处理违法犯罪案件。

“如果以后我再遇到这种问题怎么办?”记者再问。“找城管,违法占道经营、违法建筑都要找城管。”民警还说,报警都会有报警记录,第二天领导会总结,确实有问题的话,会整治。

看到民警后,一家用垃圾桶霸占车位的餐厅店员称,不吃饭也可以停在餐厅门口。民警教育店员说,垃圾桶不能占车位,车位是公用的,但旁边一男子答道,“不夜城都是这样的。”到了记者暗访的烤鱼店时,店员仍坚持“不吃饭不能停车”,并表示物业给他们固定车位,不是只有他们一家店这样,所有店都一样。民警说,他第二天会找物业了解情况。

【城管】

不受理小区外停车位

可以找其他部门反映

记者随后拨通了12319城管投诉热线。记者问接线员,霸占公共停车位是否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接线员问,是否是私设停车锁还是其他情况?记者称是商家放垃圾桶在停车位上,接线员说,如果是垃圾桶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记者说除了垃圾桶,还有电动车、自行车等。接线员说,城管没有相关条例来处理这样的情况,“小区外的停车位都不归城管部门受理。”记者问应该找谁投诉,接线员说可以找环卫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反映。

【提醒】

占用道路停车位

最高可罚2000元

据了解,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处以罚款五百元。

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或因拒不改正被处罚后,在同一地点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将视为拒不改正直接实施处罚。

  湖里凯兴路,一些店家经常拿着凳子占用停车位。(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后埭溪路旁边,一些人为了占车位,什么招数都使得出来。瞧,三根刷子加一只漆桶也能占一个位子。(蒋亚荣摄)

整治范围

圈占停车位乱象

●商家、单位或个人圈占停车位

●私设私划道路停车位

●长时间停放在停车位或道路上的车辆

●改变停车位使用性质以及私设障碍影响停车位使用等

举报方式

发现圈占停车位

可拨110举报

如果您发现圈占停车位的行为,或者擅自施划停车位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

市交警支队也对外公布了交警支队秩序处的电话5854433,如果有市民对既有的施划停车位有意见的,可拨打该电话进行反映。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今后,经过审批施划的停车位被私自侵占,而管理单位未负起管理责任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取消。5月15日起,针对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警方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昨日下午,市交警支队举行了通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专项整治的相关措施及下一步的整治方案。

联手

多部门成立工作组加强巡查

商家、单位或个人圈占停车位,私设私划道路停车位,长时间停放在停车位或道路上的车辆(俗称“僵尸车”),改变停车位使用性质以及私设障碍影响停车位使用……各种圈占停车位的乱象层出不穷,妨碍了道路交通,使停车难问题更加突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就是针对上述乱象。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市交警支队、各公安分局将联合街道、城管等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针对中午和晚上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重点巡查临街商家、店面、夜市、大排档集中路段,以及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路段。110指挥中心、交通指挥中心及各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也将加强视频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指挥辖区民警进行处置。


整治

已查处401起擅自占用车位行为

截至5月17日,厦门警方已联合城管部门,先期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体育东村育秀里、前埔不夜城、顶澳仔、后埭溪路、江头电信、江头建材城等地段周边的停车位开展整治,共查处擅自占用路内停车位违法行为401起,没收反光锥13个、水马4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教育沿街商家708家。

市交警支队也表示,专项整治还将加强与建设、街道、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工作信息,定期排查,联合整治,建立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的主动发现制度、日常勤务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

市民评代表受邀参与了此次整治,他们将就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治。

处理

管理单位不尽责 管辖车位将予以取消

也许有人会以为,在自己的店门口,拿把椅子占着,当停车位是理所当然的,其实这样做是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祥兴在昨日的通报会上强调,圈占停车位是违法行为,行为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林祥兴表示,厦门的停车资源缺口大,以岛内为例,注册车辆数达到57万余辆(不包括岛外和外地车的涌入),但岛内的停车位只有19万余个,供需矛盾突出。而所有在道路上施划停车位的路段,也都是停车矛盾更为突出的路段,因为这些路段周边的停车需求大,但停车场供给不足,又没有其他地方进行施划,在道路上施划停车位也是无奈之举。这些停车位若被乱占用,停车难问题也将更为突出。

停车位屡屡被侵占,折射出一些停车管理单位的管理缺失。目前,岛内共有9100多个道路停车泊位,都是由区街提出申请,经过现场勘查、公示后才施划设置的。这些停车泊位都有明确的管理单位,这些单位都应当负起管理责任。林祥兴表示,如果这些单位未尽到管理责任,以致停车位被圈占的,交警部门将予以取消。

法规

私划道路停车位

最高可罚两千元

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34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48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处以罚款五百元。

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或因拒不改正被处罚后,在同一地点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将视为拒不改正直接实施处罚。

海西晨报讯 晨报日前报道,厦门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与城管部门开展违法圈占公共停车位的集中整治。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交警支队获悉,从5月14日到17日,警方共查处擅自占用路内车位违法行为401起,没收反光锥13个、水马4个。接下来,警方还将对厦门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摸底排查,并强制清理违法擅自施划和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本次整治行动将延续至8月15日。

[数据]

查处违法行为401起

近年来,厦门市停车供需矛盾逐年加剧,特别是岛内,据了解,思明区和湖里区现有经社会公告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9151个,而截至今年4月这两个区的汽车保有量达到579522辆。

一些商家和个人为方便自己停车,就随意圈占路边车位、私划私设道路停车泊位,这些现象日益严重,致使其他人停车更加困难。于是,5月14日起至8月15日,厦门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确保城市主干道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记者了解到,5月14日至17日,厦门警方已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体育东村育秀里、前埔不夜城、顶澳仔、后埭溪路、江头电信、江头建材城等周边路内车位开展整治,共查处擅自占用路内车位违法行为401起,没收反光锥13个、水马4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教育沿街商家708家。

[举措]

将开展全市摸底排查

接下来,警方将继续结合市民反映的情况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对厦门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商家单位或个人圈占霸占道路停车泊位、私设私划道路停车泊位、僵尸车、改变车位使用性质以及私设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

排查重点区域为无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临街商家、店面、夜市、排挡集中区域的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区域。采取重点时段民警巡逻排查、组织协警和停车管理公司人员排查以及视频巡查等排查方式,对排查出来的要统一登记备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此外,厦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交通指挥中心及各分局指挥中心也将加强视频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指挥辖区民警进行处置。对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及时取证存证,现场确定违法行为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对擅自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的,及时调查取证,确定违法行为人后实施处罚,并予以清理,无法确定违法行为人的,将会同街道、行政执法、停车管理服务公司等部门强制清理。

[提醒]

圈占公共车位要挨罚

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将受到何种处罚?

记者获悉,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48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罚款500元。

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或因拒不改正被处罚后,在同一地点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将视为拒不改正直接实施处罚。

如果您身边有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可举报哪些违法行为

1.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位

2.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位超过48小时

●如何举报

可拨打110举报

●如何处罚

1.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位,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位超过48小时,处以罚款500元

东南网5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全市停车供需矛盾逐年加剧,部分商家或个人随意圈占路边车位、私划私设道路停车泊位等现象日益严重,侵犯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昨天,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祥兴说。

昨天下午,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厦门警方从5月15日起至8月15日,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第一波行动已经开始。5月14日到5月17日,警方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先期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体育东村育秀里、前埔不夜城、顶澳仔、后埭溪路、江头电信、江头建材城等周边路内车位开展整治。

其间,共查处擅自占用路内车位违法行为401起,没收反光锥13个、水马4个,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教育沿街商家708家。

公共停车位岂容私人霸占?警方呼吁市民共同监督,若发现有人擅自划设道路停车位,有人用椅子、反光锥、铁链、石头、电动自行车、“僵尸车”霸占道路停车位等情况,均可拨打110举报。

警方表示,将加强与建设、街道、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排查联合整治,建立联动联勤工作机制。

立论

不容霸占的3个理由

1.截至4月份,厦门岛内汽车保有量为 579522辆,而停车位才192769个,停车位已经这么稀缺,你霸占车位别人怎么办?

2.厦门岛内在路边一共划了临时停车位9151个。在路边划车位的路段,停车需求大、矛盾突出,一个车位十分珍贵,你好意思私人霸占?

3.道路上划临时停车位是给大家用的,既方便个人,又方便商家经营和周边单位员工停车,你怎能只顾一己私利强占?


解读

“僵尸车”也逃不过

警方表示,已组织力量对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

1.商家单位或个人圈占霸占道路停车泊位;

2.私设私划道路停车泊位;

3.长时间停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道路上的车辆(俗称“僵尸车”);

4.改变车位使用性质以及私设障碍影响停车泊位使用。

排查重点区域为无收费管理的停车泊位,临街商家、店面、夜市、排档集中区域的车位,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区域。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将统一登记备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再次霸占直接处罚

擅自施划、占用道路停车泊位,将面临重罚。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人阳奉阴违,看到警察一走,又霸占停车位,如何论处?交警解释,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或因拒不改正被处罚后,在同一地点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将视为拒不改正直接实施处罚。“僵尸车”同样要面临罚款。警方重申,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停车泊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处以罚款500元,警方取证后实施处罚并予以拖曳。

东南网5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文 陆军航/图)近日导报热线接到多起市民反映,公共道路上有人挖“老鼠洞”固定铁架占车位,有的用破自行车占车位,还有的拉起铁链围起了“私家车位”。导报记者昨日进行了实地调查。

在江宁路与吕岭路中间都市华庭小区边有段30多米长的道路,不到两个车道宽,而道路的一侧没有划停车位,却被各种各样的“占位神器”霸占。

有的用老旧生锈的自行车锁住占位,有的拿来了梯子、椅子、警示锥占位。此路上还可见2个“门字形”粗铁栏杆,栏杆长1米多、20多厘米高,中间再用铁链加锁固定占车位,固定这种铁栏杆必须在地上凿2个拳头大小的洞,而一路上这样十几厘米深的洞,有20多个。

在莲花北路莲花三村公交车站附近的路边停车位,有家咖啡店甚至将其占为己有,摆上了遮阳伞,三张桌子及数把椅子供客人坐。附近的居民对此颇有意见,认为这样明目张胆地占用公共停车位真是太过分了。

在莲花北路不远的香秀路人行道上,也立着40多厘米高黄黑条纹的警示杆,两个警示杆的中间还拉起了铁链,行人夜间经过时不小心容易被绊倒,而有的划线停车位上,甚至出现1米多长的路沿石挡着占车位。

在香秀路与莲花北路的交叉路口,有人停放着一部废旧的摩托车占位,车胎已经瘪掉,车身多处生锈。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319热线接反映后答复:将移交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到场查看处理。

这些违法占用公共道路、公共车位的现象并不少见。你是否也遇到这样的困扰,可以拨打向导报热线反映,我们将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者你也可直接向城管部门、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