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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新华社记者 徐博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4日发布消息称,2015年底前,将全面取消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项目。

这意味着定点医药机构确认由行政部门进行两定资格审查后再由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的“两步走”,转变为仅由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一步走”。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文件要求,人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意见明确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应将定点医药机构条件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无论其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目前正在制定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行政审批的政策,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将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监管部门来说,无论是监管水平还是监管方式,都将是一个挑战。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市人社局就出台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增设工作的通知》,增设了一批市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适度降低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门槛,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及信息变更的时间、空间距离限制。

一些受访民众表示,这个政策实施后将极大方便大家就医、购药,目前居住小区附近的不少门诊和药店还未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记者还了解到,福州市取消“两定”的行政审批后,将引进先进技术打造强大的监管后台,加强对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数据监管、影像实时监控;不断强化医疗稽核队伍建设,组建强大的专业稽核团队,强化监管力度,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社保中心获悉,厦门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签约申报将于2015年11月11日(明天)开始受理。

凡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级别),或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GSP认证书的药店,可登录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http://www.mnhr.gov.cn),通过厦门市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并在2015年11月20日前向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具体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可登录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站(htt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