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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截至2015年底,厦门电梯保有量为32403台;

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有2229台(乘客电梯1387台);

2000年3月9日前投入使用的老旧乘客电梯有1040台。

【法规】

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评估。这是法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在检查电梯轿顶设备的运作情况。

老旧电梯存在修复时间长、费用高的问题。

市质监局副局长张金龙。

电梯安全,人人关心。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魏欣倩)据质监部门统计,在厦门,使用时间超过15年的电梯有2229台。这些“超龄服役”的电梯安全问题成为居民关注的焦点;而要更换这些电梯,需要一大笔资金的投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昨日上午,市质监局副局长张金龙接听以“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为主题的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相关部门已联合对此开出了“处方”——继去年10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厦门市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也于昨日发布。《方案》明确,对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的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符合条件的物业单位可向辖区质监分局提出申请。           


哪些电梯可申请财政补贴?

适用对象为住宅类老旧电梯

张金龙介绍说,《方案》针对的是《厦门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日,即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具体地说,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期间开工,并在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均可申请财政补贴。但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的老旧电梯,不适用该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老旧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应指定一名业主负责组织协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相关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申请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业主或受委托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张金龙表示,《方案》全文昨日已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布,相关单位和市民可上网查询。

如何申请补贴?标准是什么?

停靠12个楼层的电梯更新可补13万

“《方案》明确,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老旧电梯业主,应将相关的申请资料提交给属地质监部门,经审核汇总后,再由市质监局报市财政局按规定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张金龙介绍说。老旧电梯经安全性能评估之后,需要更新的,停靠十二个楼层的政府补贴十三万,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四千元;经评估需要对电梯进行改造的,政府补贴改造资金(包括老旧电梯安全性能评估费用)的50%,但不超过以下标准,即停靠十二个楼层的补贴八万,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两千元。

据了解,厦门在2000年3月9日前投用的乘客电梯共有1040台,其中属于住宅区的电梯占一半以上。张金龙表示,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近期,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意见》,明确对需进行更新改造的老旧电梯,所需资金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业主自行协商出资等方式筹集;对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经安全性能技术评估需进行更新改造的,所需更新改造资金由业主承担50%,其余由政府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按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体制比例分担)。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难题,不仅打开了老旧小区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大门”,从根本上解决老旧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而且为厦门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老旧电梯

更新改造流程

(一)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二)征求意见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应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申请查询维修资金情况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向市建设局申请查询电梯所在小区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情况。

(四)制定方案

老旧电梯安全性能评估后,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商请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单位根据评估结论制定《厦门市××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包括更新(改造)工程内容、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式等。

(五)工程施工

实施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单位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并依法办理施工告知。电梯安装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电梯更新和改造。更换电梯的,拆除旧电梯后,应按要求办理拆除注销手续。

(六)监督检验

老旧电梯改造或新电梯安装应依法进行监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电梯方可使用。

(七)注册登记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将电梯资料报送市质监局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补贴申请程序

1.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将《厦门市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报告、业主签字意见表、业主授权委托书、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须两套以上)等材料提交给辖区质监分局。

2.辖区质监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填写《厦门市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财政补贴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报送市质监局,市质监局于每年9月底前审核汇总,报市财政局按规定纳入下一年度预算。

3.市质监局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补贴预算,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该梯安装改造合同指定的电梯安装改造单位,收款单位须开具正式发票。           


【成功个案】

市特检院

助力更新老电梯

华年邨小区电梯均为90年代初投用,设备老旧故障严重。由于是学区房,业主变化大,难以形成统一的更新改造意见,导致老旧电梯经常停止使用,很多维保单位也不敢接手维保。物业公司委托市特检院对电梯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形成意见,2013年12月至2014年初,陆续更换了4台电梯。

【现状】

老旧电梯:

故障率较高

修复时间长

老旧电梯是早年的产品,存在控制系统、机械结构老旧,技术含量较低,产品可靠性较差等问题;同时,由于长年运行,老旧电梯零部件等磨损严重,电梯故障率较高。另一方面,老旧电梯的零配件购买十分困难,存在修复时间长、费用高的问题。

2009年以来,厦门市特检院开始积极探索对老旧电梯安全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并推动省质监局出台老旧电梯安全性能评估地方标准。

“安全性能评估可以比较全面评估设备运行状况,并提出继续使用、更新改造等建议,切实实现预防为主的理念,降低安全风险。”张金龙表示。目前厦门已有500多台电梯进行了安全性能评估,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评估建议进行整改,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对于电梯维保质量,行业内有“三分制造,七分维保”说法。尤其是老旧电梯,维护保养显得更加重要。近年来,市质监局通过等级评定、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通报等方式,督促维保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维保质量,取得较好成效。全市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从2012年的64%提高到今年的83%。由于老旧电梯结构型式、控制系统比较旧,质监部门也建议小区业主选择对此类电梯比较熟悉的维保单位,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展望】

电梯物联网

助力应急处置

目前,厦门正在建设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和96196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是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电梯运行实时状态监测、故障自动生成报警、应急协调处置、事故追忆分析、风险监控、维保质量电子稽查、远程监察和社会宣传等功能;96196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可以统一接听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并协调维保单位快速救援。老旧电梯故障率较高,平台和中心的建立,将可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也可以在电梯故障困人时,及时与轿厢人员沟通,组织救援,提高救援的及时性。

【提醒】

老旧电梯

未必都要报废更新

电梯安全,人人关心。怎样才能了解自家小区电梯的安全状况呢?小区的电梯老化、故障不断,究竟是只需更换零部件继续使用,还是必须重新购买一台新电梯呢?

“老旧电梯需要改造或更新,主要根据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建议实施。”张金龙表示。评估机构会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对电梯曳引系统、轿厢系统、重量平衡系统、安全保护系统和整机性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具体建议。当电梯评估项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多系统存在问题,电梯故障率较高且无法降低,或电梯改造维修费用高于同类整机价值的70%时,评估结论会建议报废更新。

记者了解到,老旧电梯由于使用管理、维保情况各异,设备状况也不一样,评估结论也有很大不同。根据去年下半年市特检院对思明区部分老旧电梯的评估情况看,219台老旧电梯中,经评估,建议继续使用的电梯为43台,占总数的19.63%;建议维修改造的为171台,占总数的78.08%;建议报废更新的电梯5台,只占总数的2.28%。大部分老旧电梯可以通过维修改造保证其可靠性、安全性。

“从目前已实施的案例看,改造后电梯的运行效果也都不错。”张金龙告诉记者。事实上,较之于淘汰更新,老旧电梯改造有很多优势:一是施工时间更短,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较少。电梯改造一般会保留导轨、厅门等部件,如果这些部件也要更换,那么电梯安装就需要花费比较长的时间。二是费用也比较省。三是可以保留原装的质量较好的一些部件。因此,老旧电梯整改并不一定要追求更换新电梯,应根据评估建议,通过改造来提升电梯整体性能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当然能选择原电梯品牌厂家对电梯进行改造,效果会更好。

【部门职责分工】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检验检测、老旧电梯财政补贴的拨付等工作。

●市建设部门:负责确认小区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市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审核补贴金额。

●各区政府:负责协调本辖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督促相关街道办(镇)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注意事项】

1、电梯改造或新安装电梯,都必须符合现行电梯安全技术标准。在电梯选型时,必须对原有井道进行测量、检查,并采用相应的改造方案。

2、电梯改造在未监检合格之前电梯是不能使用的,如果小区有多台电梯需要进行更新或改造,建议一台一台来,才不会影响住户的出行。

3、由于电梯安装或改造施工现场与居民住宅相连,物业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到位,并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通讯员魏欣倩)昨日,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金龙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市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经安全性能技术评估需进行更新改造的,所需更新改造资金由业主承担50%,其余政府补助。

据悉,符合补助条件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应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幢)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补贴标准方面,更新电梯的,停靠12个楼层的财政补贴13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4万元;改造电梯的,按改造资金的50%予以财政补贴,但不超过以下标准,即停靠12个楼层的补贴8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2万元。

 

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汪燕妮 图/刘东华)今年3月1日起,用满15年或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老旧电梯,需定期“体检”;学校、医院、商场等新安装载人电梯,要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向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实时传输电梯运行状态;被困电梯只要拨打专门电话,应急处置中心将协调就近救援……

昨天上午,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厦门市政府网,解读《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应急处置中心24小时值班 接到报警后及时组织救援

目前,单个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应急救援力量较薄弱,厦门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的电梯安全救援网络。也就是说,由市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并与“公安110”、“消防119”联动,以此提高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乘用人在故障后得到尽快解救。

目前,厦门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在建设调适中,预计近期投入使用。届时,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有人员24小时值班,乘客乘坐电梯被困后可以拨打专门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救援电话后,会及时将电梯困人信息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组织救援。

在签约维保单位人员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救援时,值班人员可以协调就近公共救援站(全市将根据区域电梯数量设置公共救援站,救援站主要依据现有维保单位在不同区域设的维保点)人员,甚至公安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值班人员在救援过程中,会随时与被困人员沟通,缓解其紧张情绪。

学校医院商场等新装电梯 运行状态将实行实时监测

《办法》还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了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平台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客运码头、商场、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新安装的载人电梯,都要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实时向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传输准确信息,以此实现电梯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另一方面,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与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相联通,实现信息共享。

另外,对于违反《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单位主体,《办法》也给出了处罚规定。其中,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者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新安装载人电梯的,未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且未实时向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传输准确信息,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全市现有电梯32403台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其中乘客电梯22570台、载货电梯6851台、自动扶梯2487台、自动人行道153台、杂物电梯262台、液压电梯80台,约占全省电梯数量的20%。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魏欣倩)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昨日上午,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即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据丁贤志介绍,《办法》施行后,将通过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以及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等多种方式,规范市场秩序,督促电梯相关单位加强管理,提升责任意识,提升电梯安全运行的水平。

适用范围

个人自用电梯不归《办法》管

生活中常见的电梯主要是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这些电梯是否都适用该《办法》呢?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表示,国家有一个特种设备目录,对电梯的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凡列入国家目录的电梯,均纳入了《办法》的调整范畴。但是有一个除外情形,即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因其不涉及公共安全,《办法》不予规制。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改作公共使用了,就要按照《办法》执行。

陈燕飞表示,今年厦门质监部门将继续对位于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另外,一些故障频率较高、已经影响正常使用的电梯,也将被列入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的范围。

快速救援

正建设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

有市民反映,一些小区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应急救援存在响应、处理不及时的现象。陈燕飞表示,《办法》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的电梯安全救援网络,由市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并与“公安110”、“消防119”联动,以此提高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电梯故障将有统一应急救援电话。陈燕飞透露,厦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用,该中心将可统一接听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并协调维保单位实施快速救援。

改造维修

500多台老旧电梯完成安全评估

老旧电梯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其故障率相对较高,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办法》的规定,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者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电梯,应当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据悉,目前,厦门已有500多台电梯进行了安全性能评估,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评估建议进行整改。

目前,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难在缺少经费,为此,《办法》也区分不同情形,明确了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经费筹集的程序。同时,还赋予了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的权利。陈燕飞说,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最终确定对无缴交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的电梯更新改造费用,财政补助一半。即对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更新改造进行财政补助。           


【数据】

全市电梯3万多台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其中乘客电梯22570台,载货电梯6851台、自动扶梯2487台、自动人行道153台、杂物电梯 262台、液压电梯80台。目前,厦门有两家电梯制造单位,75家电梯维保单位。

从质监部门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来看,厦门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电梯选型配置不合理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经费筹集难等问题非常突出。

【答问】

网友刘先生:怎样判断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陈燕飞:《办法》明确了严重事故隐患的判断标准:一是非法生产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的;二是主要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者缺失的;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四是因电梯设备本体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的。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电梯,即可判断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网友胡豪:经安全评估后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电梯,日常使用中还需要注意什么?

陈燕飞:老旧电梯部件老化、安全性能较差,因此,对经评估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电梯,《办法》规定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当然,使用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再次评估的期限,《办法》只是对最长评估周期进行了限定。

网友李先生:报废电梯是否还需要履行其他手续?

陈燕飞: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电梯后的15日内向市质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东南网1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电梯安全历来受市民关注。昨日,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市政府网,解读《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应急救援存在响应、处理不及时的现象,今后,厦门将设立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现状 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厦门市的电梯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底,厦门市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其中乘客电梯22570台、载货电梯6851台、自动扶梯2487台、自动人行道153台、杂物电梯262台、液压电梯80台,约占全省电梯数量的20%。

此外,目前,厦门市电梯制造单位2家,电梯维保单位(包括外地单位驻厦维保点)75家,总体情况还是良好的。

陈燕飞说,随着电梯使用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厦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目前面临着较大压力。“厦门市缺乏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相应规范,电梯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造成电梯安全隐患。”他说。

除此之外,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电梯的维保不及时;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通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困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管理 对电梯“体检”将更频繁

今后,对于电梯安全,厦门将给违法行为人建档,同时,遇到电梯故障,市民还可以投诉和举报。从制度上完善电梯管理,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办法》提到,厦门将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电梯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都可以向市质监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此外,今后对于电梯的“体检”也将更加频繁。厦门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三种方式,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都被列入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的范围。

当然,除了检查之外,更重要的是对电梯主体的约束。厦门将通过电梯安全评定、服务质量评价、违法行为人档案等手段,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梯各方主体的行为。

救援 设立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眼下,经常有市民反映,电梯出了故障,但是,电梯维保单位维修不及时。有时,一台电梯“带病工作”,但是,也没人来“问诊”。

对此,陈燕飞说,目前,电梯应急救援主要由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实施,但维护保养单位普遍存在规模小、管理区域分散、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靠单家维护保养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难以为继,救援不及时常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合力,实现快速、专业救援。

为此,《办法》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的电梯安全救援网络,由市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并与“公安110”、“消防119”联动,以此提高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乘用人在困人故障后得到快速解救。

至于这个应急处置中心如何运作,陈燕飞说,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有人员24小时值班,乘客乘坐电梯被困后可以拨打专门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救援电话后,会及时将电梯困人信息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组织救援。在签约维保单位人员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救援时,值班人员可以协调就近公共救援站(全市将根据区域电梯数量设置公共救援站,救援站主要依据现有维保单位在不同区域设的维保点)人员,直至公安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值班人员在救援过程会随时与被困人员沟通,缓解其紧张情绪。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厦门老旧小区不少,高龄的“无主电梯”也不少,今后,这些老旧电梯的安全将得到更有效的监管。昨日,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市政府网,解读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陈燕飞介绍,到去年年底,厦门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约占全省电梯数量的20%。

电梯安全究竟由谁负责?丁贤志表示,《办法》规定,市质监局是电梯安全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市质监局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公安、国土房产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使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老旧电梯的安全问题颇受关注。《办法》规定,对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更新改造进行财政补助。

陈燕飞还介绍,厦门将建设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电梯运行实时状态监测、故障自动生成报警、应急协调处置、事故追忆分析、风险监控、维保质量电子稽查等功能。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 通讯员 翁毓琦)昨日下午,民建厦门市委召开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厦门民建荣获“民建全国参政议政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今年初,市“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受到市领导的重视,推动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意见》。《意见》落实了物业公司和维保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联动管理,确保全市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到位;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对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老旧电梯,政府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50%更新改造资金。《意见》明确提出,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和整改等。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高龄电梯、“无主电梯”,型号设置不合理的电梯……这些“隐患多多”的电梯,今后将得到更为有效的监管。昨日上午,市政府第97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围绕电梯安全管理体制、电梯安全管理、老旧电梯的处置、电梯应急救援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做出规范要求。

据了解,此次获得原则通过的《办法》,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多个创新。首先是加强了电梯安全管理源头管控。针对一些楼盘在电梯选型配置上不合理,导致运行中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办法》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电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及建筑配套设计等内容进行审查。

其次是解决了电梯无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问题。《办法》确定了电梯无人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的规则,细化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

对老旧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对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出了健全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资金筹集机制。明确住宅小区无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或者业主对费用筹集、整改方案等达不成一致的经费筹措办法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措施。

【背景】

厦门电梯数量 年增速达12%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目前,厦门电梯超过3万台,占全省电梯总量的23%。并且,厦门电梯数量每年还以12%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近年来,厦门开展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采取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施工单位等级评定、一次检验合格率统计分析、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约谈违规企业负责人等一系列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但是,电梯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今年以来共接到投诉160起,同比增长28.6%。

  

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展示电梯的剖面及安全运行过程。

 

小区电梯维保。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王颖达 图/陈立新)困人、溜梯、错层……这些新电梯都可能出现的问题对老旧电梯更不是什么新鲜事。近日,在市质监一分局及思明区安监局的积极推动下,思明区政府划拨112万专项资金,用于对辖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故障率高、投诉举报较多的住宅老旧电梯开展安全性能评估。

市特检院在首批已检测的110部电梯中,对87部提出了更新或改造、维修的评估建议。不过,这些老旧电梯的升级改造费用却成了不少住户的“心病”。

【案例】

“老爷梯”运行了17年 更新改造成业主心病

在莲坂某小区的一栋楼内,运行了17年的“老爷梯”仍在执行运送任务,尽管在最近的一次针对老旧电梯的评估行动中,它被评估为需更新的对象。

“这部电梯我上次来维保时就发现道闸上的线圈都开始‘脱皮’了,道闸也锈迹斑斑。”维保人员告诉记者,业主虽然让维修人员更换了其中的线圈,但这么做还远远不够。

记者了解到,不仅道闸生锈,这部老电梯的相关配件其实已经停产了。以前也都是更换局部零部件,然而电梯中不少部件很难再找到,只能维护部件中的局部机构。维保人员说,这样做有一定的风险。毕竟部件不是原装的,安全性并没有经过厂家测试。

然而,重新更换或改造电梯的费用却成了这栋楼21户住户的“心病”。据了解,这栋楼一共7层,每层3户,住户又多以老年人居多,而且这栋楼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业主们难以协商出合理的方案,所以电梯的更新改造问题一直没能解决。时间久了,甚至影响到邻里关系。

【问题】

电梯部件已经整体老化 居民为省钱只愿“打补丁”

无独有偶,近日,市特检院技术人员和市质监一分局执法人员还对嘉禾路宝龙中心一期的3部17年的老旧电梯开展现场评估。经过对相关数据的初步分析,经安全评估,这些电梯的曳引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性能试验结果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建议维修或者改造。

记者从市特检院了解到,其实老旧电梯多多少少都存在着不同的毛病。有的是机构老化,有的则是由于早年技术或设计因素造成的,常见的有曳引、轿厢、重量平衡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等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采访了两家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他们都反映一个问题:虽然老旧电梯日常的维保工作仍在进行,但部分电梯厂家的部分型号已经停产,零部件就可能找不到。虽然一些部件内的小机构可以修理,但整个部件的安全性毕竟没有重新评估,仍然存在隐患。此外,多数居民忽视部件整体老化的事实,为了节省费用,只愿花钱给原有的部件“打补丁”。


【政策】

老旧电梯改造有补贴 遇到三种情况或报废

电梯的更新、改造,涉及的费用不是小数目,对于户数较少的老旧小区居民,这成为了较重的负担。不过,在市政府早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更新改造费用找到了来源。

《意见》提出,根据评估需要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的,其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业主自行协商出资等方式筹集;对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的老旧电梯,经安全性能技术评估需进行更新改造的,所需更新改造资金由业主承担50%,其余由政府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

虽然,目前厦门针对老旧电梯状况的评估诊断结果还不是强制性的,不过,根据近日发布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今后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的电梯可能就要直接报废,并在报废后15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1.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修理价值的;2.已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3.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结论为报废的。

【链接】

用15年就算“老旧”

今后有望定期“体检”

记者从市特检院了解到,很多老旧电梯的零部件几乎都已达到使用寿命上限,磨损老化严重,有的零部件短缺、购买困难;有的电梯因当时技术含量低,控制系统、机械机构老旧,产品可靠性较差。而安全评估可以为电梯的大修、改造、更新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帮助识别电梯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效预防老旧电梯事故发生。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就算老旧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依据评估意见决定电梯能否继续使用,是否需进行维修、改造,乃至报废。而根据近日发布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老旧电梯将有望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目前,全市电梯数超过3万部,其中思明区目前已有8710部在用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老旧电梯有1499部,占全市的60%以上。今年10月,思明区政府划拨专项资金,对首批224部老旧电梯进行免费的安全性能评估,共涉及45个居民小区。据了解,目前有110部老旧电梯已出具评估报告,其中6部建议“更新”,23部建议“继续使用”,81部建议“维修改造”。

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魏欣倩)昨日下午,厦门市特检院的技术人员和市质监一分局的执法人员,对嘉禾路宝龙中心一期的三台17年的老旧电梯开展现场评估。

检查人员通过专业仪器,对曳引、电气控制、重量平衡、安全保护以及轿厢等系统展开逐一测试,采集相关数据,并查看了电梯的日常维保、报修记录。经安全评估,该小区的曳引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性能试验结果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建议维修或者改造。

据介绍,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的对象是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电梯,通过查找电梯设备本体、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分析影响电梯安全的因素、明确风险源与危险情节,判定风险等级及类别,即对其风险分析和评定,最后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或相应的降低风险的措施,并根据检测的结果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报废更新的意见,为后续的更新改造等提供依据。

目前,思明区已有8710台在用电梯,其中使用年限超15年的老旧电梯有1499台,占全市的60%以上。今年10月,思明区政府对首批224台老旧电梯进行免费的安全性能评估,共涉及45个居民小区。

据了解,目前有110台老旧电梯已出具评估报告,其中6台建议“更新”,23台建议“继续使用”,81台建议“维修改造”。

厦门晚报讯(记者 汪燕妮)今后,电梯制造、安装未履行相关规定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昨天,《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厦门市法制局网站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电梯信息标示要规范   

《办法》草案中提出,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质量、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同时,在电梯轿厢内的显著位置设置包含制造单位名称、设备编号等信息的金属材质产品铭牌等。

此外,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未履行上述义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规定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种情形可报废

《办法》草案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电梯产权所有人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修理价值的;已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结论为报废的。

使用超15年应评估

《办法》草案中提出,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者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

相关链接

对草案有啥建议 有三种方式提出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12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就草案提出意见:

一、登录厦门市法制局网站(http://www.fzj.xm.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中的“厦门市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行政中心东四楼市法制局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Fzj_lx@xm.gov.cn, 或将意见传真至:2896900。

厦门将从源头上把好电梯配置安全关。(本组图/记者 黄晓珍 摄)

【电梯安全新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魏欣倩)目前,厦门电梯超过3万台,占全省电梯总量的23%。并且,厦门电梯数量每年还以12%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电梯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不可分,《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被列入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正式规章项目。昨日,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布了《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哪些亮点?对哪些群众关切的事项做了规定?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牵头起草《办法》草案的市质监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

【亮点1】

行业竞争

进行规范

目前,电梯维保市场竞争激烈,部分维保企业常以低价方式抢占市场,通过频繁更换配件获取利润,存在恶性竞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电梯安全管理。为加强维保市场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要求,依法成立的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规范,提供电梯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公开电梯维护保养参考价格,参与电梯安全信用评价,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亮点2】

选型配置

源头把关

目前执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对电梯配置要求甚为宽泛,一些开发商为降低成本,配置的电梯数量少、速度低、载荷小、运行稳定性差,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带来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从源头进行规范,在设计环节进行把关。

《办法》草案对电梯选型提出明确要求,即电梯设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并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并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审查,对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的,不得发放审查合格书。

【亮点3】

老旧电梯将定期体检

厦门今后老旧电梯数量将越来越多,其安全问题将日益凸显。而现行法律对老旧电梯的更新缺乏细化的规定。《办法》草案参考上海立法,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者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住宅小区的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能正常使用,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改造、修理。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且专项维修资金足够支付更新、改造、修理费用的,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资料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提取专项维修资金,并专门用于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相关业主筹集落实资金。

对费用筹集、整改方案等达不成一致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电梯使用单位、业主代表共同商议,确定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方案和费用筹集方案,必要时可以邀请建设、市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草案还首次明确,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此外,《办法》草案还细化了电梯报废的规定。

【亮点4】

电梯三种情形可报废

《特种设备安全法》原则规定强制报废制度,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但如何执行报废,消除其使用功能,并无明确规定。《办法》草案细化了电梯报废的规定,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电梯产权所有人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15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修理价值的;(二)已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三)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结论为报废的。电梯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具有资质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拆除电梯,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