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优秀代表名单公布,福建这3位同学上榜!

来源:新福建 | 作者: | 时间:2019-02-26

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

人民日报2月25日报道,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现将百名优秀代表名单公布。

  福建有3位同学上榜:

蔡俊鑫 福建师范大学2015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

季莹莹 闽江学院海洋学院学生

叶文佳 厦门理工学院计算机学院2015级学生

来看看他们的简历!

01蔡俊鑫

福建师范大学2015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荣获“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一等奖、第十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注重科研创新,拥有两项适用于实验室层面实用新型专利。

02季莹莹

闽江学院海洋学院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立项项目《阳离子凝胶选择性吸附并回收水中重金属离子》。经过大量实验,研究出一种水凝胶复合滤芯的制备装置,用于处理工业废水,并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了该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03叶文佳

厦门理工学院计算机学院2015级学生。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厦门市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厦门会晤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称号等。荣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铜奖等。

↓↓↓来看完整名单↓↓↓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为什么要选出优秀代表?

以上100名学生,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高校推荐评选出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的优秀代表。展示他们的风采,就是为了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via:人民日报客户端、澎湃新闻客户端、图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