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一系列减税降费新政落地 助力厦企复工复产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孙春燕 | 时间:2020-04-07

4月起一系列减税降费新政落地 助力厦企复工复产经济稳定运行


东南网4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 徐然)人间四月芳菲尽。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向好,全国上下都在做着复工复产冲刺。

昨日,记者获悉,为了支持各类社会企业渡过难关,厦门市税务局针对疫情和经济形势变化,发布一系列“支持公告”和“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稳定运行。

个体工商户多个税种有福利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为 含 税 销 售 额 /(1+1%)。

同时,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非湖北省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统一按代开发票金额的0.5%预征个人所得税。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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