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延长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研发机构采购退税申报延期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同时,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已备案的研发机构应在退税申报期内,凭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减免租金可获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纳税人(房产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承租方)月减免租金达到或超过该房产正常月租金水平20%的,对该出租房产实际占用的土地,予以免征相应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正常月租金水平”,按下列顺序计算确定: 按照该房产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内最近一个出租月份的应收租金。 参照该纳税人同类房产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内最近一个出租月份的租金水平换算。 参照厦门市同类纳税人同类房产2020年1月的租金水平换算。 其中“月减免租金”为“正常月租金水平”与减租后当月实际应收租金的差额。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上述政策时,需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并做好相应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