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公布 房屋面积计算存争议
2011-03-16 07:38: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潇 陈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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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陈蓉 实习生 陈珑月)维修资金长期被占,房屋面积计算存争议……昨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省消委会公布了去年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物业、饮食、保险、医药、房产等民生行业。 案例1. 开发商霸占维修基金5年 去年3月15日,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98号滨江御景业主投诉,该小区业主在2004年入住和2005年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按房款总价的2%缴纳了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共计300多万元。业主缴款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未将这笔资金缴至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专项账户,而是另作他用。 业主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开发商终于在去年7月向市房管局缴纳了拖欠5年的维修资金312.9万元。 案例2. 房屋面积计算存争议 去年5月,长汀县消委会接到3名消费者投诉,称长汀县宝珠世纪花园小区福建天守房地产开发商所交付的商品房面积缩水,平均每户被多收近8000元,共涉及小区业主375户,金额高达147.86万元。事后,开发商始终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多收款项。经过调解,开发商最终同意退还多收房款。 案例3. 6万买全保 却只赔部分 去年1月,福州某消费者为新买奔驰汽车支付6万多元“全保”保险费,月因车子涉水6导致发动机损坏,在福州奔驰汽车服务中心修复花费49.77万元。但保险公司以“保单上已明确规定发动机涉水不赔”为由,同意只赔付其中空气滤清器维修费17.5万元,而对发动机损坏引发的电脑检测、发动机维修等费用32.26万元不予理赔。消费者则称对该免责条款并不知情,并且该保单须知上的签名非其本人所签。 案例4. 装修施工不当水淹房 吴先生于2009年8月21日与厦门合成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去年10月,吴先生发现因施工人员将隐蔽水管割破了一条缝,导致水往地砖下的缝隙到处流,主卧木地板被淹,造成客厅、餐厅大理石、主卧室木地板等损失共计15万元。经多次调解后,该装饰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3万元整。 案例5. 烟花爆炸伤人 去年除夕夜,平潭县林先生燃放烟花时,烟花瞬间全部爆炸,造成林先生、妻子和儿子出现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6. 农药商张冠李戴 柑橘减产 去年5月,永春县5名果农从本镇某农药商处购买防治芦柑菌病的农药134瓶。而施喷半个月后,柑橘树部分柑果落地,叶子烧伤,造成2处柑园计8000多株柑树生产受损,减产几千担。经农艺师发现,果树的柑果确有存在疮痂病,而果农所使用的农药标注防治对象却为棉花虫害。而农药商张冠李戴,将防治对象为棉花虫害的农药卖给果农防治芦柑菌病,应当负有责任。 案例7. 酒楼聚餐 近百食客中毒 古田县日日酒家于去年5月2日,承办酒席59桌,就餐人数达600多人。次日凌晨,相继有92名就餐者出现不同程度的阵发性腹痛、腹泻和呕吐等症状。经查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系因该酒家提供的食物受副溶血性弧菌污染而引发。 案例8. 家具保价托运 途中受损 去年8月,石先生在广东购买家用家具34件,共计79113元。委托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保价运至福州,支付运费2301元,保价费1187元。石先生验收时发现该批货物大部分外包装及货物损毁,沙发腿部全部损毁和脱落等,损毁家具金额约3.45万元。石先生要求德邦物流公司全额赔偿购买家具款7.91万元以及运输费、保价费等。 案例9. 小车刚买几天,故障频出 去年7月22日,顾女士在龙岩市五菱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得一辆雪佛兰牌轿车,价格3.98万元。7月23日,顾女士即发现该车大灯进水、仪表不准,于当天更换大灯,25日再更换仪表,进而发现挡风玻璃也并非原厂原配。随后,7月24日更换后的大灯再次损坏,只好再行更换。由于新车在购车后短短的几天内问题不断,顾女士十分气愤,要求商家退车或换同型号的新车,遭到商家拒绝。 案例10. “巴黎婚纱”卷款走人 去年12月中旬,数十位准新人前往福州“巴黎婚纱”摄影门店取照片时,发现影楼三家门店大门紧锁,客服无人接听。福州婚庆行业协会启动行业自律机制,主动协调拿出免费“爱心援助方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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