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事:网友热评《网络正能量》:让“正能量”更有力量
2012-08-28 08:27: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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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交通违法通报制 交警专家均说实施难度大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近日,武汉市出台新规严整交通乱象,建立了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其中对私家车违法及行人路口乱穿等行为,抄告其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新规出台后,引起了福州市民和网友的热议。 市民:个人交通违法与单位无关 在福州一家保险公司上班的陈先生有一辆私家车,平常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时间也会变道“插队”,他认为自己已经承担了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再通报单位或社区没什么意义,“单位和社区又不能罚款,也没有权利和义务来承担纠违”。私家车司机李先生同样认为此举没必要,“除非把罚款免除了,只做通报,但这不太现实”。 市民谢小姐则认为,私家车交通违法被通报单位,在宣传教育上能取到一定的作用,毕竟在工作和生活圈里,大家还是会注重自己的行为举止,“通报无非是让身边人知道你违法了,这会给交通违法的人造成一定的压力”。 而不少市民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单位或社区感到不可理解。“现在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没处罚,更何况是通报,这大大增加了交警的工作量。”市民李先生说。 “有些乱穿马路的行人是无业人员或者退休人员,到哪去通报他们的单位呢?”网友“cindybear8888”认为抄送单位和社区的做法作用有限。网友“吴和平律师”则建议将个人交通违法行为记入个人的市民档案,并就地参加维持交通秩序工作。 交警部门:操作起来较困难 今后三年,我省将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行动。福州从8月起至年底,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文明宣传和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出租车、公交车、电动车、公务车、残疾人代步车、行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态势。 福州市公安局交巡支队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福州市民的交通意识还比较淡薄,斑马线不礼让、乱鸣喇叭、乱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现象还比较严重。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同时在驾照考试过程中,交警部门也要求加强文明驾驶的内容。 对于将个人违法行为通报其单位或社区,福州市公安局交巡支队相关人士认为,这并非交警部门权力范围的事,同时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个人的驾驶证等证件中都没有家庭和单位的地址,甚至手机号都没有。 学者:整治交通违法要多管齐下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铃枣认为,将个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单位只是一个方面,还应该把个人的诚信和评先等挂钩起来,这样才能起到威慑作用。 “还要看这家单位的性质,公家性质的单位威慑力比较强,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可能没什么效果,而通报社区根本就形同虚设,他们更没有权力对居民做任何的惩处。如果没有触碰到个人的实际利益,很多人仍然会无动于衷。”张铃枣说。 他指出,要实现个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单位或社区,就要建立庞大的数据库,需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因此可能性不大。 张铃枣表示,目前福州的交通还比较乱,私家车、电动车、行人没有各行其道,因此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要多管齐下。他建议,首先要加大处罚力度,而且要重罚,并曝光违法行为,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其次,还要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事故的一些案例,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让文化水平不高的人都能看明白;最后是路权的设置,现在福州的许多道路设置并不合理,出现不少的断头路,相关部门要合理安排道路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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