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八条措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3-07-23 06: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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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推进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扩容工程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推进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扩容工程,扩建新建小区、旧城改造等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鼓励中小城市优先改造提升有扩容需求的城乡接合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建和扩建学校项目优先安排异地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农村校和城镇薄弱校建设,推行城区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模式。 义务教育阶段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学。对符合接收条件但受学位限制未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址和个人申请,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并享受政府规定的免费政策。 就业 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 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 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 具有我省户籍,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员,城市规划区内的新被征地农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30周岁及以上人员,农村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享受农村低保的农业转移人员可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相关就业援助政策。 有计划实施按项目运作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支持企业对在岗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将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纳入SIYB创业培训补助范围。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到2015年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健全和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工资基本无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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