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改革委解读《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www.fjsen.com 2013-09-03 08:4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突破薄弱环节 拉长发展“短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省发展改革委解读《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东南网9月3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省委把扶持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列入九届九次全会的主题,是突破薄弱环节,解决发展‘短板’,加快推进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昨日,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时表示。 拉长经济“短板” 促进区域协调 “县域发展不平衡是制约我省发展的重要因素。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特别是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省发展改革委在解读文件时表示。 2012年,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中,在2011年确定20个一般发展水平县的基础上,确定了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别是:南平市的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宁德市的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三明市的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漳州市的诏安、云霄、平和,福州市的永泰,龙岩市的武平、长汀、连城。 省委、省政府安排了对口帮扶挂钩领导和部门,建立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23个沿海县(市、区)的对口帮扶关系,并在2012年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中,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扶持。 然而,这些县均系革命老区或中央苏区县,由于自然禀赋、发展基础、政策体制等因素制约,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主要表现为经济实力较弱、县级财力比较困难、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人民生活水平不高、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明显。2012年,23个县的GDP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总量的9.1%和4.2%,在全省58个县(市)总量中分别占16.3%和11.9%,人均GDP和人均地方公共财政分别约占全省平均水平的60.6%和2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其他35个县分别低6600元、2100元。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没有这些县小康的发展,就不可能有全省的小康。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着手开展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的政策研究。 “我们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政策解困、改革放权、项目提速、发展增效’的具体目标,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了解基层政策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在研究起草《若干意见》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各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展了2011年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2年关于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的政策内涵,注重与之前已出台的对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扶持政策的衔接。”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按照《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要通过几年努力,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经济总量、财政实力、城乡居民收入、生态环境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力争2020年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这意味着这23个县要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意识,依靠自身努力和主动作为迅速摆脱贫困,加快发展,缩小差距,甚至是后来居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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