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改革委解读《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www.fjsen.com 2013-09-03 08:4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输血”与“造血”相结合 “百姓富”与“生态美”相统一 据介绍,《若干意见》在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百姓富”与“生态美”相统一,重点解决制约民生发展的瓶颈问题,并有效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撒“胡椒面”。 42条具体政策举措中,涉及资金安排的政策有20条。除山海产业共建园区奖励、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属于普惠制之外,其余18条均为专门定向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属于一次性的有1条,即省财政一次性安排教育专项资金;属于阶段性的有5条,即2015年之前的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基本财力保障补助、“6·18”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属于长期性的有14条,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产业共建园区奖励、省级科技资金补助、大中小型病险水库投资补助、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多数在山区,而由于历史和客观自然条件原因,也是我省生态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福建要继续在全国保持生态、环保领域的独特优势,共同建设两岸美好家园,必须全力推动科学发展、绿色发展。 为此,《若干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5元,并建立与中央财政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联动机制,随着国家补偿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同时,逐步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更加重视研究森林覆盖率、交界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等生态考核指标和办法,提高奖补额度,并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予以倾斜支持。 “大手牵小手” 扶贫先要扶智 《若干意见》重申《关于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的政策,即鼓励省内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结对子”共建产业园区,继续执行对共建产业园区产生的财政收入五年内全部返还涉及省级20%体制分成部分的政策,还提出要巩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 对口帮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制度、落实省直部门挂钩扶持制度。 该负责人指出,“除了要让经济较发达地区主动承担更多责任,发挥好‘大手牵小手’作用外,更重要的是要支持重点县发挥主体作用,扶贫先要扶智,鼓励他们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脱贫目标”。 为此,《若干意见》特别提出创新山海产业共建园区的年度考核评价奖励制度、定量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价值评价方法,更新观念,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其中的挂职制度、“三支一扶”制度和紧缺人才招聘制度更是抓住“人才是地方发展的核心”、“扶贫先要扶智”的理念,在继续支持对口帮扶县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别选派干部和人才相互挂职的同时,还特别提出明后两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及岗位上报情况,每年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统筹安排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根据实际采取直接考核或专项公开招聘等办法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 “我们要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形成上下推动发展的合力,坚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扶贫攻坚,切实改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形成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最后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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