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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八举措支持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教育事业

www.fjsen.com 2013-09-11 22:35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1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从2014年起至2017年,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享受“紧缺师资代偿学费”待遇,并可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1级。

今日,省教育厅出台八项措施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事业发展,包括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加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进力度、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教师对口帮扶等八方面。

在资金补助方面,我省对扶贫范围内取得办园许可证、月保教费低于150元/生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每所一次性补助3万元,用于添置教玩具、教学设施设备。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100万元,补助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建设资源教室,每校10万元,为残疾学生的教育和康复提供支持。

同时,从省级财政一次性安排每县20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每县补助300万元,用于职教中心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另支持100万元建成理实一体化网络教室。

为推动扶贫开发重点县及时补充教师,2014年至2017年,我省将对农村学校新补充教师(含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工资支出,按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输送优质培训资源,增加1000名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到2015年前,将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

据了解,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与一个较发达县(市、区)作为对口帮扶单位。每年选派1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与支教工作。选派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省市优质校跟岗学习,学习期间住宿费、交通补贴和培训指导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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