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大:促成政府出台人口计生奖励扶助政策
www.fjsen.com 2013-10-18 15:11 林桂兰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感谢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日前,上杭县湖洋镇古楼村一位“失独”计生家庭户主从该县人口计生局领导手中接过1万元慰问金时感激地说道。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上杭县提高对“失独”家庭扶助资金标准,对女方年满45周岁的“失独”家庭夫妇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扶助金;女方年满49周岁后,一并享受省级每人每月400元扶助金,并对当年“失独”家庭夫妇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万元。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促进政府出台人口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成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2011年6月中旬,上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调研组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人口计生部门的专题汇报,深入才溪、旧县、蓝溪等乡镇,听取乡(镇)政府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实地走访了才溪、尧埔、觉坊等6个村的部分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并实地察看了县计生服务站和部分乡镇计生服务所。 针对调研发现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管理手段较为缺乏、薄弱环节明显存在、利益导向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整合等问题,调研组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新理念,坚持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责任意识;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要标准,定期对群众计生服务需求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当前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分析原因,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奖励扶持政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计生家庭的后顾之忧;要按照关注民生、和谐发展要求,把“服务先行、服务至上、服务为重”作为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方向,紧紧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做好计生优惠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并认真加以系统化,推动利益导向政策形成一个更加完整的体系,真正使计生家庭户在政治上得到关心、精神上得到安慰、经济上得到实惠、生产上得到帮助、生活上得到关怀,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亲和力进一步提高。 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近年来,该县从维护和谐、社会稳定入手,坚持把“阳光计生行动”作为转作风、树形象、顺民意、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全面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和“阳光监督”,更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强化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家庭行动等活动,并加大力度分别从法定奖励、奖励扶助、贡献奖励、特别扶助、低保倾斜、医保保障、新农保倾斜、安居补助、征地补偿、生育关怀、成才关爱、社会救助、幸福工程、贴息贷款、法律援助等十八个方面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计生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印制成册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大力宣传,深受群众好评。 据悉,今年,该县政府除对“失独”家庭扶助资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外,还出台了一些人口计生奖励扶助新政策。规定从2013年起,农村只有一个子女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年龄由60周岁前移至55周岁,县级发给每人每月的奖扶金从30元提高到100元,夫妇年满60周岁,发给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扶金;县级给予年满55周岁的计生二女绝育家庭夫妇发给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扶金;农村年满60周岁的计生对象养老金标准比非计生家庭养老金标准由每月增加5元提高到30元;对高中阶段就读的农村计生二女户、独女户家庭女孩给予每人每学年减免学费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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