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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大组织代表开展“述、评、整、提”活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www.fjsen.com 2013-11-01 16:46  丘汉森 罗水春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各位选民代表:我叫李贞煜,是莲峰镇东街社区支部书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今天向在座选民作如下述职,同时接受大家对我的评议。”

10月31日,连城县莲峰镇东街社区的会议室里坐满了人,他们都是来参加连城县人大代表述评大会的,听完李贞煜代表的述职报告后,在场的选民们纷纷发言。选民代表们表示:“一年多来,李贞煜代表,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好事,积极为社区筹资安装路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开设了快乐社区大家唱,走访联系选民,积极反映问题,为社区老百姓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希望你们继续发挥代表作用,发挥社区支部书记的领头羊优势,竭尽全力把我们社区工作搞上去,更多更好地为百姓办实事。”

述职后,与会的30余名选民代表填写了书面测评表,并与述职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反映了选区内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请求。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根据选民的建议自觉整改,提高自身的履职水平活动是连城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接受选民监督的重要工作举措之一。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起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开,年内将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索建立代表监督机制的有效尝试。由于目前我国地方上的基本监督脉络是一府两院行使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权,各级人大监督一府两院,代表监督人大。而代表履行职责状况如何,缺乏必要的监督,这是当前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一个“空档”课题。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人民群众理所当然应该成为代表工作的监督者,通过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建立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机制,探索填补了监督环节中这个“空档”。为了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加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发挥代表作用,连城县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在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每个代表在任期内至少要向本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原则上要在换届前一年述职完毕。代表向选民述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代表述职报告在选区各有关单位予以公示;也可召开代表述职会议,由代表向选民当面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该项工作是连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创新和亮点,并得到上级人大充分肯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百坤表示:“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加深了人大代表对代表性质、地位、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增强了代表对履行职务方式方法的认识,树立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和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的自觉意识;同时还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代表与选民的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据连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主任江月芳介绍,代表述职评议结束后,将及时把评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述职代表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述职代表认真进行整改。对人大代表在述职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参评选民代表半数以上的,将安排专人与其谈话,帮助整改。通过以上活动不断提高代表自觉依法履职的水平,提高选民的满意率。

  •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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