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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福建省地方性法规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

2013-11-12 07:0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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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省地方性法规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

即日起至12月中旬前,全省范围将组织开展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谢丹)今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审查论证、广泛调研。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

据悉,我省此次出台“严控新设行政许可”的政策是对我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除了国家层面的统一要求外,我省还特别强调不得以其他形式或者是非行政许可的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如备案、年检、登记、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都不能变相设定为行政许可。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前,全省范围将组织开展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清理的主要内容涉及,“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非行政许可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变相收费”等四方面的内容。

除了对原有行政许可内容的清理外,我省还将对草拟中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所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认定,如果涉及的行政许可内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或是设定理由不充分的,将不允许列入行政许可中,并会在法规、规章的草案中予以说明并报省政府审议。

此次全面清理之后,确需修改和废止的将列入2014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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