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三级综合医院有望达到57所
2013-11-22 11:2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黄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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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调整“十二五”期间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5年闽三级综合医院有望达到57所 ■本报记者张旭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近日我省正式发布《关于调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年~2015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5年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将达到48所~57所,其中2013年~2015年新增18所~26所。《意见》同时提到,将优先支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等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新兴的健康服务机构;增加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总床位数。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我省对2011年出台的《2011年~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部分内容作出调整,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机构功能布局,合理发展公立医院,为社会资本办医留足发展空间。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整亮点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亮点一:闽三级综合医院2015年有望达到57所 “此次调整将根据城市新区扩大和行政区划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布局,详细规划现有及拟新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避免重复建设;引入三级医院优质资源和社会资本到城市新区办医,同步跟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该负责人表示,至2015年全省共设置三级综合医院48所至57所,其中2013年~2015年新增18所~26所。 亮点二: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妇产科建设 《意见》强调将优先支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等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新兴的健康服务机构,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学科建设。增加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构数。到2015年,全省设置公立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7所,比原规划增加2所,其中省级4所(增加2所)。 亮点三:部队医院开放床位纳入地方规划 《意见》调整床位配置结构,对病床使用率低于85%的公立医院,不再进行扩建。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强调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特别是城市公立医院的规模和数量,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市、县(区)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 根据《意见》,到2015年,全省规划床位数调至16万张,比原规划增加8000张。按常住人口计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床位结构方面,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30%。到2015年,全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要达到3.2万张,占全省医疗机构总床位的20%。同时,福州、厦门、泉州、莆田要将医疗园区纳入建设规划。部队医院及企事业单位创办的医院对地方开放的床位纳入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亮点四:增加执业医师注册护士配置 《意见》提出全省每千人配置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84人调至1.88人、注册护士数从2.02人调至2.07人。 亮点五:民营医疗机构试点实行事业编制 《意见》中明确指出,将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扶持本省医学院校建设发展,扩大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层次招生规模,增加紧缺专业的招生计划。 同时,多举措引进医学人才,提高引进人才待遇,建立灵活便捷的用编机制,探索将现行公立医院编制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自主安排用编计划,确定新聘用人选后直接报同级编制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手续;探索在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试点实行事业编制,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进人才创造条件。 (来源:福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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