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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会“卡”消费者的预付卡

2013-11-27 09: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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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实习生 郭若冰)

你办了洗车卡、健身卡或是美容卡吗?

如今,不少市民手中有各式各样的消费预付卡。消费者通过向商家购买不同档次的预付卡,可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

一般而言,这确实能让消费者得到一些实惠。然而,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投诉呈不断攀升之势。买卡易退卡难、霸王条款限制多、商家停业无人担责……碰上这些问题,实惠不见了,烦恼接踵而至。

乱象:预付式消费“多宗罪”

近日,记者在省消委会办公室看到厚厚一摞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

仅健身卡/游泳卡一项,今年1-10月就收到174件投诉,“明明买了可游20次的游泳卡,游了2次后却被告知已过期”、“6月份办了张健身年卡,9月1日过去发现竟然关门了”、“由于工作调动移居外地,要求退卡却被商家拒绝”、“每次去健身房,等半小时都用不上器械,又不让退卡”……

其他行业的预付卡,消费投诉也不少。

如,今年7月,郑女士在福州四海一鑫澳门豆捞火锅店充值消费卡5000元,卡内余额4000元。8月18日,她致电商家预订位置,却被告知店家已换了老板,原消费卡不能使用。

又如,毛女士在建阳市百姓超市办理一张消费卡,卡上还有2000多元余额。7月9日,她准备到该超市消费,却发现百姓超市已更名为百姓时代广场,负责人也变更了,而原百姓超市的负责人也联系不上。

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介绍,在预付式消费“多宗罪”中,最让人头疼的是停业关门无人担责,原则上消费者只能向公安部门报案;其次是服务质量难保证,消费者办卡前,商家说得天花乱坠,而在消费周期中,商家的限制条件不断冒出来;再次是霸王条款,如“消费卡到期服务终止,卡内余额不予退还”、“会员卡遗失不补”等,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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