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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1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

2013-12-01 08:58  郑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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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11月30日,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福州举行,2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副省长李红,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出席会议并讲话。

听取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后,李红表示,我省将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化校长教师校际交流,深化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减负增效,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陈舜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成绩。希望福建进一步发挥省市县三级督导机制作用,加大教育综合改革力度,着力推进均衡发展。

11月24日到30日,教育部督导检查组深入我省21个县(市、区)和152所学校,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等方式,督导检查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据悉,首批通过督导检查的21县(市、区)为: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罗源县、福清市,厦门市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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