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0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获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下发通知,公布了福建省核定的2014年春季中小学教材、教辅材零售价格,市民可登录该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www.fjjg.gov.cn的“阳光价费”或“价费公示”栏内进行查询。 根据通知,我省中小学不循环教材正文印张、插页、封面价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印张、插页、封面价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正文印张、插页、封面价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教材发行折扣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彩色版28%、单色和双色版30%执行;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按35%执行。 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材新一轮的政府采购期限(从2011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中,继续确定由省新华发行集团牵头组成的出版发行单位联合体作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材免费教科书采购的对象(供应商);继续实行原来教材出版发行联合体2.1%的让利比例,并由价格管理部门直接在义务教育阶段教材零售定价中予以核减;省财政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核减后的价格进行政府采购,降价的金额全部让利给学生。 省外直供的中小学教材,因我省征订数较少或征订结束后要求少量补货等原因,出版社没有专门为我省开机印制而以省外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转供我省的,其封底标注零售价格如高于我省核定的价格,一律按我省核定的价格执行;其封底标注的零售价格如低于我省核定的价格,则按标注的零售价格执行。 此外,通知公布的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一律未包含光盘价格。销售光盘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每张光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5元,并应在教材封底零售价格后进行标示。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核价中,对教材教辅材价格保留小数点一位,计算到人民币“角”,对“分”采取四舍五入。 通知要求,我省各有关出版单位要认真遵守《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各类教辅材料价格,并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等工作,标明价格监督电话12358。在每学期开学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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