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省委文明办负责人就福建省志愿服务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2013-12-11 08: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抓基础求创新 推动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省委文明办负责人就我省志愿服务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东南网12月11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近日,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就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及《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我省在推动志愿服务方面作了哪些尝试和努力?

答: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项目带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

一是开展敬老、爱幼、帮农民工、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文明交通、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以“美丽福建 美丽心灵”为主题的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共有17.6万名志愿者参与。

通过系列活动,我们把“三关爱”工作做实做强做响,全省共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2000多场,经常性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达5567个,受益群众上百万人次。

问:今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12月5日第28个国际志愿者日,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在这个节点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我省志愿服务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资源分配不均、服务缺乏延续性、志愿者队伍专业水平较低、服务内容与需求尚未契合等系列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志愿服务广泛性、常态化,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完善我省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