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教育 > 正文

福建:2015年底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

2013-12-17 15:44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国网10月17日讯(记者 闫景臻 王龙龙)福建省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地理位置相近的优质校和薄弱校,可将薄弱校作为优质校分校统一管理,并对施教区内的学生实行统一调配入学。同时,城市新区布点新建学校,可采用“名校办分校”的办学体制或“老校带新校”的管理机制,实行管理人员和教师互派。

通知要求,要组织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在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和城乡结合部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或通过“回购”小区配套幼儿园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省、市、县要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奖补资金,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15年底,全省要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鼓励民办学校争创省级达标高中,鼓励和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积极创建省级达标高中,扩大优质达标高中比例。

根据通知,要推进学前教育片区管理,建立名园带新园、强园扶弱园的管理模式,构建城乡之间、园际之间的教育管理和交流互助的共同体。要完善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的帮扶和交流制度,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实验,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普通高中委托管理试验。推动我省高校、科研机构面向高中学生开发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高中学校联合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有效模式和工作机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