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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两类人群无需等钱救命

2014-01-01 07:3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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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分部门审核认定

据介绍,基金支付流程分为申请、审核、审批、拨付四个步骤。对于属于救助对象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及时填报《福建省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及医疗费用审批表》进行申请。

接诊后,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对其提供的身份证明证件有异议的患者,医疗机构应联系所在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助核查。核查结束后,所在地公安机关应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患者身份书面核查说明。对于低收入患者,医疗机构应要求其提供由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办法规定,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病人是否为新农合参合人员;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病人是否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否有负担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病人是否列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核病人是否为重度残疾人。

救助基金受多方监督

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在院内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对疾病应急救助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成立由卫生计生、财政部门组织,由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等组成的基金监管委员会,每年底通过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基金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基金支付、使用情况以及应急救助者身份确认等事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同时,省级、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部门每年度应委托中介组织对基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向社会公示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审计机关也将依法对基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福州日报记者 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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