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效能建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召开
2014-01-04 10: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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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共七章49条,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效能制度,绩效管理,效能督查、投诉、问责等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把实践证明有效的机制制度通过立法固定下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标志着我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正式纳入法治轨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刘群英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条例的颁布实施,既是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更是我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工作理念服务意识,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确保我省机关效能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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