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2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六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实施“三规划两方案”,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较好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1759.64亿元,增长11%。
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巩固产业基础,转型升级扎实推进
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1936.31亿元、11315.30亿元和8508.03亿元,增长4.4%、12.9%和9.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9.0∶51.7∶39.3调整为8.9∶52.0∶39.1。
农业保持平稳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77.98亿元,增长4.5%。粮食总产量664.36万吨,增长0.8%;肉蛋奶产量251.55万吨,增长4.1%;水产品产量658.76万吨,增长4.8%。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设施农业新增面积10万亩,新增产值20亿元,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分别达96.6%、95%。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783.3亿元。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45.6亿元,建成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南平段、宁德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等48个项目。
工业发展趋稳向好。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8944.27亿元,增长13.2%,其中,民营工业增加值5773.86亿元,增长14.6%;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2982.23亿元,增长12.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100亿元,增长13.7%。县域工业完成增加值5429.69亿元,增长16%。实施“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614项。长乐纺织化纤、福州光电显示器、泉州鞋业等8个产业集群产值超千亿元,纺织服装、制鞋、不锈钢、石化等产业形成较完整产业链。
服务业加快发展。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增长13.1%、10%和9%,交通物流企业实力增强。旅游业较快发展,实现旅游总收入2286.47亿元,增长16.1%。金融业增加值1174.59亿元,增长16.1%。13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再融资,募集资金324.49亿元;15家企业发行企业债,募集资金182亿元。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7个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确定实施。
海洋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海洋生产总值5900亿元,增长15%,65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45个前期项目开工建设。
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增3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113家高新技术企业、89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23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19家企业列入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推进“6·18”虚拟研究院建设,开通网上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机械装备等产业技术分院,第十一届“6·18”对接项目4379项,已开工、投产2489项。
“数字福建”建设取得新成效。建成省级电子政务移动云平台、省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平台、省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等,实现“12345”政务热线全省覆盖,推进水资源环境监测、北斗卫星综合应用、社会救助家庭收入核对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二)加大有效投入,内需拉动持续有力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526.87亿元,增长22.2%。其中,制造业投资4645.75亿元,增长23.4%;房地产开发投资3702.97亿元,增长31.1%;民间投资8674.11亿元,增长35.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5.9%。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895亿元,福平铁路、南三龙铁路等161个项目开工建设,向莆铁路、厦深铁路、宁德核电2号机组、仙游抽水蓄能电站、中化泉州炼油、福建联合石化脱瓶颈改造、福欣不锈钢、莆田赛得利差别化纤维等一批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快速铁路运营里程501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63公里、港口通过能力22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245万千瓦、炼油能力1200万吨。
“三维”项目积极推进。纳入全省“三维”项目跟踪管理系统的央企、民企、外企项目共3567项,全年续建和开动工建设2936项,建成投产808项,完成投资5097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50.35亿元,增长14%。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加快,限额以上网上商店实现零售额56.96亿元,增长120%。
(三)强化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实施,完成年度投资666.1亿元,超年度计划的26.5%。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65.8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5%,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元,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11184元,增长12.2%。人口自然增长率6.19‰。义务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双高普九”人口覆盖率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2%,87.8%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7.7%。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实现全覆盖,全省医疗机构新增床位11161张,每千人口床位数3.98张,增长7.3%。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5422张,每千人口床位数25.06张。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农村82.3万人、城市15.8万人。文化持续繁荣发展,歌剧《土楼》等一批优秀剧(节)目、项目和个人获全国级奖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5.36万套,基本建成11.95万套。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完成5万户20万人搬迁改造任务。解决400.4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5%,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四)深化改革开放,闽台交流合作不断拓展
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推进。厦门综合配套改革、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莆田城乡一体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石狮全域城市化、德化做强城关和光泽建设生态食品城等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创新机制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出台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措施。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省级保留项目从379项减少到331项。金融改革持续拓展,沙县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岸线、海域、无居民海岛等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和海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扎实推进。
外经贸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全省进出口1693.5亿美元,增长8.6%,其中,出口1065亿美元,增长8.9%。新批外商投资项目840项,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6.8亿美元,增长5.4%,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达45.9%,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闽港澳贸易额110.8亿美元,增长24.3%。
闽台交流合作纵深拓展。闽台贸易额128.5亿美元,增长7.4%。全年实际利用台资4.25亿美元,增长87.6%。闽台海空直航运送旅客228万人次,实现对台四个主要港口海上班轮航线全覆盖。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正式开业。成功举办第五届海峡论坛。平潭先行先试力度加大,首座220千伏竹屿变电站、对台商品交易市场、澳前口岸服务大楼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
(五)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造林绿化326.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3万亩。“点线面”攻坚计划全面推进,建成绿道500公里。12条主要河流135个常规水质监测断面整体水质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Ⅰ ~Ⅲ类水质占比分别为98.4%、95.2%;23个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5%;持续推进养殖业、城镇生活、工业园区、工业污染源整治,建成18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市县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和94%。全面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可以实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局面是近年来少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主要是: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压力加大,外需仍然疲弱,部分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大;转型升级步伐不快,产业竞争力偏弱,龙头企业不够多,创新能力不够强;供地环境偏紧,征地拆迁仍存在不少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节能减排压力较大,资源环境要素制约加剧;改革的关键性、复杂性愈显突出,一些重大改革尚未破题,深化改革的难度不断加大。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加以改进、推动解决。
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外贸出口增长7%。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1%。
二是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三是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推进。预期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委部署,深入实施“三规划两方案”,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重点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保持投资总量稳定增长,进一步扩大内需
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投资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8万亿元。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债务水平。
以改善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等薄弱环节为重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力争完成投资超过3200亿元,新增城市道路、燃气管网、污水管网、改造市政供水老旧管网各1000公里、治理海堤50公里。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省重点项目490个,其中在建项目357个,年度计划投资3300亿元。建成福清核电1号机组、西气东输三线福建段、沈海高速公路复线泉州段、中化炼油30万吨原油码头、华安正兴车轮一期等150个项目,新增港口通过能力3000万吨、电力装机3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150亿立方米、高速公路110公里;加快合福铁路、福平铁路、南三龙铁路、福州和厦门地铁、福州机场一期第二轮扩能改造、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福清核电5、6号机组、厦门抽水蓄能电站等150个项目;推进衢宁铁路、浦建龙梅铁路、城际轨道、厦门翔安机场、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漳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有效实施促进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发展各类经济组织和服务业态,扩大社保覆盖面,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市场配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直供直销模式,培育一批成交额超10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在省外大型城市建立综合性闽货产品展示、销售平台。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实施促进电子商务等信息消费的措施,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或依托知名购物网站销售闽货。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加快“三维”项目落地。紧盯大央企、大民企、大外企,从前期、开工、投产等环节分类推进“三维”项目建设,争取新对接项目开动工率达50%以上,力争完成投资3500亿元。
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实施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指导意见,提高产业集聚度和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突出龙头带动作用,围绕石化、电子信息、汽车、机械装备等28个重点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龙头项目,扩大增量、提升存量。加快建设湄洲湾、古雷石化基地,推进中化泉州乙烯、古雷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前期工作;促进东南电化聚碳酸酯、金鹰林纸一体化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建新全钢子午轮胎、新龙马发动机等项目建设;争取中化泉州炼油、凯邦锦纶等项目建成投产。以技术、品牌、资产、资源为纽带,推动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整合或兼并重组。加快“两化”融合,推进新一轮设备更新和产品升级,实施“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500项。强化能耗、环保和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加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力度。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二三产分离,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快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厦门、福州和泉州国家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规划和建设,扶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龙头企业,推动一批省级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为产业升级服务的科技研发、创意设计、商务服务。创新金融业务,加快组建中小商业银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融资性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健康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
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海洋生物、海洋装备、航运物流、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创建以厦门为核心的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闽台(福州)蓝色产业园、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等海洋产业园区,打造十大海洋品牌,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继续推动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培育若干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强化科技创新市场导向,继续设立政府资金参股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支持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建设“6·18”虚拟研究院,开通网上技术交易系统和网络协同创新平台,实现项目对接常态化,建成海洋、建筑建材、电子信息等产业技术分院,促进“6·18”转型升级。加快“数字福建”发展,推进省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中心整合,推动信息资源管理创新和社会化增值开发,建设政务业务公开监督、全省信用信息、政法信息共享等重点应用系统,启动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
(三)加快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现代农业
稳定粮食生产。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山地水利工程,提高粮食产能,抓好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高标准农田70万亩建设,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努力保持粮食总产650万吨。推动光泽等省级粮食储备库动工建设,完善粮油检验体系。
突出发展设施农业。加快建设蔬菜优势区、食用菌工厂化栽培集中区、环保生态型生猪养殖场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示范区和基地,新扩建设施农业重点项目500个以上,带动投资40亿元以上。建立3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省级示范点。扶持林下种植和养殖业,开展畜禽和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争取创建100家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扩大远洋渔业船队规模。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点研发和选育10类适应设施种养的优质高产品种。开展地方特色品种保护与开发,加强对传统农作物和畜禽养殖种源的提纯与复壮。积极推进“五新”推广体制创新,加快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扶持重点种子企业开展商业育种。
巩固提升园区平台。进一步提升5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6个台湾农民创业园、9个福建农民创业园和64个福建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水平。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到园区投资,重点扶持一批农业种养、产地初加工或精深加工集聚区。加大精品示范,扶持科研院校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建设示范区和示范基地。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采取“一企一策”办法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实施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等政策。鼓励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合作经营模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经营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管理、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四)加强宜居环境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大城乡建设力度。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加大“两违”治理力度。进一步推动“点线面”攻坚拓展延伸,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提升市政道路和管网,抓好流域治理和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高起点开展城市设计,实施环境整治提升,打造城镇景观走廊,塑造城市形象。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加强村庄绿化美化,提高污水治理和道路硬化的覆盖面,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优化城镇布局。抓好规划实施,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快两大都市区、区域中心城市、县城等建设,加快同城化步伐,推进轨道交通、通信网络等设施共建共享,着力培育和发展中小城市,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加快“做大县城、做美县城”,挖掘县城传统风貌特色,打造历史文化特色街。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土地、财税、投融资、行政管理等方面改革,着力解决好“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问题。适时出台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完善城镇化体系布局。继续推出若干各具特色的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推动城镇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就业吸纳能力强的项目建设。
(五)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民生工程行动计划。落实省级补助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水利交通、住房保障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开辟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民生项目建设。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探索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加大对苏区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实施有利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企业吸纳就业的财税政策,改进和完善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适时分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水平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保障房9.4万套,基本建成8万套。
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少年儿童、适龄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注重美德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理顺医药价格,完善药品采购和配送办法。优化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农村急救、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扩大边远山区和贫困家庭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扩充省、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推动一批社会办医项目落地,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400张以上。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继续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延伸。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六)推进外贸转型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进一步稳定对外贸易。充分发挥出口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与外贸方式创新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好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实施出口品牌发展战略,培育壮大优势出口行业龙头企业。坚持巩固传统市场与拓展新兴市场并重,用好展会平台,积极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做大做强口岸经济,积极推动“三个一”通关模式试点、无纸化通关改革。大力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加快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推动在我省设立自由贸易园区。
深化闽台交流合作。率先落实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等ECFA后续协议,促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支持企业赴台投资,放宽投资准入门槛,推动高端产业融合发展和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加快构建闽台金融合作新机制,积极引进台资金融机构。推进医药卫生领域合作,引进台资医院、康复机构、养老服务等。加快两岸旅游线路对接,共同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加强闽台人才交流合作。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推动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落地。开展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推动直接登记制试点从鼓励类、允许类台资企业扩大到所有鼓励类、允许类外资企业。实施“分线管理”封关运作、进出口货物“先入区、再报关”、按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通关模式改革。加快建立“扁平化、高效率、大综合”等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实行管委会直管乡镇和功能区。
拓展闽港澳侨合作。推动与港澳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ECFA、CEPA双延伸联络协调工作机制,深化金融、物流、服务外包等方面合作,降低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门槛。创新对侨资企业、海外乡亲的引资引智引技机制,在产业配套、链条拓展、重组联合等方面汇聚侨心侨智侨力。
(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造纸、印染、合成氨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组织实施一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项目,扎实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
提升生态省建设水平。推动国家尽快出台支持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政策。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制定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加大“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湿地保护,治理水土流失,整治山美、山仔、东张水库和九龙江流域等水质富营养化问题。推进“四绿”工程、“绿色城市”建设,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植树造林质量和绿化美化水平。
持续优化空气质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快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工程,规范运行管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集中供热和LNG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加气站建设,抓好国四油品供应。实施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开展对各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年度评价考核。推进厦门、南平低碳城市试点,鼓励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一批低碳园区、低碳社区。
(八)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扩大中小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创新发展。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监管机制。推动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创新。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广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进全省工商业用电同价。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开展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推进省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省级非教育部门与所办院校脱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程序,分类分期减少前置审批,转变为事中或事后监管事项。建设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施即时电子监察,推动业务公开。密切跟踪中央财税制度改革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完善激活市场主体的体制机制。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进平潭、厦门商事制度改革试点,营造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环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拓宽民间投资范围和领域,制定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分类落实民间资本投资基础产业和社会事业的投资回报机制。加快全省信用信息互联共享,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理清社区工作职责,精简社区工作台账,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必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实施阳光减负专项行动,清理整顿针对企业的不合理收费。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有效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清理考核检查评比认定类项目。
支持各地在各自试点领域取得改革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对人口集聚度较高的大县、大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并支持建设相应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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