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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01-29 08:12:53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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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3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新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过硬队伍建设为关键,大力深化新一轮司法公信建设,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67897件,办结537761件,比2012年下降0.30%和3.46%;其中省法院受理5699件,办结5378件,上升8.41%和7.11%。

一、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

着力服务大局,恪尽司法职责,切实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9374件,判处罪犯60123人;省法院审结570件。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安全,依法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44734件,审结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628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12件,判决挽回经济损失7.86亿元。坚持宽严相济,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让被告人依法受到公正审判,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6193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8137人,依法宣告12名被告人无罪。积极推进平安综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501件;加强对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犯罪的专项整治,审结此类案件253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监外执行、回访帮教等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5183件。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犯3197人,对2290人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627名失足青少年复学、就业。

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省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330691件,诉讼标的总额741.14亿元;省法院审结1651件,标的总额119.13亿元。注重保障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和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审结涉及企业破产和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纠纷案件6699件,依法促进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189871件,维护诚信,促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规则。注重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物权确认、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权属案件33063件,审结交通事故、医疗、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7982件。注重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城乡低收入群体等的切身利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40953件、劳动争议案件12123件,加强反家暴审判工作,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出台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意见,开展“司法拥军、法固长城”和“结对共建”活动,审结涉军案件187件。

加大力度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全省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977件;省法院审结134件。加强当事人诉权保护,将起诉县、区政府的一审行政案件上提一级管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完善行政争议判前协调、联合约谈等制度,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2103件,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700条,促进依法治理。省政府与省法院首次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推动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深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福州市区基层法院探索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宁德法院试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着力改进行政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健全法律援助、受害人心理抚慰等制度,审结案件51件,决定赔偿661.49万元。

积极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履行各项审判职责中,紧密围绕“三规划两方案”深入实施,突出我省对台、生态、海洋等特色优势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强司法调研指导,强化对平潭综合实验、厦门综合配套改革、泉州金融综合改革等的司法服务保障,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加快发展。加强涉台司法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意见,推动涉台案件审判、司法互助、司法交流工作上新水平。办结各类涉台纠纷案件2866件;办理两岸司法互助案件3636件,上升26.07%,其中由我省法院提供协助1846件、请求协助1790件,双向等量互助格局基本形成;拓展两岸司法交流合作领域和渠道,成功举办第五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完善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机制,审结生态环境案件2557件,责令补种、管护林木1.68万亩。加强涉港澳、涉外和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审结案件6009件,依法促进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3461件,完善审判技术咨询、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和专家陪审制度,探索试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新机制,首次发布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省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厦门法院实行涉台案件集中管辖,龙岩法院推行生态审判“一院一品”,宁德法院推广海岸线巡回审判,泉州法院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与权威

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强化改革创新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入推进新一轮司法公信建设。在总结2008—2012年司法公信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司法公信建设的意见》及分工方案,并结合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基层党建、综治平安建设责任状的实施,健全司法公信建设责任制,努力打造司法公信“升级版”。各级法院紧密联系实际,以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为抓手,以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三项司法”为主体,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构建具有福建法院特色的司法公信体系。我省法院一些创新举措,如执行、涉诉信访、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和党建工作等,得到省委、省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有的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交流经验。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抓好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坚持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加强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落实刑事审判庭前准备程序,加强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通过量刑规范化方式审结刑事案件24335件。注重发挥庭审功能,各类二审案件开庭率为68.83%,上升13.33个百分点。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互相配合与制约,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去年,一审案件中当事人服判不上诉的占92.54%。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加强审级监督和对下指导,出台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等指导性意见,并通过典型案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等,统一司法尺度。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357378件;审结二审、再审案件26664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49件;审结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743件。制定实施均衡结案工作意见,加强审判质效和态势分析,完善节点管理、审限监控等,促进立、审、执各环节有序衔接运转。全年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1%。

扩大司法公开民主。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推进“阳光司法”。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和“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省法院开通政务网和官方微博,将司法公开、司法服务、司法宣传集为一体。实行法院开放日经常化,省法院共邀请8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干部群众参加禁毒、涉台审判等主题开放日活动,全省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530多场,厦门法院积极建设“公民司法体验基地”。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健全选任培训、管理使用等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中率先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省321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1459件,陪审率95.90%,上升13.48个百分点。

三、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更加注重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马上就办”的要求,完善巡回审判点、社区法官工作室、司法联络员等便民网络,推行节假日预约办案、网上诉讼服务等便民举措,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多便利。加强繁简分流,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72.45%。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39.48万元,并对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提供司法救助。福州法院普遍设立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三明法院推行审判执行标准化服务,莆田法院完善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方式,顺应了群众需求。

加大群众权益保障力度。坚持和弘扬“枫桥经验”,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把法院裁判方法与群众工作方法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纠纷。针对各类民生诉求和利益关切,建立健全依法保护群众权益的司法机制。全省法院普遍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和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泉州法院强化对农民工的司法服务,受到欢迎和好评。加强诉讼调解,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7.88%,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达44.11%,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为61.49%。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诉前调解各类纠纷36960件。莆田中院创建多元化解纠纷模式,被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龙岩新罗区法院创设“调解超市”,被评为全国“群众工作典型案例”。开展涉诉信访清积活动,推动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完善诉访分离、判后答疑、申诉听证等制度,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案件。全省法院来信来访在上五年年均递减13.16%的基础上继续下降6.04%。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112639件,标的总额443.72亿元;省法院执结78件,标的6.88亿元。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在省法院政务网和最高人民法院名单库公布我省失信被执行人5470名,省法院与21家金融机构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68018件,冻结金额4.24亿元,扣划2.79亿元。采取强制执行、信用惩戒、执行和解、执行救助等措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14047件。漳州法院率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三明法院开通全程录音录像、远程同步监控等网络执法系统,南平法院实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创新了执行工作方式。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四下基层”“司法六进”等活动,推广“一线工作法”,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源头治理。全省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办结案件468236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7.07%。制定实施人民法庭五年建设纲要,组织人民法庭庭长全员轮训,完成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工作,持续推进省级优秀人民法庭创建活动。选调、录用431名干警充实基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办案、装备专项补助经费向基层倾斜。加快建设高清科技法庭和看守所视频讯问室,省法院有197件刑事案件通过视频开庭、提讯。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警务和安全保障。

四、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高素质过硬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纲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部署,省法院从严从实抓好各环节工作,使法院队伍素质和作风形象有了新提升。着力把理论武装贯穿全过程,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交流、主题轮训等,坚定理想信念。着力把聚焦“四风”贯穿全过程,召开院内外征求意见会62场1600多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500多份,动态研究并分解落实7批177条整改项目,深入开展下基层、挂点联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和“讲党性、反四风、比奉献、赛业绩”竞赛等活动。着力把标本兼治贯穿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省法院领导班子改进作风的意见,推进公正高效司法、司法便民利民等一批长效机制建设。省法院出台《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的30条措施》,抓好督促落实,开展全省法院庭审作风网上同步督察950多场次,以改进作风新成效取信于民。

加强人才队伍和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配齐配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完善干部选任和业绩考评机制,推进法官逐级遴选、双向挂职锻炼等工作。加快审判人才培养,评选第二届全省法院高层次审判人才,建立高层次审判后备人才信息库。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拓宽网络教学等受训平台,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省法院举办培训班25期3023人次。在全省法院青年干警中开展“传帮带”活动,与省内多所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落实高等学校与人民法院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组织好审判调研、学术讨论会和海西法官讲坛等,增强队伍整体素质。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坚持队伍思想作风月分析会制度,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问责追责等制度,发挥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效能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和经商营利的专项治理以及会员卡清退等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七条禁令”“十个不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9起19人,促进司法廉洁。

切实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深化“三级联创”“五联三创”,健全“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法院机关党组织。省法院“1263”党建工作机制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坚持党建带“三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全省法院文明行业创建水平,做好关爱干警工作,建设“和谐机关、温馨家园”。省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先进单位”。大力弘扬詹红荔精神,作出向漳州芗城区法院黄志丽法官学习的决定,举行全省法院先进典型报告会,广泛开展优胜“党员先锋岗”竞赛活动,促进创先争优、履职奉献。全省法院有173个集体、20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詹红荔法官获得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好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完善院领导领衔办理、“提”“办”互动、跟踪反馈等机制,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43件,其中省法院办复14件,并把代表建议吸纳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策措施。及时办理代表来信,全省法院办复742件,其中省法院办复42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通过定向结对、座谈走访和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支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省法院办复政协委员提案46件,其中省法院办复7件。拓宽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健全机制,有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去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有不足和差距:各级法院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司法职能作用需进一步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有的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正、形象不好,个别人员违法违纪,损害了司法公信。面对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改革新任务,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改善基层基础等,需要加大力度推进落实。我们将立足自身,依靠各方面力量,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忠实履职,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抓好执法办案,依法有效服务大局,审理好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重大项目建设、防控债务风险以及推进城镇化等密切相关的案件,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围绕“三规划两方案”深入实施,结合福建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和创新涉台、生态、知识产权和涉港澳、涉外、海事海商等审判工作,保障和促进福建改革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二)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守职业良知,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切实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持续深化司法公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司法管理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着力推进审判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从今年起实行全省三级法院依法能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

(四)拓展司法职能,为创新社会治理发挥积极作用。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和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惩治违法犯罪,参与综合治理,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全行政案件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促进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强和创新执行工作,保障实现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和司法形象。坚持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持续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对下指导和衔接联动,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提升法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省司法人才库。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坚决纠正司法不公问题。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保证法官依法公正履职。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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