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1日讯(通讯员 黄从余 刘秋玲)1977年出生的厦门惯偷周某福从2009年以来已经因盗窃罪三进宫,每次都是出来后就犯案,去年又在一个月间连续盗窃7辆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4022元。2月10日,经漳州市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四千元。 2013年8月22日18时许,周某福窜到长泰县兴泰开发区新华都超市门口,盗走停放在此的一辆闽E7B5XX黑色五羊本田牌摩托车。 之后,周某福一个月内连续作案6次,总的得手7辆五羊本田牌摩托车。经长泰县价格认证局价格鉴定,价值为人民币34022元。 2013年10月12日,周某福又到长泰县武安镇寻找下手目标时,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经查,周某福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月20日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2010年5月5日被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于2012年12月5日被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相关阅读:
- [ 09-11]石狮惯偷每周坐中巴来厦门欲盗窃 第一次作案被逮
- [ 02-08]车停门口失踪民警破案神速 惯偷大年三十进班房
- [ 12-19]一街盗车另一街销赃被抓现行 五旬惯偷再次入狱
- [ 12-09]惯偷携弟"横扫"粤鄂多所大学 三个月盗百余电脑
- [ 10-08]漳州惯偷13年间不间断坐牢不悔改 偷车再进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